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還貸款時由他人的銀行卡上轉錢過來,會不會影響以後的貸款
你好,不會的影響你以後的貸款的,只要可以按時還款,銀行才不會管你錢哪裡轉來的。
Ⅱ 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現在用父母銀行卡轉賬還貸,離婚後怎麼分
第一,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二,父母是沒有權利分房產的,但是父母的還錢部分,可以按照債務關系處理。
Ⅲ 父母轉賬還貸註明贈與個人嗎
婚前為女兒貸款買的房子,在貸款轉賬記錄中應註明該筆款項為僅給女兒(加名字)一人用於償還(房屋坐落)房屋的貸款。如之前的貸款轉賬無相關備注,可以由父母書寫一份聲明,對之前貸款轉賬的性質進行明確,書寫內容可與前述備注相一致,但需註明轉款時間,轉款人,收款人,轉款用途等基本信息。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對於這個情況時,該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Ⅳ 兒子買房為什麼要父母卡轉到兒子卡再轉代款卡呢
因為兒子買房,房子上面應該是兒子名字,貸款是兒子名字代款,所以,父母錢轉到兒子帳戶上,在轉代款卡上
Ⅳ 婚後買房,名字夫妻,首付父母出的,貸款父母每月轉賬到我賬戶還的,法律上對方能有分嗎專業的來
這個應該沒有吧,沒有對方沒有權利分吧,因為你買首付你父母出的每月的按揭也是你父母給出的,他怎麼有權利分類沒權利分那個沒權利分房產的干什麼都沒出一分錢都沒出?怎麼會分呢?是吧沒有權利奮斗。
Ⅵ 每月從父母銀行卡取款,存入我的還貸銀行卡還房貸,能證明是父母還房貸嗎
每月從父母銀行卡取款,存入你的還貨銀行卡還貨當然能證明父母還房貨的
Ⅶ 如果之前他父母償還一部分貸款,打到我老公賬戶里,再由銀行轉賬還貸,這部分錢款他父母可以向我們追償嗎
只要他能拿到轉賬記錄,是可以的。銀行就能辦理。
Ⅷ 還貸款可以通過轉賬的方式嗎
如果是正常還款的話,轉賬沒問題的
如果是提前還款的話,需要和銀行提前預約才可以的
Ⅸ 我貸款買房可是交首付款的錢是從父母的卡上劃岀的貸款還能辦嗎
你也是夠了,貸款買房讓父母做房奴,趕緊把房子退了,現在高價房價你已經做了接盤大俠還帶了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