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買房貸款 怎麼確定誰是「主貸款人」到底寫那個好
「偉嘉安捷貸款專家」為您解答:
夫妻共同買房,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里,一般會把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那麼到底夫妻二人誰來做主貸人最為合適呢?有什麼樣的規定和標准嗎?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誰做「主貸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應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便於貸到更高的額度;
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一般選擇較年輕一方,使得貸款年限更久。
此外,還要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於某些地區來說,非本地居民如無法提供當地納稅或者社保固定年限的證明,會在首付比例上、利率水平上有區別對待,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這個因素也要考慮進去。
特別提醒:
貸款徵信重點查主貸人,如果主貸人徵信有問題,銀行可能不會放款。最後,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為多少,需提前商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㈡ 夫妻雙方共同按揭買房,誰做主貸人有影響嗎
需要注意的是在辦理房貸時,首先要確認申貸主體是否具有申貸條件。這包括:是否具有穩定收入可滿足申請貸款的收入償債比要求;是否具有良好的資信條件,借款人自身徵信報告中不得出現貸款行規定不得出現的不良情況。其次,要簽訂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所購房產要確認產權清晰。 如果在辦理二手房貸款時,涉及到房產過戶手續,需要注意以下幾點: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土地證、契稅證);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即是否已被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等狀況;交易房屋是否正在租賃中;房屋是否存在違規搭建等情況,否則無法辦理過戶;是否在合同中明確相關細節(違約賠償責任等),選擇正規中介機構辦理交易。 針對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佔多少的問題。該行有關人士表示,夫妻共同買房,份額的確定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原則上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屋屬於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也可以由雙方協議去定份額。另外,夫妻共同去貸款,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部分銀行會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
㈢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能辦房貸嗎
可以!
夫妻一方貨款,不會影響另一方辦房貸,只要辦房貨的人徵信沒問題,有還款能力,其他符合貸款條件就可以貨款。
㈣ 夫妻倆共同貸款,貸款年限按誰的算
這個得看合同了
合同裡面一般都有寫的哦
㈤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還貸款應該是誰的名字
誰做申請人,還貸款就是誰的名字,與房產證權利人無關
㈥ 婚後共同貸款買房主貸人該怎樣確定
商業貸款中,如何選擇主貸人?
一般來說,夫妻中選擇主貸人可以考慮以下幾點。
1、選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這樣有利於貸到更高額度的貸款。
2、選擇較年輕的一方,這樣貸款年限會更久。
3、選徵信情況較好的一方,如果主貸人的徵信出了問題,銀行極易拒貸。當然,作為共同貸款人的另一方,如果徵信不良,也不利於貸到款。
如果夫妻使用公積金共同貸款,誰做主貸人?
根據規定,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的職工,在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時,可作為主貸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那麼一方為主貸人,另一方為參貸人;並且公積金貸款的主貸人必須為實際購房人或房屋所有權人,其配偶只可作為參貸人。
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2、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3、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㈦ 夫妻貸款是兩個人的貸款記錄嗎
各銀行規定不一樣,比如一些國有銀行規定,若夫妻一方兩年內連續三次逾期還款,或累計6次逾期還款,銀行都會拒發貸款。
股份制銀行規定,調查貸款人徵信記錄以家庭為單位,夫妻任何一方有過6次以上逾期還款記錄,另一方信用記錄良好,貸款買房也會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