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親貸款被拉黑,會不會把他娃也拉黑
孩子和父親是兩個單獨的個體啊,應該不會因為父親被拉黑就影響到孩子吧。
2. 要是父母因為債務問題被法院拉入黑名單會對子女有影響嗎
會有影響的,因為父母父母所欠下的債如我。已經拉黑了,那麼他的出行無論是做什麼?都會受到影響的,如果你在考公務員或者是在政府工作的話,都是不可能的了。參軍的話也是不可能的了,就只能幹一些。智營商之類的。
3. 父母貸款逾期未還,被拉入黑名單,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對已成年獨立生活的子女沒有影響,但如果由於沒能力還款被起訴,甚至被法院強制還款,拍賣房產,做為子女的也不能不管不顧父母吧!
4. 父母進入貸款黑名單,會不會影響下一代貸款或工作
正常來說應該不會影響,貸款一般是夫妻雙方的事,一般跟老人無關
5. 父親信用社貸款被拉入黑名單,對我有什麼影響
您好,父母為徵信黑戶的話,不會對子女有什麼影響的,請知悉
6. 父母被銀行拉黑,子女能到銀行買房貸款不
子女被銀行拉入黑名單,說明其有不良的記錄,無法進行銀行貸款,不能和父母在一塊進行銀行按揭買房。但是父母如果在銀行沒有不良記錄,年齡又符合銀行貸款的要求,子女的銀行不良記錄是不影響的。父母可以通過銀行按揭進行買房。但是子女可以把錢轉賬到父母的賬戶,幫助父母還款。等銀行按揭貸款還清以後,父母可以把房產的所有權轉讓給子女。
7. 父母由於銀行貸款,預期未還款,被銀行列入黑名單,對子女會產生什麼影響
一、父母由於銀行貸款,預期未還款,被銀行列入黑名單,對子女沒有影響的。申請銀行貸款是以夫妻家庭為單位的。如果該貸款子女有使用,則子女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如果子女未使用該貸款,則不需要承擔還款義務的。
二、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11條的規定:「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從該規定可以看出在借款人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的前提下,只要符合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就可以獲取貸款;另外,該辦法亦未對借款人父母具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情形做出禁止性貸款的規定,也就是說借款人不會因為父母存在不良信用記錄而影響其個人的信用狀況。
8. 如果家長中有一人信貸被銀行拉進黑名單里,被告上法庭,會有什麼影響會影響到後人讀書嗎暫時是這些
法律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其子女不可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9. 父母貸款沒還被拉黑名單,會影響孩子高考嗎具體怎樣影響
會有影響的,將被限制錄取。
以來自溫州市蒼南縣的小程(化名)為例,2018屆高考生。由於發揮出色,他的分數足以考上北京的一所知名大學,填報的是學校的特殊專業。校在資格審查時發現存在執行案件尚未結案,請立即處理,否則將可能不予錄取。
2017年3月,經銀行向法院提出申請,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可是法院多方努力,窮盡執行措施,執行款仍然沒有全部結清。程君雖然借款的擔保人,但他同屬於債務人,要承擔還款的義務,最後也因此被列入失信人名單。未曾想,他的老賴身份竟然差點讓兒子失去求學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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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要求規定:
1、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2、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
3、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後果等內容。
10. 要是父母因為債務問題被法院拉入黑名單會對子女有影響嗎
被列入失信名單後,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會受到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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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父母失信子女受限並非株連
浙江省蒼南縣饒某的兒子今年考入北京某大學,學校卻來電表示孩子可能無法被錄取,原因是饒某欠銀行20萬元貸款不還已有兩年多的時間。
由於自身的「老賴」身份影響到子女就學,上述案例並非孤例。今年7月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法院向轄區內的衡水第一中學、衡水中學實驗學校等7所私立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進行限制,同時附送了《致身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督促失信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
衡水市桃城區法院的司法建議表示,各私立學校的招生簡章需載明報名學生家長必須沒有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相關記錄,凡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者,一律不得錄取,對已招錄學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經發現,應責令退學或轉校到公辦學校。
消息一出,立刻受到社會的高度關注。相關爭議尚未平息,類似做法再現一例,7月17日,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法院發布《致被列為或限制消費人員的家長們一封信》,法院在信中向31名已查實其子女在就讀的明確提出,若不履行法律義務,其子女將被禁止在高收費私立學校就讀。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上述兩個個案,還是兩家法院發出的相關要求,對於敦促「老賴」履行義務均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看到孩子入學受限,饒某主動還清欠款,全面履行了法律義務。
記者從衡水市桃城區法院獲悉,該院向轄區7所私立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後,7所私立學校積極響應,衡水第一中學等私立學校已書面向桃城區法院回復,隨後有23名失信被執行人為避免孩子入學受限,主動履行了共140餘萬元的還款義務。
在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相關學校落實法院規定後,一些長期找不到的失信被執行人主動聯系法院,或主動履行法律義務,或與申請人磋商和解方案。
吳某因5起糾紛案件欠4家銀行50餘萬元。法院查實吳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當吳某孩子就讀的某高收費私立學校表示不再接收孩子就學後,吳某立刻轉變態度,與家屬一起籌集款項,50餘萬元執行款已全部履行到位。隨後,順德法院向學校發出解除限制就讀的協助執行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