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路貸款機構可以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嗎
網路貸款機構不可以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一,教育部財務司副司長趙建軍9月6日在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根據規范校園貸管理文件,任何網路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為了滿足學生金融消費的需要,鼓勵正規的商業銀行開辦針對大學生的小額信用貸款。
二,校園貸的問題,前一段時間在社會上成為輿論的焦點,更是有一部分大學生因為各種原因陷入了校園貸的泥潭。現在的大學生都是經過十二年的學習沉澱才步入大學的校門,但他們為什麼還是會陷入校園貸的泥潭呢。這主要是因為很多所謂的網貸平台對學生進行虛假宣傳,在校學生對金融知識的了解還不是很豐富,他們利用學生之間的追新攀比心理,告訴學生這個貸款很方便,很實惠,誘導學生去借款。最終成了高利貸,利滾利,有的學生到了還不起的狀態,甚至被逼到自殺!
社會上這樣的不良網貸機構不在少數,虛假宣傳,引誘學生,最後硬生生毀了許許多多的年輕人。中新網9月6日消息,教育部財務司副司長趙建軍當天在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根據規范校園貸管理文件,任何網路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三,為了滿足學生金融消費的需要,鼓勵正規的商業銀行開辦針對大學生的小額信用貸款。據灣醬了解,不少銀行已經開辦了這項業務,像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等。同時,教育部還要求各高校要認真做好學生的教育,加強對學生金融知識的教育,加強不良校園貸的警示教育,引導學生不要上當受騙,拒絕網貸。近年來,「校園貸」吸引了許多大學生,但這種貸款模式是存在極大的風險,灣醬希望學生們可以理性消費,不要卷進「校園貸」當中。
2. 2018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範文:別讓校園貸成為「校園害」
「任何網路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近日,教育部相關人士在新聞發布會上明確回應校園貸問題,明令禁止「校園網貸」,鼓勵正規商業銀行開辦針對大學生的小額信用貸款,引發社會關注。
前不久,陝西21歲大學生小朱因無法償還校園貸而跳江自殺,成為這一灰色金融形式釀成的又一悲劇。而每一起因校園貸引發的不幸背後,都事關學子的前程和家庭的命運。現實中,非法校園貸以互聯網金融和社交工具為平台,鎖定在校學子為詐騙對象。「零門檻」「無抵押」「高額度」等宣傳遍布陷阱,讓大學生一經借貸便深陷其中。這種病態模式和惡劣影響,早已超出金融領域,成為備受關注的社會話題。因此,相關部門及時釐清邊界、掃除校園貸的灰色地帶,可說是適逢其時。
校園貸淪為「校園害」的背後,既有社會層面的問題,也有容易被忽略的教育命題。正如有人所言,我們的大學生還缺少財商教育。例如,金融被譽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和血液」,金融理財能力被稱為「公民實現富裕幸福生活的基礎」,金融常識這堂課應該在大學生中普及,尤其是網上借貸流行、電子支付普及的今天。試想,如果高校能夠與時俱進,多一些金融常識方面的教育,在普及知識中提升學生的認識水平,在剖析案例中提升學生的防騙能力,在培養財商中提升學生的理財才能,那麼學生哪怕看不穿校園貸的套路,也會有所警惕。目前,教育部已要求各高校重視金融知識教育,加強對不良校園貸的警示教育,無疑具有鮮明的現實針對性。非法校園貸走了,但換個馬甲的新騙局還可能登場。加強財商教育,就相當於為大學生披上抗擊詐騙的盔甲。
業內人士認為,非法校園貸潛滋暗長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借貸機構用較低的門檻誘騙學生上當;二是大學生金融知識匱乏;三是虛榮心所致。就此而言,大學生在學習金融常識的同時,也需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當收入滿足不了消費、能力撐不起慾望,該怎麼辦?面對捉襟見肘的經濟狀況,是否非要進行超出自身能力的高消費?這就需要學會自我管理、自我駕馭和自我剋制。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是成長成才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如果不善於自我管理,就會最終迷失自我。
「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貸款消費已成時代潮流,不必給合理追求貼標簽,更不應被妖魔化。當非法校園貸被禁絕,也應增加合法借貸資源的供給。據報道,目前已有多家銀行開辦針對大學生小額信用貸款的業務。金融機構在防範金融風險的同時,不妨在簡化程序、降低門檻方面做好文章,讓真正有需求的大學生更便利地得到金融支持,有尊嚴也有能力進行貸款消費。
把非法校園貸掃地出門,體現了社會管理、教育管理的與時俱進。莘莘學子有機會掌握現代金融常識,更好地進行自我規劃和自我管理,這是追求美好生活的前提,也是我們社會進步的體現。
3.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3)個人貸款警示教育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4. 怎樣降低信貸風險措施
主要風險現況
分析信貸風險是加強信貸管理的前提和基礎。信貸業務風險包括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其中內部風險起主導作用,並決定外部風險。
(一) 內部風險
1、素質風險。是指因信貸人員個人素質原因導致的信貸風險,信貸人員個人素質包括業務素質和品德素質兩個方面。業務素質偏低的信貸員一般很難對一筆貸款做出正確的判斷,從而使貸款的風險增大;品德素質較差的信貸人員則容易導致以權謀私、以貸謀私的道德風險。
2、程序風險。信貸審批程序復雜往往使得貸款風險變得不易控制,有時甚至加大風險。
3、管理風險。貸後管理是信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貸後管理能否落實到位是貸款能否正常收回的關鍵。從現行管理機制看,貸後管理仍不同程度存在流於形式、走過場或不到位的現象,給貸款的安全回收帶來了一定的隱患。
4、政策風險。每一種信貸業務的開辦和發展都以相應的信貸政策作為前提,但在現實中,信貸業務有時很難與信貸政策變化相適應。
(二) 外部風險
1、經營風險。對於借款人來說,一旦貸款到手,主動權就轉移到借款人這邊,貸款使用和歸還主要由借款人把握,貸款人既不能參與借款人的經營管理,更不能幹預其經營決策。借款人經營上的風險將直接影響農信社貸款的安全,從而導致農信社貸款的風險。
2、中介風險。一些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公司等中介機構為了眼前利益或某些不正當收益,會為借款人出具不真實的報告,隱瞞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問題。這種做法使農信社在不真實資料的誤導之下錯誤地發放貸款,造成較大的潛在風險。
3、行政風險。農信社作為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雖然在人事、行政、業務上不受當地政府管理,但並不等於不受當地政府影響,有時受影響的程度還比較大。
4、誠信風險。借款人還貸意願與其法定代表的個人品德有關,還貸能力強的借款人還貸意願不一定強;還貸能力弱的借款人,還貸意願不一定差。
二、 當前信貸風險形成的原因
(一)歷史原因。由於歷史和體制的原因,農信社在長期經營中形成的不良貸款已成為難以化解的歷史包袱。由農行代為管理時,農信社成了農行的「小金庫」,人行代管時,又成為人行「自留地」。這些由過去政府行為造成的不良貸款幾乎占不良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至今落實債務難,收回更難,已基本形成損失。
(二)管理體制的原因。農信社自1994年和農行脫鉤以來,雖然一直不停地進行改革,但總也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產權制度不明晰,管理體制相對落後,缺乏應有的自我約束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導致信貸資產管理成了「良心帳」,違規現象屢禁不止,無法適應現代金融企業的需要。特別是近幾年,銀監部門對信用社的風險等級進行評定,好多信用社成為高風險社或資不抵債社,為增加利潤,甩掉帽子,很多信用社以存貸規模的擴大來掩蓋信用社的風險,通過貸款規模的擴張稀釋不良資產,重經營、輕管理,重規模、輕質量,重增量、輕存量,對到逾期貸款進行借新還舊,甚至以貸收息。表面上看降低了不良貸款佔比,但不良貸款總額並未取得實際下降,且在社會上形成了極壞的負面影響,致使一部分貸戶形成攀比意識,沒有還款意識,甚至不願還款。
(三)道德風險嚴重。一是人員素質低下引發的道德風險。由於信用社從業人員多為近親繁殖,素質相對較低,缺乏良好的職業素養,又沒有相應的監督制約機制,因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而引發的信貸風險愈演愈烈,成為農信社信貸資金的最大風險之一。二是信貸人員暗箱操作引發的道德風險。在業務操作中,信貸人員不按規章制度辦事,放款的隨意性大,關系貸款、人情貸款嚴重;有的信貸人員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吃、拿、卡、要現象嚴重,導致「老實人貸不到款,貸到款的不是好人」的現象,一大批信譽不好、人品低劣的人成為信用社的「黃金客戶」;還有的信貸人員和貸戶相互勾結,沆瀣一氣,和貸戶通風報信,致使貸款形成損失。三是用人不善引發的道德風險。信用社在選人用人上,缺乏科學考評機制,任人唯親、任人唯錢、任人唯權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善於鑽營的所謂「能人」走上了信用社的領導崗位。這些人將信用社的資金作為自己的「自留地」,放款隨意,熱衷於發放人情貸款、關系貸款、大額貸款。為了逃避上級部門的監管,違規操作,主要表現為化整為零貸款、冒名貸款,更有甚者,用假名字、假身份證發放貸款,真正的借款人一個字都沒有簽,一旦貸款形成風險,無法維權。
(四)信貸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一是貸款的「三查」流於形式,貸前調查缺乏科學全面的調查論證,信貸人員有時單憑貸款人口頭陳述就草率做出決定,貸時審查有的其實就是社領導說了算,審貸小組形同虛設,貸後檢查更是流於形式,僅填制檔案時在貸後跟蹤表上簽個字了事,貸款放了以後,再無人過問。二是貸款擔保抵押徒有虛名。無效抵押、抵押不足值的現象時有發生。有些保證貸款實行夫妻互保、父子互保,聯保貸款實行父親貸款,兒子及妻子擔保或貸款人互相擔保等形式,純粹逃避上級部門檢查,起不到一點保證的作用。有些抵押品不辦理抵押登記、造成重復多頭抵押,形成不應有的貸款風險。四是責任追究不到位。對信貸資金造成損失的責任人,信用社沒有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和損失賠罰制度,對那些給信用社資金造成巨額損失的責任人,上級管理部門不願或不敢把他交到經偵部門或司法部門,內部處理最多給予下崗收貸或開除留用的處分。還有的領導指使或授意下屬人員發放違規違紀貸款嚴重,造成大批貸款損失,一走了之,責任得不到追究,形成惡性循環。違法成本過低,無法形成有效的行業自律和他律機制,導致信貸人員有一種僥幸心理和攀比心理,形不成威懾機制。
(五)法制觀念淡漠。部分信貸人員素質低下,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有的信貸員在發放貸款時,不知道如何防範風險,對抵押物不評估、不登記,或者抵押物不具備抵押資格,形成無效抵押,在發生風險時,無法優先受償;有的在辦理質押貸款時,不扣留質物,不辦理質押登記轉移手續,或擅自把質物退還本人,形成無效質押;有的發放冒名貸款、假名貸款不認為是犯法,而認為不過是貸款違規……;清收過程中,不知道該如何維護信用社的債權,常常因貸款喪失訴訟時效而無法維權;等等現象體現出信貸人員法制觀念淡漠的本質。
三、 商業銀行加強信貸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強化信貸人員的業務素質
業務要發展,人才是關鍵。由於今天是一個知識爆炸的時代,新知識、新技能、新方法日新月異,這對信貸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農信社正處在改革的關鍵期和歷史轉型期,抓好員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必須把對員工的思想教育當成一項長期的重要的工作來抓,深入開展職業道德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等,切實增強員工愛崗敬業和遵紀守法意識,為農信社潛在的道德風險和人為風險上一把「安全鎖」。農信社應把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作為重點,把一批業務素質、管理水平、職業素養較高的人充實到信貸隊伍中去,加大對員工的教育培訓力度,特別是加大法律知識的教育培訓力度,使員工學法、知法、守法,增強遵章守規意識,實現依法合規經營,弱化「道德風險」,防範經濟案件的發生。因此,不僅要抓好崗前培訓,而且更要抓好在崗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也不能片面地理解為學歷教育「拿本本」,重點應加強法律法規及具體操作規程的培訓和學習。對基層一線的信貸從業人員,以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為主,教他們具體怎麼辦,包括:調查報告怎麼寫、項目貸款合不合格的標准及條件是什麼、如何評定企業的信用等級、貸後檢查的內容以及風險評估等。
(二)規范信貸操作流程
規范的信貸業務操作制度一般包括貸前調查、貸款審批和貸後管理三個部分。在發放貸款時,要嚴格執行《擔保法》、《貸款通則》、《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堅持貸款的「三查」制度,保證信貸業務高速度、高效益、高質量發展。貸前調查突出一個「准」字,信貸員對借款人的資信、貸款項目、抵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等做全面調查,嚴格審查擔保人、擔保公司的擔保資格和抵押物的變現能力,做到情況真實,數字准確,責任明確,從源頭上防範貸款風險;貸中審查突出一個「穩」字,貸款審批要嚴格按照審貸分離的原則,經貸審會研究後發放,貸審會要充分發揮審貸職責,每個成員都要實事求是地發表貸與不貸地意見,決不能只看領導的眼色,違心地發表意見,對貸款發放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手續不全的堅決拒批,堅決杜絕人情放款和行政意見放款;貸後檢查突出一個「狠」字,要強化貸後管理,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勤跟蹤監督,發現風險苗頭立即強制收回貸款。同時要大力開展陽光信貸工程,發放貸款陽光操作,逐筆公示,堅決杜絕一個人說了算。
(三)建立科學快速的信貸風險識別預警機制
建立科學的信貸風險預警體系,有助於改變傳統管理模式下風險判斷表面化和風險反應滯後的狀況,加強信貸風險搜索的系統性和准確性,提高信貸風險分析的技術含量。一是要拓寬信息來源的渠道,改變單一依靠貸款企業報送報表獲取信息的做法,廣泛收集有關行及相關企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個人資料,企業的信用狀況及有無違約記錄,企業的償債能力、成長能力、盈利能力,生產經營狀況、資金營運狀況、企業財務管理狀況及有無違紀記錄,企業經營水平及市場發展前景等資料,並及時進行分析和評價,從而獲取足夠的信息,才能對企業實行有效監測,防範信貸風險。二是發揮信用社同業工會的作用,及時互通信息,共同防範企業利用信用社之間的競爭,採取欺騙的行為。三是加強與財政、審計、稅務等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和掌握政府職能部門對企業(或企業法人代表)監督檢查中的信息和資料,再將資料進行分析和判斷,及時發現有可能要出現的風險,並提出防範措施,做好防範工作。
(四) 開展科學的貸款組合管理
投資多樣化和分散化可以減少各種貸款的相關性,使風險貸款組合的總風險最小。最常用的方式是放款數量分散化和授信對象多樣化,即農信社應盡量避免大額貸款,增加小額貸款,從而把貸款給更多的人。依據概率分析的結果,分散貸款的平均值越接近平均值,風險的可能性越小。
5. 戶口在農村,沒有房子。在城裡貸款買了商品房。現在生病無經濟來源,這樣能申請農村低保嗎
不可以辦理農村低保。買了商品房無論是否有貸款都屬於個人財產,生病但是具有正常勞動能力造成的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人員不屬於農村低保范圍。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因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居民。
申請條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農業戶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均屬保障范圍。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農業戶口,其配偶及子女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區縣農業戶口,在現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人員。
3、其他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人員。
4、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而造成生活困難的人員以及採取規避法律(法規)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人員不屬於農村低保范圍。
(5)個人貸款警示教育擴展閱讀
針對農村低保經辦服務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民政部2018年4月19日部署在全國開展為期3年的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低保經辦服務中的不正之風。
此次專項治理要准確把握四項重點任務:
1、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要進一步拓寬反映問題的渠道,縣級以上地方民政部門面向社會公布社會救助投訴舉報電話,建立群眾舉報問題線索台賬。對於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縣級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紀檢機關反映、移交。要結合掃黑除惡斗爭,堅決清除農村低保違紀違法土壤;
2、切實改進民政系統工作作風。要加強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導基層民政幹部和低保經辦人員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
3、堅決築牢農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線。要摸清農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數,全面排查農村低保在保對象,防止「漏保」情況發生;四是建立農村低保規范管理長效機制。
6. 教育部如何回應「校園貸」事件的
在9月6日上午教育部第七場金秋系列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財務司副司長趙建軍對近年來備受輿論關注的「校園貸」亂象作出了回應:
近年來備受輿論關注的「校園貸」亂象作出回應:任何網路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7. 學生貸款app哪個靠譜
1、校園貸的危害:
①校園貸具有高利貸性質;
②校園貸會滋生借款學生的惡習;
③若不能及時歸還貸款放貸人會採用各種手段向學生討債;
④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貸」進行其他犯罪。
2、校園貸防範措施:
①嚴密保管個人信息及證件
一旦被心懷不軌者利用,就會造成個人聲譽、利益損失,甚至有可能吃上官司。像上述事件中,如果被騙個人信息到互聯網金融平台貸款,不止蒙受現金損失,不良借貸信息還有可能錄入徵信體系,不利於將來購房、購車貸款。
②貸款一定要到正規平台
由於現階段互聯網金融監管力度不夠,存在不少買羊頭掛狗肉的平台,一定要登錄官網仔細查看,並搜索比較各類評價信息。像大學生貸款就要認准久融金融,因為他們審核嚴格,風控接入大數據中心,學生的基本動態都能審核出來,除此之外,還要跟借款學生,電話確認,是否為借款本人,資金用途是否正規等。
③貸款一定要用在正途上
大學生目前還處於消費期,還款能力非常有限,如果出現逾期,最終還是家長買單,加重他們的負擔,所以大學生網上貸款一定要慎重。
④別輕易相信借貸廣告
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的假劣廣告利誘大學生注冊、貸款,文案上寫著幫助解決學生在校學習上基本學習和生活的困難,實際上,這樣的高利貸、誘導貸款、提高授信額度易導致學生陷入「連環貸」陷阱。
⑤樹立正確的消費觀
大學生要充分認識網路不良借貸存在的隱患和風險,增強金融風險防範意識;要樹立理性科學的消費觀,盡量不要在網路借款平台和分期購物平台貸款和購物,因為利息和違約金都很高,養成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優秀品質;要積極學習金融和網路安全知識,遠離不良網貸行為。
3、教育部財務司副司長趙建軍2017年9月6日上午在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根據規范校園貸管理文件,任何網路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趙建軍認為,很多在校大學生陷入校園貸的原因在於,很多不良網貸機構通過虛假宣傳引誘大學生貸款,而部分大學生由於金融知識並不是很豐富,去借了錢,結果變成高利貸,利滾利,最後變成還不起的狀態。
趙建軍透露,2016年以來教育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出台了很多措施和文件來治理校園貸的問題。2017年初教育部和銀監會、人力資源部聯合印發了規范校園貸管理的文件,這個文件明確取締校園貸款這個業務,任何網路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趙建軍表示,為了滿足學生金融消費的需要,鼓勵正規的商業銀行開辦針對大學生的小額信用貸款。
最後,他也提到,希望各高校認真做好學生的教育,加強對學生金融知識的教育,加強不良校園貸的警示教育,引導學生不要上當受騙。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0-12-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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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還唄這個平台正規嗎
還唄是正規平台,但它看似簡單,實則利息高,而且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建議非必要不要借款。
還唄是一款信用卡賬單分期APP,服務廣大信用卡持卡人,幫用戶解決信用卡難題。還唄APP於2016年6月進入市場,由數禾科技與分眾小貸聯合運營。
還唄是基於生活消費多場景的分期服務APP,面向年輕人提供賬單分期和商品分期等多種服務。用戶可在購物、消費、還款場景下,享受更靈活、更便捷、更高效的分期生活服務。
拓展資料:
一、貸款銀行卡注意事項
1、由於綁定銀行卡承擔著收款、還款的責任,所以一定要看清楚貸款機構指定的銀行機構,以免綁錯卡片導致提現失敗。
2、銀行卡盡量選擇常用的卡片,避免出現凍結、掛失、過期、休眠、睡眠、鎖死、銷卡等情況,這些也會導致貸款提現失敗。
3、貸款機構合作的銀行有可能會更換,出現銀行卡失效的情況,要及時登錄後台修改銀行卡信息。
二、銀行貸款逾期的後果
1、產生罰息
每個貸款機構的規定不同,只要逾期,就會產生罰息,也就是在原先利息的基礎上加收一定比例的利息,時間越長費用越高。
2、採取催收手段
逾期時間長了,貸款機構會派工作人員進行催收,金融機構一般不會採取暴力催收的方式,但是也會對個人生活造成一定的影響,建議及早還款。
3、影響徵信
只要貸款機構接入徵信,逾期後就會留下不良記錄。如果情節嚴重,不僅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還會影響到以後的很多業務,甚至被限制出境,不能乘坐飛機、高鐵等。
4、取決於貸款機構寬容期
目前大部分貸款機構都從人性化考慮,一是為了不和客戶撕破臉皮,二是想追回欠款。一般會給3-5天的寬限期,有的不良記錄會在寬限期截止後未還款才記錄。有些貸款機構會明確告訴貸款人存在還款的寬容期,有些貸款機構雖然沒有明確表明存在貸款寬容期。當貸款逾期超過寬容期才會被上徵信,所以,貸款逾期多久上徵信取決貸款機構的寬容期。
9. 中原消費金融靠譜嗎
市面上貸款平台、機構有很多,讓大家不好輕易去選擇,如果一不小心選錯了可能就會造成個人信息泄露等一系列麻煩,所以就會有人問希財君中原消費金融借錢怎麼樣?可靠嗎?那麼下面就一起來好好的分析下吧。
從合法合規上來看,中原消費金融是銀監會批准成立的河南省首家也是目前唯一的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其次平時中原消費金融很注重宣傳教育等公益性活動,比如積極開展“案件警示教育百日宣傳”“金融知識普及月”“金融知識進萬家”“爭做理性投資者”等,幫助大家正確使用金融產品和服務,自覺抵制網上金融謠言和金融負能量,從這些來看,中原消費金融是值得信賴的。 好了,有關於“中原消費金融借錢怎麼樣?可靠嗎?”的問題希財君就回答到這,希望上述所說的內容能夠幫到大家。
10. 北京銀行業協會倡議:防範套取銀行信貸、挪用個人經營貸進樓市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從完善貸款合同約束懲戒條款、規范中介機構管理、防範輿情聲譽風險和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等方面向會員銀行提出倡議,防範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挪用個人經營性貸款進地產
觀點地產網訊:3月19日,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向各會員銀行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信貸業務管理工作的倡議書》,從完善貸款合同約束懲戒條款、規范中介機構管理、防範輿情聲譽風險和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等方面向會員銀行提出倡議,防範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挪用個人經營性貸款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行為。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表示,《倡議書》的發出主要是為配合2月10日北京銀保監局和人民銀行人行營業管理部聯合印下發《關於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 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落實執行以及監管部門近期開展的個人信貸業務專項整治工作。
倡議完善個人貸款業務合同中對借款人行為的約束性條款,重點針對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等不誠信行為設定懲戒措施,並對借款人進行充分說明和提示;同時加強銀行員工行為管理,積極開展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和警示教育。
倡議規范與第三方中介機構的業務合作,嚴格落實名單制管理要求,明確中介機構業務職責邊界,加強對中介機構行為的約束和監控。一旦發現有中介機構打著銀行旗號向不符合條件客戶兜售個人經營性貸款或協助客戶偽造貸款資料的,應立即中止業務合作,及時予以公開譴責,追究其法律責任,並將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倡議加強輿情聲譽風險管理,如在互聯網或其他渠道發現任何機構或個人盜用銀行本銀行名義命義向不符合條件客戶兜售個人經營性貸款類產品或協助客戶偽造貸款資料的,應及時在官網向公眾公開澄清,並將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此外,《倡議書》提出要認真履行《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的各項要求,加強強化個人貸款業務盡職調查,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並積極開展針對廣大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提示,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政策宣導,重點對套取和挪用銀行信貸資金所產生的嚴重後果進行警示教育。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稱,下一步將繼續配合監管部門做好個人信貸業務專項整治工作,研究制定針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和個人的行業懲戒措施,確保各項監管政策要求落到實處。
另據公開報道,3月18日,上海銀保監局將針對個人住房信貸管理開展專項檢查,目前上海地區135家商業銀行已經完成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專項自查工作;3月16日,截至目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和廣東銀保監局轄內(不含深圳)銀行機構已完成個人經營性貸款自查的銀行網點共4501個,排查個人經營性貸款5678億元、個人消費貸款2165億元,發現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貸款金額2.77億元、920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