⑴ 貸款買房是以個人名義還是夫妻名義去銀行商業貸款,求解答!
目前兩人未領取結婚證。一般來說不是夫妻。不是夫妻與對方無關。當然債權債務也無關。就是事實夫妻也要有法律文書。
⑵ 夫妻一方可以單獨貸款買房算首套房嗎
關於首套房二套房認定的常見情況
一、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算二套
二、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二套房以上。
三、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貸款未還清——算二套房以上
四、 全款買過一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
五、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六、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七、 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貸款時——算首套。
八、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
九、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算首套。
十、貸款買過二套以上房,後來全部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⑶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關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的相關內容,更多信息可以關注建築界分享更多干貨
⑷ 個人買房貸款和夫妻買房貸款有什麼區別
⑸ 單身貸款買房和夫妻貸款買房有什麼不同
只有一個區別
單身貸款買房子房產證寫著一個人名字
夫妻貸款買房是寫著2個人名字
貸款上是單人貸款額度小
夫妻貸款能貸款多點
⑹ 夫妻買房貸款主貸款和次貸款有什麼區別嗎
您好,夫妻買房子,兩個人簽字,那麼產權證上就是兩個人的名字,至於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區別如下:
主貸人就是申請銀行貸款的人,次貸人就是共有人;
一般只有主貸人的徵信上才會顯示購房貸款,次貸人的徵信上不會顯示;
不過兩個人對房子的份額都是一樣的(如果有約定份額的話按照約定份額來看);
其他就沒什麼不同的了;
望採納
⑺ 夫妻貸款買房須知
貸款購房幾乎成了「工薪族」購房的唯一方式。許多夫妻還會選擇雙方共同貸款,以此減少房貸帶來的壓力。那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小編今天就帶大家了解一下。
選擇「主貸次貸」有講究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所以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要根據以下三種主要情況而定。
確定主貸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且穩定者一般來說,夫妻共同貸款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減輕還貸壓力,另一方面則是僅靠一方的資質很難獲得銀行的貸款,所以便會選擇共同貸款。
舉例來看,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比如小明家申請的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500元,而小明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達到銀行的這項要求。但小明還有在教育機構工作的老婆小紅,月收入雖然不高,只有2500元上下,但是如果小紅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一起來貸款的話,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由於兩位貸款人的月收入和達到了8500元,超過了每月還貸額的兩倍7000元,因此符合了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大大提高了房貸的審批通過率。
其次,應當是選用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
先要明確的一點是,由於夫妻辦理房貸將會以家庭為單位,所以只要有一方徵信存在問題都會影響到房貸審批。但不同的是,主貸人徵信記錄有問題,銀行是肯定不會受理貸款申請,即便是可以受理,貸款額度及利率也會受到影響。
而如果選用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次貸人需在申清之前還清欠款及滯納罰金,雖然貸款的額度及利率也會受到影響,但是由於主貸人的徵信良好,因此可以提高貸款的審批通過率。
此外,還要注意年齡的限制
按照大多數銀行個人貸款的規定,在中國貸款的年齡限制是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較大,在辦理時可能會超出銀行規定年限,因為在我國,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年限均為30年,而大多數銀行的規定是,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70歲。
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較大,在辦理時可能會超出銀行規定年限,因為在我國,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年限均為30年,而大多數銀行的規定是,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融360房貸提醒購房者注意,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
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巧用主貸人可降低還貸風險
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
但是,仔細查看保險條款,我們可以看到,還貸保證責任險只保障「主貸人」發生意外或是傷殘的情況。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婚姻觸礁房貸債務如何處理
由於是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佔多少的問題。但是,份額的確定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原則上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屋屬於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也可以由雙方協議去定份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是否身為「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夫妻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作為「共同貸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如果單方面地認為自己沒有參與貸款合同,就不用繼續履行償債的義務,無疑是他對住房貸款理解上的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