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子證上不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貸款買房子程序是,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憑購房合同才能辦理貸款和房產證,否則就不能,希望對你有幫助。
Ⅱ 貸款買房能加女方名字
可以。但一般情況下銀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變更所有人的,所以需要在還清房貸之後才能加女方名字。不過現在婚後仍還貸款,這時的支出屬於兩個人的,以現在法律來看房子也是屬於不貸款一方的財產。
通常加上對方名字後,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但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後可以分房子嗎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從協議,沒有協議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貢獻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婚前購房但共同還貸,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產權證上加名字性質上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予,因此婚前或婚後加從法律效力上並無區別。
如果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如果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則未還貸部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如果屬於一方婚前購買,婚內還貸的,則未還清的貸款作為該產權人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經償還的部分及其增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Ⅲ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1,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可以的。
2,我國最新婚姻法有相關的規定的,婚後所購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這個與房產證上是否為兩個人的名字無關系的。
Ⅳ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你好
你好朋友,這種情況在兩個人協商,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沒有問題,不過以後若是離婚之類的,那麼肯定要吃虧,這個口說無憑。既然是婚後財產,那麼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上,這是對彼此都有一個保障。如果有一方同意,只寫一個人的,當然沒問題。【回答】
買房時是兩個人的名字,備案合同也是兩個人的名字,但是房產證沒辦理呢,我想辦理房產證時寫一個人名字,這樣可以嗎,房子是貸款買的【提問】
只要你們二人同意,就沒有問題,房產部門不會參與【回答】
需要貸款還清嗎?【提問】
當然需要還完貸款,拿到房照以後才可以,現在一切手續要在銀行才行【回答】
Ⅳ 夫妻有一方買房另一方加名字要什麼手續嗎
凡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由夫妻雙方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簽後,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免徵契稅,普通住宅僅收取房屋所有權登記費80元和印花稅5元;非住宅登記費550元;經濟適用房登記費40元。
由於貸款房都被銀行設定了債務抵押,且這種抵押權是整體抵押、不可分解,所以如果是婚前取得的房產及由此承擔的債務,新增加的產權人也得相應承擔還債責任,也就是說,加了名,分一半房產,也分一半債務。雖說婚前房產加名的辦理手續不復雜,但如果是貸款買房且銀行抵押尚未解除,加名雙方就要先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上的名字;銀行同意後,三方一起到房產抵押窗口,要求變更債務人,並重新辦理房產的他項權證,然後才能對房產證上的名字進行變更。
Ⅵ 婚後如何加名,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
對於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可以嗎?這個問題,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體解釋如下:
根據的是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稅。」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於收費標准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 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請加名。
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
Ⅶ 婚後貸款買房房產證可以加名字嗎
可以加名
一、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夫妻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費等。
二、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三、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注意事項
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時,應先到借貸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費用。而如果貸款是公積金+商業貸款的組合形式,則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規章步驟則和有房無貸相同。
Ⅷ 婚後買房貸款個人還是共同房產證能加名嗎
領了結婚證的夫妻,如果要買房子,得夫妻共同申請嗎?哪些環節需要夫妻雙方到場?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如果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怎麼加上配偶的名字?如果是沒有領證但是打算領證的准夫妻,想共同買房怎麼弄?
根據《物權法》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取得共有不動產辦理登記時,應當由夫妻共同申請。
1、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如果要辦這種夫妻共同共有的,則必須兩個人都來。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帶齊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提前約定好份額,准夫妻可辦理按份共有。
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還沒有領結婚證的准夫妻,是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的,建議雙方按出資額,辦理這種按份共有,就是在辦理手續之前提前約定好份額。
將共有的房子登記在了一方名下,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先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由單獨擁有的一方贈出一部分份額來,然後辦理手續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房子有過贈與行為,將來這個房子賣掉,是要收取20%的個人所得稅的。
4、已辦理權屬證書的,如何增加配偶的名字?
如果該房產為一方婚前取得或者婚姻存續期間取得並已經領取了權屬證書的,夫妻雙方需要攜帶身份證明、土地房屋權屬證書、測繪資料、結婚證明材料及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書,共同到房產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申請並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將配偶的名字增加在權屬證書上。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如果該房地產已辦理抵押登記的,須由抵押權人出具並提交抵押人同意辦理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的函。
5、夫妻之間關於房屋登記產生糾紛怎樣處理?
已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配偶要求增加其姓名,但另一方不同意,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房屋屬共有財產的,申請人可以持該法律文書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6、離婚後如何辦理析產登記?
離婚時,雙方約定房屋為另一方所有或雙方共有,應持身份證明、離婚證明、離婚析產協議書、房屋所有權證等資料向房屋登記機構共同申請辦理離婚析產手續。持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單方申請辦理離婚析產手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6-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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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男方貸款買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貸款未還清不能加名字。有貸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將銀行貸款還清,因為在自己貸款的時候,房產證一直在銀行做抵押,這時候是不能辦理產權的任何手續的。
因為抵押中的房產加名或減名為影響抵押權人押品風險,夫妻之間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記費,夫妻以外的關系人或非關系人只能通過買賣份額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擔保法》第四十九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9)夫妻一起買房貸款加名字擴展閱讀
夫妻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范圍: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Ⅹ 婚後夫妻共同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一方加名字怎麼加
如果您們買房的時候一方已經寫過證明放棄這套房的產權,如果再想加上,那你就要到當地房管局去了解了,除非你們買房的時候就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