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的房子能過到父母名下嗎
09年用妻子的公積金在大連貸款買的第一套房子,父親是軍人,06年退休,因為不是大連本地人,但依據安置政策父母可以隨子女,於是退休後移交地方到大連,因為父親在大連沒房子,於是戶口就落在我們的房子上,我們的戶口本上就有了三個人的名字,戶主妻子、我本人和我父親。現在打算給父親在大連買房子居住,由於二套房政策,我們遇到了很多麻煩,請問:1、這種情況下,以家庭為單位計算,父親的名下算有房嗎?(產權證是妻子的名字)2、父親現在的身份證和戶口都是大連的,我們能否把正在貸款的房子過戶到父親名下,這樣我和妻子名下沒有房子了,就可以按首套房的待遇給父親買房了,這樣行嗎?3、如果可以過戶,手續復雜嗎?如何辦理,是不是需要很大一筆費用啊?4、如果不行,父親今年56了,退休人員是不可以貸款的,但我和妻子收入還不錯,能否作為父親的輔助貸款人幫父親買房子呢?5、請律師您給幫我想想辦法,給我多多提供一些好的建議!
㈡ 我的房子在還貸款中,可以過戶給我父母嗎
應該是不可以,因為你的房貸還沒有結速,產權歸銀行所有。
㈢ 如何把有貸款房產贈與父母
1、不可以
2、不是
3、不需要。
存在債權債務的房產是不能夠進行交易(贈與)的,你的按揭沒還清,就表示此套房屋存在債務,因此不可以贈與。公證也沒用。
如果還清貸款後,房產證和土地證是誰的名字,誰才有處置房屋的權利,即擁有房屋的所有權。
㈣ 我的房子在還貸款中,可以過戶給我父母嗎
㈤ 夫妻貸款買的房子可以加上父母名字或者過戶給父母嗎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
就可以申請過戶住房給父母,或房產證增加父母名字,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㈥ 房屋貸款買房,名頭是父母的,因為有變動,想換成我的可以嗎
目前的轉按揭手續都是比較麻煩的,因為一開始是辦了以你父親名義的房產證了,銀行放貸是拿到他項權證之後的了。
你現在的情況,銀行的做法都是你爸先拿錢一次性還掉貸款,然後再轉讓給你,作二手房按揭,不過利率和首付都比較高。
其實,最好就是找下銀行的朋友,幫忙弄個裝修貸款的合同,好像也可以拿到公積金。
最後,找公積金辦的熟人吧。。。弄個假的房屋買賣合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