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貸款只用夫妻一方名字,房產證上好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嗎
若通過招行辦理房貸,房產證兩個人的名字,貸款可以是其中一個人。
⑵ 簽貸款合同 夫妻只有一個人上了產證 夫妻雙方都要簽字嗎
雖然只寫你老婆一個人的名字,但是仍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貸款需要抵押,抵押需要所有產權人的同意,所以當然需要你去簽字了。
⑶ 請問,婚後買房時房產證只寫了老公一人的名字,簽貸款合同時如果也只
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⑷ 婚後按揭買房購房合同只寫老婆一人的名字
只要是登記結婚以後購買的房屋,無論是登記在哪一個人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⑸ 購房合同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另一方就不能作為房貸主貸款人嗎
應該只能作為副貸人
⑹ 購房合同上是兩個人的名字,但貸款方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嗎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還沒有辦理房產證,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你可以申請以共有人名義加入,在領證的時候再領一個共有權證。
辦理房產證時需注意:
1、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產證名字必須是統一的。如果是貸款的話,銀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統一,否則不予辦理。
2、房產證的產權人是根據購房合同的主體來定的,所以必須是同一個人,或者是幾個人共同共有。另得看具體情況,尤其是合同網上備案的。要在房產證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換新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備過案,應由開發商申請撤回,改簽新合同後重新備案。
(6)房屋貸款合同只有夫妻其中一人名字擴展閱讀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夫妻共有產權應共同申請
1、密碼設立應由房主或受託人到房屋所在區縣登記部門辦理。如果需要加密的房產證記載信息已經發生變化,申請人需要先申請變更登記或更正登記,領取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後再設立密碼。如果是早期制發的房產證,申請人需要先申請辦理存量房錄入業務,之後再設立密碼。
2、如果是共有房屋的,比如夫妻共有產權的,則應由共有人共同申請權證加密。
3、登記密碼為6位阿拉伯數字。密碼設立後,可以到房屋所在區縣登記部門修改密碼。申請人需提交房產證和身份證明原件。密碼修改需正確輸入原密碼,再設置新密碼。
⑺ 夫妻買房貸款合同上只有老公名字,房產證有我的名字嗎
如果合同上只有你老公一個人的名字那到時候房產上也只有你老公一個人的名字,不過沒關系,在婚姻內的購房屬於雙方共有財產。
⑻ 銀行貸款夫妻雙方已經和銀行簽了一份貸款合同,因房產證只有一個人名字,現銀行要求重新簽一份貸款合同
您好
個人建議直接找律師比較好
⑼ 購房合同寫的一個人的名字,但是貸款是夫妻共同承擔的,那麼房產證上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
購房合同是房產來源的證明材料,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是根據購房合同來進行登記的。
不過可以在房產證頒發後將配偶的名字添加上去。
而且只要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不管登記的是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並不動產的;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