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買房貸款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買的房子通常情況下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㈡ 沒領結婚證,能共同貸款買房么
現在暫時沒跟未婚妻或未婚夫結婚的你,是否想過要買房?沒領結婚證能共同貸款買房嗎?
1.答案是:沒領結婚證也可以進行共同貸款買房,但是有以下幾點注意事項。
2.沒有領取結婚證的二人是可以共同買房,也就是房產證上可以寫上2個人的名字,那麼該套房屋時屬於兩人共同財產,存在了共有關系;但是在貸款的時候,不能實行共同貸款,必須確認其中一人是主貸款人。
3.在進行貸款的時候,需要通過雙方協商確認貸款的相關事宜。例如:確認雙方中的一方成為主貸款人、協商而定雙方各自貸款的比重與金額等。其中,貸款的時候不能使用兩人的住房公積金進行一起貸款。
4.小編在此溫馨建議:婚前共同買房,一定要注意在房產證上寫上兩個人的名字,並就雙方的出資比例等事項,簽訂一個補充協議,以防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沒領結婚證如何共同貸款買房?
1.我們在此提倡建議:在關系和諧、正常的情況下,沒領結婚證的兩人可以先去領取結婚證。
2.買房流程:
a.著手准備買房:根據雙方的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估算實際購買力,並根據工作、生活需要,確定房屋的區位、面積、價格、樓層、朝向等。
b.挑選房源:可以從報紙、電視、或相關房地產網站上查詢,全面細致考察房源信息。
c.實地看房:選房前要對容積率、綠化率、公攤、戶型方面的基礎知識有所了解。
d.談判簽定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必須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到文字上
e.確定房屋、簽訂完成購房合同後,兩個人持各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去男女任何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領取《結婚證》
f.憑《結婚證》將一方的戶口遷到另一方的戶口簿上。
g.帶上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結婚證》去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有關於沒領結婚證能共同貸款買房嗎以及沒領結婚證如何共同貸款買房的問題,小編在上面已經給出了比較全面、詳細的解答了。其中有一些重點需要購房者們理解與牢記,比如說:未領取結婚證時,是可以雙方共同買房的,但是卻不可以共同貸款,必須確認主貸款人。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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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辦婚禮了沒領證買房子算共同財產么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前,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財產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二、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屋,婚後夫妻雙方支付了後期款,但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該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後期款部分以及為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於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如果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可按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來處理,如果是父母借貸給子女的購房款應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對於共同債務則由夫妻雙方共擔。協議離婚時,雙方可以本著自願自主的原則將這筆費用進行分割。起訴離婚時,若女方主張權利要求分割,那麼就應將詳細的費用的清單以及具有證明力的相關證據提交給審判人員以便於審判人員公平公正地進行財產的分割判決。 有關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的問題,可以使用以下服務:向TA提問
㈣ 婚前貸款買房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女孩的朋友看時間不早了,幾人便各自回到了家中,女孩也往家裡趕去。女孩的家是一座平房,紅磚紅瓦,木頭做的窗戶上
㈤ 辦喜事沒領證我自己出錢買房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共同財產。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㈥ 沒領證買房,算不算婚前財產
如果是全款就屬於婚前財產,如果是貸款買房,則會有一定爭議。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
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
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 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
償。
因此,如果購房合同和按揭合同是你一人簽的,今後房產證上的名字也只是你一人的,屬於你一人所有。不過對於婚後是不是共同償付貸款,要有清楚的證據,不然會認定夫妻共同償付的。
㈦ 沒領證但是辦了婚禮之後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不算。因為沒有登記結婚,就不屬於合法夫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們雖然舉辦了婚禮,沒有進行婚姻登記,仍然不屬於合法夫妻,這個時候兩個人的房子也不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是個人自己的財產,
㈧ 還清貸款後還沒解押領證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先交首付、再領結婚證、貸款還沒有下來的,算婚前個人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規定,婚前一方購房,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但是,該房屋在婚後共同還貸的資金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