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買房貸款,婚後自己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貸款,婚後自己還貸,屬於婚前單獨所有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貳』 婚前房產,婚後貸款
房產證有登記日期和權力人,若產權是你本人一個人名字,你獨有權並可隨時處置,產權上有貸款,卻共同承擔了還款,有後期的共同收入為共有。若兩人共同擁有產權,法定上是各50%了。下面的內容希望能幫助你,具體你可以咨詢律師
依新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此外,第19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不明確的,應為共同財產。
與有限共同財產制相對應,明確界定了個人所有財產。新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
『叄』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並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該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39條第1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我國《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肆』 婚前房產婚後變賣投資所得怎麼分配
1、婚前房產,不論經過多長時間,都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前房產婚後變賣所得的款項,只是婚前財產形式的變化,不影響婚前財產屬性,變賣所得的款項仍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歸夫妻一方所有。
3、當然,如果夫妻雙方婚後約定該房屋為共同財產的,約定有效。在離婚時,夫妻另一方有權獲得分割。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伍』 女方個人婚前房產,婚後女方用來抵押貸款用於投資,但銀行需丈夫來簽字才能辦理貸款,那是否就成為了夫
婚前財產如未作公證,按最新婚姻法規定。在雙方離婚時可視為女方所有(但婚後一定年限後,我印象是7年)則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至於貸款事宜,銀行要求丈夫簽字是因為此筆貸款發生在夫妻婚後,屬於共同負債,均有共同還款義務,需要丈夫確認此事。跟房產的歸屬無關。同時,如果貸款期間發生夫妻離婚情況,由於房產已設定他項權利,故在未清償銀行貸款之前,房產不得處置變現。
『陸』 婚前買的房子有貸款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有貸款婚後是否算共同財產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1、夫妻雙方婚前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夫妻雙方在婚後取得的房屋產權後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一般情況下會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則去處理,當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獲得了房屋產權婚後共同還貸的情況下房屋屬於個人財產,當事人也是需要將配偶清償的部分進行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柒』 用婚前個人房產用於婚後商貸,會變成共同財產嗎
房子仍然是你的 首先是你們兩個人共同向銀行借錢 只是拿你的房子作了抵押而已 當然仍然是你的房子 舉個例子 你們夫妻倆借銀行錢 你的朋友甲用自己的房子為你們作了抵押 當然還銀行錢還是你們夫妻倆 這樣你朋友的房子就成了你們夫妻的了 顯然不可能
『捌』 關於婚前個人房產婚後作抵押貸款投資的問題
房產屬於個人財產,投資收益或損失屬於共享財產和共負債務,婚後取得收益一般都屬於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