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找父母做擔保人去銀行貸款嗎
您問的是解除擔保吧。如果借款人已經還清,您可以理直氣壯地找銀行要求他們出具擔保責任解除通知書,不出就到處投訴;如果借款人還有貸款,還沒還呢,您只能找銀行請求他們解除,不過一般他們不會同意的,擔保關系是合同,對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要不去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法院會駁回的。
2. 兒子貸款買房父母可以做擔保人
貸款買房需父母擔保的緣由:兒子年紀太輕,社會經驗不足,收入達不到銀行按揭要求,父母做擔保時一樣出示所需按揭資料
3. 請問個人信用不好,可以請父母父母作為擔保人嗎
可以的。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4. 兒子貸款父母來做擔保行嗎,要什麼手續么
父母擔保可以,還要看你貸款額的多少,如果十萬以上需要公務員擔保,十萬以下沒必要。到期如數歸還,銀行會有一個評級,一到三級,如果評上三A就是信譽用戶,下次貸款就容易了。手續需要你自己和擔保人的身份證和復印件.自己的戶口本和結婚證。下次不用擔保人出面也可以放款。
(4)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嗎擴展閱讀:
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貸款擔保的主要形式:
1、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流動資金貸款是為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特點是貸款期限短(一年以內)、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是客戶使用最為頻繁的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進行的擔保稱為流動資金貸款擔保。
2、固定資產貸款擔保。企業購置機器設備、技術更新改造、購地建房、房地產開發、基本建設投資需要資金,向銀行申請貸款所提供的擔保。
3、銀行票據貼現擔保:是企業(持票人)在商業匯票未到期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為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擔保、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擔保等。
5. 買房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嗎
買房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的,但是銀行對父母的年齡有一定的限制的,父親年齡不得高於65周歲,母親年齡不得高於60周歲。
6. 兒子貸款父母來做擔保行嗎,要什麼手續么
兒子貸款父母是可以做擔保的,但是做擔保有一定的條件,首先擔保人要有一定的經濟收入,而且還要有承擔還貸風險的心理承受力,如果都滿足,帶上相關證件去辦理就行。
7. 請問父母能做我買房的貸款擔保人嗎
從條件上說,應該是可以做擔保的,但是這么大的事兒,你先要徵得你父母的同意,其次,還要去咨詢房地產商。只要雙方都同意了,那當然就沒有問題了。
8. 父母作為擔保人貸款,現在父母需要自己貸款能貸嗎
如果有實物(汽車和房產)抵押貸款應該比較好貸到,如果做信用貸款可能比較難辦到,建議如果銀行貸不到,可以試一試本地的小貸公司,門檻要求低,放款比較快。
9. 買房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嗎
買房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的,但是銀行對父母的年齡有一定的限制的,父親年齡不得高於65周歲,母親年齡不得高於60周歲。
10. 父親向銀行貸款兒子能做擔保人嗎
看情況是否能做擔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所以,從上述可以得知,如果兒子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有固定資產,就可以作擔保人;如果兒子不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就不能作為擔保人。
(10)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