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貸款買房,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不可以。
夫妻共同購房房產證寫兩人名字 ,如果一個人用房子貸款是屬於侵權的行為,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擔侵權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貳』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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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夫妻買房子可以用女方的名字貸款嗎
當然可以了,只要經過夫妻雙方的協商,達成一致,那是沒問題的。
『肆』 婚後可以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嗎
可以以夫妻中符合借款人要求的一方的名義貸款買房。
《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關於借款人要求的規定:
第四條 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 借款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其實婚後是可以一個人貸款買房的。不過婚後要想一個人買房的話,建議進行財產公證。如果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房的時候,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即便房產證上只寫了其中一個人的名字,購買的房子也會被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所以想要婚後一個人貸款買房,同時房子也劃分為個人的財產的話,就需要進行產權的明確劃分。因此買房的過程也會比較復雜,要求買房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都到場,而且夫妻雙方也需要協議約定並辦理公證。不過也可以選擇委託父母出資來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然後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這樣購買的房子也可以算作個人的私有財產
『伍』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子證上不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貸款買房子程序是,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憑購房合同才能辦理貸款和房產證,否則就不能,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