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可以貸款給子女買房嗎
父母可以貸款給子女買房,但是前題有條件的,條件是,父母必須在六十歲前,而且身體健康,二是父母要有收入來源及長還貸款能力及支付資本。在這些達到情況下還要有低壓貨款的資本等。
Ⅱ 父母60歲以上了,可以以父母的名義貸款買房嗎
可以的。但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5周歲(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明、收入證明、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請人年齡與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70;
3、有購買住房合同或協議,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規定的首付款;
4、借款人的職業和經濟收入穩定,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有經辦理銀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6、在辦理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通過自然人生家庭理財卡辦理貸款支用和償還等結算業務;
7、該辦理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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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注意事項
1、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
貸款買房的方式有幾種,其中公積金貸款是比較受大家歡迎的一種貸款方式,如果購房者在申請貸款前,提取過公積金用於支付房款,那麼賬戶余額便是零,這樣一來,額度也會變為零,你將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2、參考幾家銀行
雖然有的開發商會有固定合作的貸款銀行,但如果購房者買的是現房或者二手房,可自行選擇貸款銀行。按揭銀行的服務品種越細越多,借款人可獲得的金融服務也更加靈活多樣。
3、選擇合適的還款方式
目前兩種基本的還款方式: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各有利弊。等額本息的優點是,貸款人可以准確掌握每月的還款額,有計劃的安排家庭支出;等額本金的方式適合於收入較高人群,因其前期的還款壓力較大。
4、提供完整真實的貸款資料
購房者在准備貸款資料的時候千萬不要弄虛作假,對於個人來說,要向銀行提供真實的個人職業、職務及近期經濟收入情況證明等等。如果誇大了自己的收入水平,不僅會在日後還款時可能發生違約,還會因為提供虛假材料而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
5、量力而行,保證按時還款
購房者在申請貸款時,要對自己目前的經濟實力、還款能力等作出客觀正確的評價,否則將影響日後的生活水平。
按時還款要保證貸款人必須在每月約定的還款日前注意自己的還款賬戶上是否有足夠的資金,防止由於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而被銀行罰息,不要因為自己的一時疏忽,而造成資金損失,同時在銀行留下不良信用記錄。
Ⅲ 父母年紀大了,用小孩的名息貸款買房,可以貸多少年
您好,如果父母老人年紀大了,不建議用以父母名義購房。商貸可貸30年。但商貸的基準條件是與年齡相關。貸款年限,男性為70歲,女性為65歲。建議以孩子名字購房,但是以孩子的名義是需滿18周歲,並且要簽訂直系親屬還款方案,不滿18周歲會判定無還款能力。18歲以下需全款購買。並且現在還有接力貸款方案,用父母的名義購房,然後子女來還貸,也可設定最高年限30年。
Ⅳ 子女可以用55歲農民父母的名義貸款按揭買房嗎
只要銀行給你父母貸就行,非獨生子女的話記得寫好遺囑,萬一出問題你的房子就被別人分了。
Ⅳ 以父母名買房,子女貸款可行嗎
以誰的名義買,就用誰來貸款的。你可以和父親共同買。
Ⅵ 父母年紀大了買房想以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房產證不寫子女的名字,請問這會影響以後子女買房嗎
這個會的會影響孩子以後買房貸款的。因為以孩子的名義貸款,那麼在他的名下有貸款,將來他再貸款的時候,這些都要顯示出來的。
Ⅶ 父母想買房子但年齡可能不允許貸款了,想用子女的名字貸款,並由父母還款,請問子女結婚後房產怎麼算
屬於子女婚前財產,原則是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房產就是誰的,享有權益的所有權。子女未婚,那麼該房產落名字是子女名字,就屬於子女婚前個人財產,子女父母又有證據表明是父母再還貸款,所以這個房子和子女配偶無關。
至於還貸,只需父母保留好每次還貸轉賬記錄,即可證明不是夫妻還貸。
另外,可以在前貸款合同時把父母作為共同還款人加在貸款合同內。如果子女離婚了,配偶可以主張一定的賠償金,還款是有銀行資金流水證明以及銀行轉賬憑據的,上面有時間金額以及錢是哪裡來的轉到哪裡去,這個可以證明子女配偶沒有參與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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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需慎之又慎
本案中的李大爺之所以頻頻陷入被動局面,主要是由於其在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貸款時沒有簽署相應的書面憑證所致。
近些年,隨著房價的節節攀升,很少有人能夠通過自身的財力支付全部房款,尤其是老年人,在貸款買房時,由於年齡等限制,單獨以自己名義申請貸款通常很難獲得銀行的審批,借他人名義聯名貸款逐漸成為了普遍現象。
為了防止今後發生糾紛,建議購房者在借他人名義聯名貸款或向他人借取現金時,務必簽署書面聯名貸款協議或借款協議,寫明聯名貸款或借款的性質,證明與房屋產權歸屬無任何關系,並妥善保管相關協議。
另外,本案還是一起典型的因借名買房產生的糾紛。所謂「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即借名人)借用他人(即出名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近年來,受購房資格、貸款條件、購房政策等因素的影響,借名買房的現象日益增多。
借名買房經常發生在親屬與熟人之間,基於信任雙方往往沒有就借名買房事宜簽訂書面的合同,為日後糾紛的產生埋下了巨大的法律風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當事人在訴訟中要推翻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記載,證據的證明標准要求極高,借名買房存在很大的風險,處理不當極有可能導致房財兩空。
曹慶國律師建議借名買房務必慎之又慎,確有必要借名買房的,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慎重選擇出名人,並簽訂書面的借名買房合同,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的承擔。
二、明確借名買房的房產性質,是否屬於能夠借名購買的房產,以免因房產性質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造成合同無法履行。
三、借名人應當謹慎處理購房出資事宜,避免現金支付,盡量以銀行轉賬方式付款,留存好相關的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