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以老公公司名義貸款,夫妻都簽了名,離婚後要承擔責任嗎
主要是他公司,最好離婚協議註明
㈡ 夫妻倆未離婚前,男方在銀行貸了款,離婚後,女方是否要負責還貸款
夫妻倆未必婚前男方在銀行貸了款,雖然離婚了,因為這是在婚姻期間所產生的貸款,女方也有責任負責還貸的。
㈢ 夫妻貸款離婚後能一方承擔嗎
按法律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㈣ 夫妻離婚銀行貸款的債務一方要承擔嗎
離婚了銀行貸款債務不是一定也要一起承擔的。若該貸款為雙方共同認可的,或該貸款用於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若該貸款用於個人生活經營,則應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共同承擔,由債務人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㈤ 婚內貸款,離婚後需要共同承擔嗎
看貸款的用途和配偶是否追認等,比如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或者一方貸款,妻子知道後追認或者簽字,也有的貸款做生意,夫妻共同享受收益的,這些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
㈥ 夫妻貸款離婚後誰負責
夫妻在婚後的貸款是屬於婚內財產。
即使離婚後,也要夫妻二人共同承擔這筆債務。
㈦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貸人,離婚後貸款是主貸人負責償還嗎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貸人,離婚後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7)離婚後企業貸款夫妻要負責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