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房時夫妻一方不能到場,請問是否能夠申請貸款
帶結婚證和身份證可以。
B. 貸款買房,夫妻有一方不能到場,怎樣辦理委託公證
你好,如果買房子是一個人的名字,另一方不需要到場也可以,如果是兩個人的名字,就必須兩個人到場了。
C. 房屋抵押貸款妻子不能到場簽字怎麼辦
妻子肯定要出面的。實在出不了面可以去銀行協商解決。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准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去銀行指定機構評估房產;
面前銀行;
銀行報卷和審批;
審批通過下批貸函;
到當地的建委做抵押登記,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分行約額度;
銀行放款;
銀行貸後審查;
借款人償還本息。
D. 婚後買房,夫妻其中一方不能到現場簽字貸款。該怎麼辦
E. 辦理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有一方不能到場。公證委託怎麼辦理
委託方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直接到最近的公證處辦理就可以了,說明情況後,公證處有相應的模板,同時提供代書委託事項服務,公證書出具後受託人就可以憑委託公證書和委託人的其它手續代替委託人行使相關權利了。
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5)貸款時夫妻不能到場怎麼辦擴展閱讀:
《委託書》的基本內容
1、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等(如委託人是法人,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及簡稱、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稱等);
2、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等(如受託人是法人,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及簡稱、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稱等);
3、委託原因。其是指委託人不能親自到中國內地處理有關房產事宜的原因;
4、委託事項。其是指委託人授權受託人代理的具體事項;
5、委託許可權。其是指委託人授權受託人代理的權利限度,即:是「個項委託」或「全權委託」;
6、委託期限。其是指委託人授權受託人代理的時間限度,即:寫明「起止日期」或「辦妥為止」;
7、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其是指委託人是否授權受託人在代理過程中,根據需要將受託權轉讓給第三人。如是,其轉讓委託的許可權、期限不得超過原始的委託許可權和委託期限。
8、委託人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委託地點和委託日期。其是指委託人須在其《委託書》的落款處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並寫明委託地點和委託日期。
F. 辦理買房按揭貸款夫妻一方因故不能到場該怎麼辦
最好是雙方都到場
按揭貸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實地看房;
信貸員、居間機構、評估員、買賣雙方到申請按揭貸款的房屋現場對房屋現場勘察。
2、產權驗證;
產權人及共有權人(賣方)帶著身份證原件及房產證原件,到房管局交驗身份證原件及房本原件,進行驗證,並辦理相關手續。
3、簽署合同;
銀行認真核對校驗客戶的資料原件,鑒別所有簽字人員的真實性,監督客戶簽字,收取房產證原件及訂金(具體數額由買賣雙方確定),復印資料,提醒雙方在該行辦理帳戶。
4、填寫合同;
銀行整理資料根據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填寫合同。
5、繳費義務;
銀行收取費用預審通過後,通知客戶交費;
6、產權過戶;
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的幫助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7、貸款人准備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
8、銀行放款。
G. 辦理銀行貸款,夫妻雙方有一方有事不能到場簽字能辦嗎
首付夫妻已經交過,需要辦房代時找不到女方怎麼辦?
H. 貸款時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嗎
必需,如果不能親自到場,可以辦理委託公證手續
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如果要辦夫妻共同共有房產的,必須兩個人都來。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寫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帶齊所需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這樣才能完成登記。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提前約定好份額
對於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權。但對於實行財產AA制的夫妻,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寫明。
准夫妻共同買房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作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
房屋產權變更登記
有一些夫妻約定共同買房,由於男方出的錢多,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後又提出希望女方向家裡要部分資金把房貸提前還掉,這種情況下需要注意,我國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權是以登記為准,如果還款雙方沒有約定相關合同,房產證上寫的男方的名字,那麼房子權仍是男方。
房產證更名注意事項
沒有貸款的房屋,夫妻雙方任何時候都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更名(包括加名、減名)。但是,貸款尚末還清的房屋,可不是這么簡單就能加減名字的,一般不能變更房產證的的名字,這還需要銀行同意。
你需要首先到貸款銀行,憑結婚證向銀行提出增加共同還款人,將對方的名字加入到貸款合同中的還款人中;然後銀行會變更房屋抵押權證上抵押人的名字(增加對方的名字)。但是這一步需要銀行同意。
由於抵押人更名視同過戶,貸款尚未結清,抵押權未注銷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因此,房產證上是不能增加或者減少名字的,如您確實需要辦理,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結清貸款後可以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增加或減少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