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買房,房產證上寫男方父母的名字,按揭由夫妻還,
離婚房子屬於男方父母跟你夫妻沒關系,還的貸款可以作為債權,問男方的父母要
⑵ 男方父母買房 交首付 還月供 但是房子寫兒子名,以兒子兒媳公積金貸款...
1、如果父母手中繳納首付款的收據上名字為父母的名字作為證據的,房子的現有市場價,減去首付款後(該款項應返還給交錢的父母親),剩餘價值兒子兒媳五五分割。
2、如果繳納首付款收據上沒有單獨載明是父母名字繳納的而是寫成兒子名字的。則房子全部價值兒子、兒媳兩人五五分割
⑶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⑷ 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登記夫妻雙方的名字,貸款共同償還,還請問一些具體事項!
1、借款,要有借條(當時出具的借條,後補的,不予認定);
2、也屬於共同財產,因為登記在雙方名下,視為贈與雙方;
3、付款憑證不能作為借款憑證;
4、房產證即可證明屬於夫妻共有。不需要其他證據證明。如他人有其他異議的,應提供證據證明。
⑸ 男方買房父母出了首付,我要爭取從父母那裡工作來的錢還貸款嗎
我覺得你還是應該從男方父母那裡爭取到工資,然後再還貸款比較好,這說明你們也為這個房子做出了貢獻。
⑹ 男友父母要貸款買房,我需要分擔嗎
當然不需要分擔了,你傻啊!你出面分擔房貸這是為什麼啊!名不正言不順的,人家買房關你啥事,你分擔房貸人家房本上會加你名字嗎!
上趕著的買賣,一般,人都不會重視,戀愛也一樣。雖然是男女朋友關系,但人家的父母貸款買房和你並沒有直接關系。
換句話說,如果是你自己的父母貸款買房,你叫你男朋友分擔一部分貸款,你覺得他會答應嗎!我想即使結婚了,這個答應的可能性也不大吧!更別提是男女朋友的關系了。
首先,目前你們倆只是男女朋友關系,他的父母貸款買房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也許他們買房僅僅只是為了自己住呢!
而且人家的父母都這么大年紀了,考慮買房肯定是想清楚了後果的,而且這個貸款他們也肯定在能力可以負擔的范圍內。
不可能這個人一點底氣都沒有就隨隨便便的貸款買房吧!所以只是身為女朋友的你,沒必要上趕著去操心這種不該由你想辦法的事情。
最多你叫自己的男朋友上進一點,多存點錢支持支持他的父母就可以了,最多也就是精神上打打氣支持支持,再多就沒必要了。
假如,人家的父母是在為你們倆結婚而提前買的婚房。你也不能上趕著去分擔這個貸款,畢竟還沒結婚呢!
這種事情變數都很大的,萬一婚結不成,你又付了貸款,誰會把錢還給你啊!你還不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等到結婚以後,房本上有你的名字了,你說分擔貸款這還說得過去。如果房本上沒有你的名字,負擔貸款也最好用老公的錢,實在不行也得把收據留著。
畢竟房子不是小事,留個心眼也不算什麼!就目前來說,你男朋友的父母貸款買房,沒必要你打腫臉充大頭,低調一點減少存在感,守好自己的存款就可以啦!
這種事情是根本不需要你去分擔的!
⑺ 男女結婚後,男方父母出錢付首付買房,小兩口還房貸,房子屬於誰若離婚怎麼分
1男方婚前買房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如果離婚雙方協議處理房產不成,
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要是房產證是兩人的名字,房子按婚姻共同財產分割。一人一半。
你的這種情況看第一條 ,離婚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房屋產權屬於你,還貸要是你父母還,和女方一點關系也沒有了,要是夫妻一起還,你就得給女方共同還貸款的一半 加上 房子增值的部分的一半。 明白了嗎
【如有疑問歡迎追問】
希望對您有幫助。望採納 。
您的肯定是我作答的動力。
⑻ 婚後買房,由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夫妻共同償還貸款,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律師解讀:新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有兩層意思,其中第一層意思是婚後父母出資購房是否屬於個人財產的問題,第二層意思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如何分割的問題。
律師認為要想使婚後父母出資購房「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其一,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關於房產的出資款上不能摻雜夫妻共同財產或對方父母的出資,否則就是共同出資了。在購房出資的問題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過一分錢,也應認定為共同出資,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僅僅是雙方出資多少的問題。當然,「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的事實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如果證據不充分無法認定,那麼夫妻一方主張婚後由其父母全額出資購房的事實就不能成立,房產就會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二,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起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後來又把對方的名字也追加進去了,總之,只要房產證上有夫妻兩人的名字,或乾脆只有對方一人的名字而沒有出資人子女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⑼ 婚後按揭買房,男方父母給交首付,夫妻共同還貸款,打算房產證上寫男方名字,且由男方每月從工資卡上還貸
我的回答是:即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所有。下面解釋一下原因。
夫妻結婚以後,如果沒有婚前協議關於夫妻婚後財產歸屬的特別約定,那麼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婚後財產就是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