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如何辦理操作流程有哪些
一、操作流程圖 提供咨詢 —>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 —>貸款審批 —>貸款發放 —>貸款回收 —>貸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環節簡要說明 1、提供咨詢、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 (1)提供咨詢 經辦人向客戶提供咨詢服務,咨詢內容包括:已開辦的個人信房貸款種類,對象、條件、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情況。 (2)受理申請 借款人在向建設銀行咨詢後,根據要求填寫《中國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書》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身份證,抵押人夫妻關系證明(單身需提供有效證明,借款人收入證明,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證明及建設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3)貸前調查 經辦人受理借款申請後,對借款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書》和要求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進行調查。通過貸前調查,認為符合貸款條件,准備報批。 2、貸款審批 (1)經辦行審批許可權內 經辦行信貸人員——信貸部門負責人——經辦行負責人 (2)經辦行審批許可權以外經辦行審批同意——報上級行信貸審批機構審批經辦人員經調查後,在《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審批表》寫明情況並寫出審查意見,並將貸款審批表及審批材料交信貸部門負責人,信貸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並交支行分管行長在審批表上鑒署審批意見。超過支行審批許可權的,經支行簽署審批意見後交上級行信貸審批機構審批。 3、貸款發放 簽訂合同——辦理抵(質)押登記、保險、公證等手續——合同生效後填各類憑證——借款人開立存款帳戶——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1)簽訂合同 貸款審批後,經辦人員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分別填與合同、借款人當事人(借款人、抵(質)押人、保證人)與建設銀行有權簽字人簽訂有關合同。 (2)辦理抵(質)押登記、保險公證、開立借款人存款帳戶等有關手續,簽訂抵(質)押合同及收妥抵(質)押物後,信貸部門應按抵 (質)押物逐項登記「抵(質)押物及權證登記簿」同時根據抵(質)押價值填制「中國建設銀行抵(質)押物收妥通知書」加蓋經辦人 名章、業務部門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質)押人名章後,連同抵(質)押權證、質物及權證交保管部門和會計部門。 (3)合同生效後填制各類會計憑證。 (4)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會計部門收到信貸部門的發放款通知並審核無誤後,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貸款劃付手續、劃款採用直按款或專項劃款中的一種方式劃款 4、貸款回收 (1)委託扣款方式:借款人應與貸款行簽訂委託扣款協議。 (2)櫃台還款方式:借款人將現金或信用卡、儲蓄卡交櫃台經辦人辦理。 5、貸後管理 (1)日常管理:對所發入個人住房貸款進行跟蹤管理、查詢分析、具體包括貸款台帳、貸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貸後檢查、查詢統計、抵(質)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貸款結清。 (2)清戶撤押:當借款人按期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後,信貸部門應銷記「抵(質)押物及權證登記簿」同時填制「中國建設銀行抵押物、質押物轉出通知書」通知會計部門和抵(質)押物保管部門。會計部門、保管部門、保管部門審核無誤後據此辦理清戶撤押手續。 (3)檔案管理:信貸經辦人員辦妥每筆貸款後,定期將收集齊全的有關資料整理後,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專管員,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合同副本留信貸部門專人保管以備日常管理。貸款本息結清後信貸部門應通知檔案專管員將檔案正式歸檔。
2. 關於金融方面的《我國住房信貸風險及其防範機制》的論文怎麼寫啊
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成因及風險防範
隨著我國「十一五」規劃戰略的實施、城市化進程的力n快和居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居民購房消費需求將進一步增強,個人住房信貸業務的發展空間巨大。作為成長性和厚利性的個人金融產品,個人住房信貸業務已經成為國內商業銀行大力發展的戰略支柱業務。在個人住房貸款規模急劇擴張的同時,其自身積累的風險也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暴露,特別是不符合大數定律的群發性「假個貸」風險的屢屢曝光已經引起監管當局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各家商業銀行也使出渾身解數對「假個貸」進行排查和化解。在此,筆者結合工作實踐談談防範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粗淺看法。
1、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主要表現形式
(1)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定義
目前個人住房信貸的「假個貸」無論在理論界還是實務界都沒有統一的定義。筆者認為:個人住房信貸的「假個貸」主要是指不以真實購買住房為目的,通過虛構住房買賣交易或以虛假的借款主體或違背借款人的真實意識表示向銀行提出住房按揭申請,騙取銀行信貸資金的行為。
(2)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主要表現形式
在個人住房信貸操作實務中,碰到的「假個貸」的形式多種多樣,筆者從「假個貸」給銀行造成危害程度的角度對「假個貸」的形式進行歸納:
①惡意套取銀行資金的「假個貸」。這類「假個貸」往往是一些資金實力較差的項目公司因項目運作不成功,在項目銷售過程中通過勾結銀行內部人員、房地產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實施的旨在騙取購房人和銀行資金的「假個貸」。開發商在資金到手後,迅速轉移資金,對項目的後續建設置之不理,或注銷公司或攜款潛逃,給銀行、購房人、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還有部分規模小、資金實力差的房地產中介公司為籌集資金進行炒房,通過虛構二手房買賣交易、勾結銀行內部人員、房地產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實施「假個貸」騙取銀行信貸資金,在獲利後進行提前還款,如炒房失敗則攜款潛逃。
②融資用於項目建設的「假個貸」。這種類型的「假個貸」是開發商在開發建設過程中,或由於項目銷售不理想或由於戰線過長、在建項目多、後續資金不到位,或銷售雖好但其他資金未按計劃到位、項目不能停工、工程款又必須支付,於是就以假購房者的名義申請貸款,解決資金短缺,在後續資金到位時提前歸還貸款或在找到合適的買家時再通過轉按的形式變假為真。還有部分開發商不出於購房人的真實購房意識表示,以威逼利誘的方式借用關系人如公司內部職工、或花錢僱用民工的名義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公司為其出具虛假未實際支付資金的首付款證明、虛假的收入證明並且告知其應對銀行面談的技巧,從而輕松套取銀行貸款資金,用於後續項目的建設,後續貸款歸還由開發商統一轉賬或存入假借款人開立的歸還貸款的賬戶中由銀行按委託協議進行扣款。
③債權債務抵沖的「假個貸」。如買房人與賣房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之間的糾紛,通過房子的抵債,債權人再將房子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最典型的是開發商將房子抵作項目施工隊的工程款。目前雖然建設主管部門規定不允許建築施工單位墊資施工,但在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的過程中建築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帶料施工早已成為「行規」。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在施工過程中或在工程價款結算時因為資金緊缺沒有錢支付工程款,往往會將房子作價抵作工程款給施工隊,施工隊就拿抵債的房子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進行變現,在房子找到新買主後或轉按或提前還款。由於施工隊的流動性很強,一旦在當地的工程結束沒有新的項目,施工隊便會逃廢債將房子留給銀行進行處置。
2、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成因分析
剖析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形成的深層次原因,可以發現,地方行政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軟」管理和預銷售制度的缺陷為開發商實施「假個貸」提供了土壤,而銀行內控不到位又為開發商實施「假個貸」提供了便利。
(1)地方行政部門的原因
①地方行政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眾所周知,房地產行業屬資本密集型行業,對資本的要求相對較高,一個房地產項目的成功運作,需要成千萬乃至上伍元的資金。住房的生產銷售關繫到、千家萬戶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關繫到地方行政部門「以人為本」施政理念的實施,也關繫到社會的安定團結,地方行政部門對關系國計民生的房地產行業管理的力度需進一步加強。主要表現在:一是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本充足率要求過低。根據建設部2000年頒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注冊資本5000萬元,二級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注冊資本2000萬元,三級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注冊資本800萬元,四級房地產開發企業只需要注冊資本100萬元。1998年頒布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建立資本金制度,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20%,這一規定直到2004年才變更為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35%.過低的入門門檻和項目資本金制度使得絕大部分資金實力不強、經驗不足的企業紛紛進軍房地產開發領域,為後續房地產領域一系列問題的產生埋下了風險隱患。二是房地產市場秩序尚需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領域的虛假廣告、囤積房源、哄抬房價、偷稅漏稅和商業欺詐等不規范經營行為和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②預售資金管理制度設計不合理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有關規定,「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所得款項應當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但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具體辦法,由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這一制度設計的結果是各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銀行開立預售資金專戶,由銀行履行資金監管職能。由於資金開戶方和資金使用方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地方行政部門沒有在資金開戶方和資金使用方之間架設「防火牆」,在房地產金融業務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求支用自己賬戶的資金,銀行不可能真正起到監管的作用。地方行政部門把本該自己承擔的責任轉由銀行來承擔導致的結果是這一制度形同虛設,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任意支用預售購房款包括銀行按揭貸款,廣大購房群體的利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同時也為有不良企圖的企業實施「假個貸」提供了土壤。
③融資渠道單一
房地產行業屬於資金密集型行業,同時它又屬於資源消耗型行業,它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貨幣緊縮政策的實施十分敏感,從房地產行業發展歷程分析發現,每一輪的宏觀調控,首當其沖受影響的就是房地產行業。追根究源是因為房地產企業先天資本積累不足,大部分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實力弱,都是以1000萬元左右的注冊資金來運作總投資上億元的項目。在面臨資本市場門檻高、房地產信託基金條件苛刻且規模小的情況下只能通過銀行貸款來進行籌融資。這也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目前,房地產項目建設資金來源主要有企業自有資金、銀行貸款、預收資金和其他資金。在操作實務中,這四項資金來源的比例一般是30%、30—40%、20—30%、5—10%.單一的融資渠道、脆弱的資金鏈條和風生水起的宏觀調控環境為部分資金實力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假個貸」提供了外部條件。
④誠信缺失,社會信用制度不健全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契約經濟,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場經濟走向成熟的標志,也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形成的要求。但長期以來,信用觀念弱化和信用體系殘缺是我國20多年改革以來一系列經濟問題如假冒偽劣、偷稅逃稅、虛假廣告、撕毀合同、欺騙股民、三角債、欠帳賴帳不還等現象的重要根源。社會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已經成為制約我國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嚴重障礙。同時由於我國目前仍停留在建立個人徵信制度的起步階段,還沒有一部規范徵信行業行為的專門法律、法規,使得個人信用信息的採集與利用無法可依。社會信用法制建設的滯後以及失信懲罰機制的缺位又助長了部分企業和個人不講信用行為的發生。
(2)銀行內部的原因
①對風險與發展的把握不到位
個人住房貸款因其收益穩定、成長性好,已經成為各家商業銀行的必爭之地。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受粗放經營時代形成的信貸文化的影響,各家商業銀行在爭搶市場份額過程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冒進」主義思想,特別是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暴露往往在貸款發放的5~8年後開始,眼前賬面上相對對公貸款而言較低的不良率便助長了這種「冒進」主義思潮在住房金融業務條線的蔓延。同時由於國內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主要以公司類貸款為主,經營個人類貸款的時間不長、經驗不足,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風險規律的形成、風險的識別和計量研究不夠。但以移植公司類貸款風險控制的經驗作為指導思想制定出來的業務運作流程與風險控制流程往往又與市場脫節,得不到市場和客戶的認同,不利於業務的發展。因此樹立新型科學的風險管理文化,正確把握風險與發展的平衡點,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重要課題。
②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項目以及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審查不到位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項目的審查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銀行無開發貸款支持的項目,一種是有銀行開發貸款支持的項目。對前一種情況由於銀行處於弱勢地位,只是面上按制度要求了解企業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營業執照以及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否齊全,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基本情況和項目的土地出讓金支付情況等深層次問題掌握不到位或趨於競爭的壓力不敢深入了解。對銀行有開發貸款支持的項目在企業現金流的分析不深人不全面,特別是對企業預收售房款的估計過於樂觀。在二手房按揭貸款中,由於缺乏量化指標對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審查也是形同虛設。
③對借款人的審查不到位
對借款人的審查重點是對借款人購房行為真實性、首付款的真實性以及房價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因為對借款申請人上述情況的審查對於銀行防範「假個貸」有著重要作用。盡管在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操作流程中對借款申請人的審查有著嚴格的制度要求,但在以效率取勝的激烈市場競爭中,絕大部分客戶經理將面談和首付款憑證的真實性審查作為影響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或流於形式敷衍了事,或將面談的內容格式化千篇一律,讓房地產開發企業輕松掌握銀行面談的要求事先進行針對性的准備,從而輕而易舉地化解銀行為防範「假個貸」而設計的措施。
④貸後管理不到位
個人住房貸款期限長,嚴格的貸後管理有利於銀行貸款質量的提高。但在以規模論英雄的今天,在個人住房貸款不良率較低的光環照耀下,銀行各級管理人員的貸後管理意識跟不上貸款質量持續提高的管理要求,「重營銷,輕管理」的思想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於各級管理人員和客戶經理的頭腦中。主要表現在:一是各級行配備的貸後管理人員嚴重不足、貸款催收手段單一、貸後管理的科技支撐缺乏,二是貸後管理制度的執行不力。按照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貸後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貸後管理人員每季度對次級、可疑類貸款要進行全面檢查,每季度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項目進行回訪,但這些制度的規定沒有落實到行動上。
3、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防範的對策
(1)地方行政部門方面
①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監管,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產品牽涉到千家萬戶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關繫到國家建設和諧社會的大局,因此在房地產行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和國家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今天,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監管,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提高其管理水平應當成為各級地方行政部門的頭等大事。一方面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管理條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管理暫行規定》有關內容,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立的注冊資金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自有資金比例,抬高房地產行業的入門門檻,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身資金實力的積累;另一方面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誠信記錄如虛假廣告、囤積房源、偷漏稅和虛假按揭等不良記錄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的重要要素,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講誠信的成本,以此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行為。
②加強對預售商品房的管理,改革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管理制度
一方面修改《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有關商品房預售的規定,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完成項目總投資的50%才能申領《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起當地的商品房預售房資料庫,並實行網上實時銷售備案登記和預抵押登記,增加商品房預售相關信息的透明度,有效防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消費者的信息不對稱進行商業欺詐。同時改革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管理模式,要求商品房預售資金統一由有一定公信力的第三方或由地方行政有關部門實行代管。當預售商品房項目的後期工程建設需要資金時,由資金需求方提供相關證明並進行支取,等工程完工決算後再將剩餘資金劃轉房地產開發企業。改變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銀行開設商品房預售資金專戶任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收自支的混亂局面。在資金的使用者和管理者之間建立起一堵防火牆,杜絕開發商隨意挪用預售資金和惡意騙貸行為的發生,切實保護購房者的切身利益。
③拓寬房地產項目的融資渠道,改變房地產項目運作資金主要來源於銀行貸款的局面
房地產行業屬於資金密集型行業,因此要使房地產行業真正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必須拓寬其資金籌措渠道,提高整個行業的資金實力。一是根據房地產項目的運作特點發展房地產信託業務,在房地產項目運作過程中最需要資金的購買土地階段通過房地產信託資金的投入解決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需求。二是適時推出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將社會上的分散資金集中,形成資金規模優勢。由於產業基金主要投向有專業化優勢和市場品牌的企業和優勢企業的盈利狀況好的項目,客觀上形成了對有限資源的配置,有利於行業龍頭企業的脫穎而出,有利於整合國內房地產業,加快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結構性調整,優勝劣汰,增強整個行業的實力。三是鼓勵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不斷發展壯大,在提高融資能力的同時,提高企業的透明度,利用社會的力量規范上市企業的發展。通過上述途徑增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實力,減少對銀行貸款資金的依賴。
④加強誠信建設,建立起失信懲罰的機制
社會誠信的建設是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是經濟秩序和諧運行的前提,是黨中央提出的一項極其浩繁的系統工程,因此加強誠信建設刻不容緩。一方面加強誠信法制建設,盡快修訂民法通則、金融法律和有關行政法規規章中如公民隱私權保護、銀行為客戶相關信息保密義務等規定,同時加快信息公開法、個人數據保護法和規范徵信機構運作等法律的立法工作,使誠信的建設和利用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加快企業徵信系統和個人徵信系統的建設步伐,盡快將工商、稅務、海關、公安、法院、電力以及各電信公司的有關個人的相關信息資料與個人徵信系統連通,進一步擴充個人徵信系統的內涵,同時提高徵信系統信息的准確性和信息更新的及時性,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全國范圍的黑名單共享和制裁製度,提高法人和個人失信的成本,使其不敢輕易拿自己的信用作賭注。
(2)銀行方面
①創新營銷模式,大力推廣直客式營銷模式,自主選擇貸款客戶
長期以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營銷模式主要是通過與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合作來獲得個人住房貸款客戶資源。在這種傳統的營銷模式中,由於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中介公司利用各商業銀行急於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心理,佔住賣方市場,銀行對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中介公司推薦的客戶沒有選擇權。為改變這一被動局面,銀行必須創新營銷模式。一是推出直客式個人住房貸款營銷模式,對符合條件的非按揭合作個人購房客戶,在確保客戶購房行為真實且提供階段性保證的前提下,直接給客戶提供貸款。這樣由銀行自主選擇客戶主導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發展。二是建立一支營銷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在內的個人資產直銷隊伍,實行客戶經理上門直銷+個貸中心集中中後台運作的營銷新模式。直銷客戶經理的職責是負責上門銷售個人產品、上門收集貸款申請材料、上門調查和高端、頂端個人客戶的售後回訪,並對上門收集材料的合法、合規性、齊全性、上門調查報告的真實性負責,直銷客戶經理的收入跟個人資產業務營銷目標的完成情況掛鉤,個貸中心的客戶經理只負責貸款報批、合同製作、抵押登記辦理、貸款發放、貸後催收管理等中後台環節業務的處理。通過直銷客戶經理深入目標客戶的上門服務,一方面擴大銀行個人資產產品的影響,另一方面搶占未來社區金融服務市場先機。三是進一步優化「百易安」產品,將其操作流程與二手房貸款操作流程進行整合,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和適應性,同時利用銀行個貸中心的品牌優勢大力營銷買賣雙方直接交易的二手房貸款業務。
②創新思路,大力營銷以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個人貸款,改變銀行過度依賴個人住房貸款產品的局面
建設銀行作為國內最早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的商業銀行,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擁有龐大的客戶群體、系列的個人住房貸款產品。同時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日益增長,絕大部分城鎮中等收入居民或多或少擁有自己的一套或一套以上的住房。這部分固化的房產如不能及時流動轉化成現金流,將極大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同時,考慮到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現狀和國家出台的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銀行必須創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發展思路,發揮銀行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領域和住房公積金業務領域的傳統優勢,以住房貸款為平台,以住房為載體,大力發展以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個人貸款業務,即以住房的評估價值為基礎按照一定抵押率設定最高額抵押,在有效額度和有效期限內允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循環支用,滿足客戶除法律法規禁止用途外的所有合法資金用途,實現「個人貸款賬戶一戶通」,改變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過渡依賴個人住房貸款產品的局面。
③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審查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審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一是通過查詢企業項目土地出讓金支付情況、土地出讓金資金的來源等方面來印證企業的資金實力和籌資能力。二是從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取得的時間可以了解企業的從業經驗,對於新成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了解企業股東是否有過從業經驗。三是要重點了解企業的組織架構,通過組織結構了解項目施工企業、物業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單位是否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關聯方關系,防止企業通過關聯方關系人實施「假個貸」。四是要了解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存在拖欠施工單位工程款的情況,注意防範企業通過以房抵債的方式實施「假個貸」。對房地產中介公司要重點了解其經營范圍,掌握其是否存在自己炒房行為;了解其是否存在挪用客戶資金情況,將有過不良信用行為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排除在銀行合作夥伴之夕L.
④加強對購房人的審查
堅持與借款人面談和與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等制度,重點從以下幾方面對購房人進行審查。一是借款人是否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股東或經營管理層及其親屬,是否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內部職工、下屬企業或其他關聯企業的員工、項目施工單位的員工、原材料供應商的員工以及法律顧問單位的員工,防止企業以關聯方關系人的名義實施「假個貸」。二是要重點審查購房人購房的真實性,除了靈活設計面談問題外,還要通過電話回訪的方式對購房人的直系親屬調查購房人購房的真實性,使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真正掌握銀行調查的方式方法。三是通過分析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專戶資金流水帳和比照其他購房客戶的房價等手段重點審查購房人首付款證明的真實性和房價的合理性。
⑤加強貸後管理與監控及時排除風險隱患
隨著銀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假個貸」市場的暗鬥,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假個貸」的手法越來越隱蔽,即使銀行在貸前進行認真的審查也無法識別是否屬於「假個貸」。因此銀行必須加強貸後管理與監控,一是對同一樓盤或同一個房地產中介公司發生大面積拖欠貸款本息的客戶必須及時進行「假個貸」排查。二是對雖然貸款還本付息正常但通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賬統一替客戶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客戶必須及時進行「假個貸」排查。三是提高貸後管理的科技含量,通過技術手段對上述可疑貸款進行自動分類,使貸後管理人員能一目瞭然地了解情況,為貸後管理人員及時採取措施准備條件。
3. 淺析個人住房貸款有哪些風險
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有:
(一)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風險的外因主要有「假按揭」風險、由於房屋發生瑕疵的風險和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1、「假按揭」風險
「假按揭」是指房地產開發商採取欺詐的手段,利用虛構的房屋買賣關系獲得銀行的按揭貸款,從而達到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的目的。自2003年下半年以來,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房地產企業的洗牌過程。很多中小開發商明顯感覺到資金壓力。在此情況下,很多開發商開始借"假按揭"之名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2、由於房屋發生瑕疵的風險
假如開發商開發的房屋出現較嚴重的瑕疵,比如1、房屋有嚴重的質量題目,無法正常居住;2、住房面積縮水,以次充好,抬高房價,造成購房者的損失,導致購房者抵觸情緒大,而拖欠貸款;3、開發商沒有履行承諾,未及時完成消防等配套工程,推遲進住;4、開發商尚欠繳地價、配套費,拖欠工程款,未辦妥房產證,使部分業主拖欠貸款,放棄供樓,造成信貸風險;5、開發商為了售樓,過度地承諾。最常見的是開發商與業主簽訂返租協議,由於出租不理想或開發商拖欠返租款,使業主也拖欠銀行貸款;6、物業治理不善,造成業主與開發商的糾紛,使業主拖欠貸款加大信貸風險。這些都會導致借款人發生群體性的違約不還款的情況。
3、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目前由於全社會缺乏完善的個人信息治理體系,使得貿易銀行很難進行正確的風險判定。從信用風險的角度來看,一方面,個人住房貸款的順利回收與借款人的家庭、工作、收進、健康等因素的變化息息相關,借款人經濟狀況嚴重惡化導致不能定期或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或者因借款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借款人的繼續人放棄所購房屋,不願還款,從而給銀行利益帶來損失的違約風險。另一方面,借款人還可能故意欺詐,通過偽造的個人信用資料騙取銀行的貸款,從而產生道德風險。現在,有很多借款人根本不具備定期還款的能力,其通過偽造個人信用資料騙取銀行的貸款購買房屋,再將該房屋出租,以租金收進還貸,一旦房屋無法出租,借款人也就無力繼續還款,給銀行帶來風險。
(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內因則是貿易銀行貸款的操縱風險,主要有職員道德風險、貸款審查風險和貸後治理的風險。
1、職員道德風險
主要是指銀行貸款經辦職員由於個人原因或者某種利益關系,明知借款人提供的是虛假材料而不指出,導致借款人相關資料不真實,誤導貸款審批人。更有甚者,有個別經辦職員知法犯法,內外勾結,故意偽造相關材料,騙取銀行信貸資金。
2、貸款審查風險
貸款審查是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重要環節。在貸款審查過程中,經辦職員風險意識不強,警惕性不高,對借款人的真實身份、收進情況、家庭狀況等相關情況了解不祥,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正當性審查不嚴,流於形式,對有瑕疵的材料沒有認真調查核實。有的銀行為了擴大市場份額,採取競相降低貸款人的首付款比例,或者放鬆貸款人的審批條件,一味簡化手續,埋下了風險隱患。
3、貸後治理的風險
大部分貿易銀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貸後治理參照公司類貸款的貸後治理模式,要求對每筆貸款定期檢查、報告。而個人住房貸款具有客戶分散、數目眾多等特點。隨著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擴大和飛速發展,一個基層行往往有成百上千個客戶,客戶數目遠遠大於公司類貸款客戶的數目,假如沿用公司類貸款的貸後治理辦法,根本無法及時了解貸款客戶經濟及家庭變化的情況。當可能出現風險時,銀行就不能及時採取防範措施避免風險的發生。
4. 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分析
個人信用帶來的風險
這是個人住房貸款風險中比例最高的種類,主要包括借款人償債能力不足風險及擔保人償付能力風險兩類。
對借款申請人進行信用調查是銀行開展消費信貸業務的一個重要環節。對於貸款銀行來說,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是既要獲得有關申請人充分的信用資料,又不用投入過多的時間和成本。在國外,貸款銀行均通過商業信用機構來完成信用調查工作,但由於我國個人資信制度尚未建立,對個人的資信狀況缺乏合理、完整的判定標准,銀行只能以借款人所在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等材料作為信用評定的依據,其真實性、時效性難以確定,對個人收入的核實成本較高。個人住房貸款年限最長可達30年,在這樣長的時間跨度內無法對借款人經濟狀況進行持久的監控,現階段商品房價格較高,每月的還本付息負擔較重,一旦借款人失業或正常收入減少便有可能產生違約風險。
擔保人(即開發商)作為借款人從銀行獲取貸款履行擔保的第三方,如果借款人不能在其貸款年限內按時清償相關債務,按照約定理應由擔保人在借款人未取得兩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或貸款終結之前履行其連帶責任,但由於房地產開發業也是高風險、高收益行業,開發商的經營狀況、支付能力也是很難准確把握的,因此也極易產生風險。
欺詐風險
這里所謂欺詐行為是指違反金融管理法規,捏造事實、隱瞞真相,採取不正當手段套取銀行資金,騙取根本無償還能力或超出其償還能力的貸款,致使我行信貸資產遭受損失的行為。重復抵押、虛擬抵押、租賃房屋抵押、故意遺漏房屋共有人的抵押,或亂開收入證明、偽造身份證件等,這可能是借款人的欺詐行為,也有可能是開發商為盡快套取銀行資金授意借款人的欺詐行為,還有一種可能是開發商與借款人聯手製造出的欺詐行為。
銀行風險
隨著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量的急劇上升,各銀行在「簡化信貸手續」的呼聲中提高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速度,這種服務上的改進,無疑帶來了住房信貸消費群的擴大,直接促進了住房市場購買力的提高。但是,如果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過於追求效率而忽視了貸款操作的嚴謹性,將會造成相關法律手續及文本的缺漏,從而直接導致貸款的損失。
抵押物風險
這是抵押物產權問題所造成的風險。如在個人住房貸款尚未清償期間,由於城市建設規劃,拆遷等因素而產生產權風險,盡管政府出台了相關辦法對此予以保障,但銀行仍面臨著兩種風險:一是拆遷補償後,其補償價格遠遠低於住房市場價格,即使貨幣化補償金全部用於還貸,也可能難以清償全部貸款。二是抵押權人(銀行)無法實施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權,即可能產生產權替代風險。
抵押物處分引起的風險
這是指借款人不能清償債務時,銀行依法對貸款抵押物進行處置以償還貸款時產生的風險。主要表現為:(1)執行難。由於我國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當借款人發生信用危機而形成不良貸款時,銀行正常行使抵押物處分權比較困難,其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其實這已不是一個單純的經濟問題,而可能延伸為一個政府極為棘手的社會問題,因為任何一個政府都不會讓失業的人再一次「流離失所」。雖然在產權房抵押時,房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借款人出具第二住所證明,然而這一紙證明的效力有多大,它能否成為銀行處置抵押物時的有力依據,我們還不免要打上一個問號。(2)變現難。銀行欲通過拍賣抵押物實現抵押權時,如果遇到有價無市的狀況,那麼銀行雖然實現了對抵押物的佔有,但抵押權尚未真正實現。此外,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較長,抵押房屋可能因經濟環境、房地產市場狀況的變化和自然損耗而貶值,變現價值較貸款時原售價按抵押率打折後的價值還要低,從而造成銀行資產的損失。
貸款條件風險
這是指個人住房貸款的按揭成數、利率、還款方式、貸款期限等貸款條件因借款人經濟狀況的變化而對貸款產生的影響。如2012年銀行一般所採用的還款方式有3種,3種方式償還貸款本金的速度有所差別。如發生借款人無力還貸的情況,採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方式與按月還款方式相比,由於按月還款本金余額在不斷降低,相對而言貸款風險要小得多。此外,個人住房貸款屬於中長期貸款流動性差,相對於短期借款亦具有較大的風險。
其他風險
其他不可抗風險:其一,為自然災害及人為傷害風險,如水災、火災、地震及戰爭等使房屋毀壞,貸款無法收回;其二,房地產業因客觀經濟大氣候影響,行業蕭條,造成銀行貸款風險;其三,借款人意外地喪失勞動力或突然死亡也應劃作此種風險。
5.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有什麼規定
申請住房貸款,需滿足當地購房政策,年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歲,同時需提供身份證明、用途證明、收入證明等,具體聯系貸款經辦行咨詢。若您是申請一手樓貸款,可先與開發商確認,是否與我行有合作關系,若有,您可直接與樓盤駐點工作人員聯系,將資料交由工作人員。如果沒有,一般需要您聯系當地個貸部門提供個人信息及所購房產情況辦理申請。一手樓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請資料:1.身份證明資料:身份證、軍官證等;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3.用途證明資料:所購房產原產權證明資料、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經售房人確認的首付款收據(採取交易資金監管的,提供監管資金入賬證明即可);4.還款能力證明資料。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6. 關於工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調查分析的問題
看你要調查分析什麼方面的內容:是風險控制方面的?還是收益貢獻方面的?還是業務拓展方面的?如果是畢業論文,沒必要做得那麼大,集中在一個方面就可以了。最好還是在工行的信貸部門找認識的人了解一下,外人是很難拿到一手資料的。
7. 個人住房貸款的意義作用
設計適宜的貸款方案
爭取優惠的貸款利率
加快貸款辦理的進度
提供專業評估擔保服務
許多投資擔保公司,在貸後管理和貸款風險化解方面的規范和高效運營,獲得了銀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銀行把貸後催收、貸款資產處置外包給擔保公司,雙方都取得了比較好的合作效果。
8. 論述我國個人住房貸款的主要風險有哪些應如何防範
我國個人住房貸款面臨的主要風險(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 重點分析各種非系統性風險:(l)來自開發商的風險
①虛假按揭,騙取銀行貸 款、②多種原因造成樓盤爛尾、虛假廣告、③承諾落空造成的風險),
(2)來自項目的風險
①項目存在合法性瑕疵,形成風險、②項目市場前景黯淡造成的銀 行風險、③房屋品質惡劣或有缺陷造成銀行風險),
(3)來自借款人的風險
①借 款人能力風險、②借款人惡性違約),
(4)來自抵押物的風險
(5)來自中介合作機構的風險,
(6)來自銀行自身的風險。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控制的主要防範措施:
(1)加強貸前調查,嚴把貸款准入關,
(2)加強貸後管理,防範個 人住房貸款風險,
(3)謹慎選擇合作中介機構,防範道德風險,
(4)積極利用保險、 擔保等方式防範貸款風險。
9. 貸後管理都包含哪些內容
日常管理:對所發入個人住房貸款進行跟蹤管理、查詢分析、具體包括貸款台帳、貸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貸後檢查、查詢統計、抵(質)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貸款結清。
清戶撤押:當借款人按期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後,信貸部門應銷記「抵(質)押物及權證登記簿」同時填制「銀行抵押物、質押物轉出通知書」通知會計部門和抵(質)押物保管部門。會計部門、保管部門、保管部門審核無誤後據此辦理清戶撤押手續。
檔案管理:信貸經辦人員辦妥每筆貸款後,定期將收集齊全的有關資料整理後,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專管員,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合同副本留信貸部門專人保管以備日常管理。貸款本息結清後信貸部門應通知檔案專管員將檔案正式歸檔。
10. 急!!!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管理的意義
個人住房貸款在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的帶動下獲得了迅猛發展,個人住房貸款規模在銀行資產中的比重迅速上升,不少商業銀行也將個人住房信貸視為低風險的信貸品種,並將其作為信貸業務擴張的重點。下表顯示1997—2001年5年間,我國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增加了近33倍,銀行信貸資產權中提高了近20倍。
但在當前特定的金融市場環境下,個人住房貸款對商業銀行來說,並不見得就是低風險的金融產品。在特定意義上說,當前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所面臨的潛在風險還要高於其他貸款類型。事實上,個人住房貸款有面積分散、技術大、期限長的特點,潛在風險很大。如果商業銀行不能對當前個人住房貸款面臨的潛在風險進行有效的識別與控制,那麼,未來個人住房貸款的快速擴張反而可能成為商業銀行的一個不容忽視的風險源。因此,當前應當把完善個人住房信貸風險作為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重點。 個人住房貸款所面臨的風險
(一)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對於銀行來說,個人住房信貸等中長期貸款的快速增長和比率的迅速提高,可能會帶來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無力為資產的增加或負債的減少提供融資,即無法以合理的成本吸收負債或以合理的收益變現實現資產來滿足儲戶提取存款、客戶合理的貸款或其他即時的現金要求而使銀行遭受損失或引發危機的可能性。我國住房貸款沒有實現證券化,銀行房貸資產變現能力較差。同時也沒有完善的住房二級市場,銀行處置抵押房產很困難,流動性風險化解難度大。當貸款購房的概念普及以後,處置抵押房產的需求將強烈起來。
(二)個人的信貸風險
信貸風險是指借款人不按約償還貸款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從信用風險的角度來看,個人住房信貸所帶來的是借款人由於家庭、工作、收入、健康等因素的變化,不能按期或無力償還銀行貸款,被迫違約放棄所購房屋,從而給銀行利益帶來損失的違約風險。由於信息不對稱,銀行無法准確判斷借款人是否誠實守信和是否具有持續的償還能力。而中國目前個人住房貸款中的浮動利率制度,使得貸款者承擔了相當大比率的利率風險,這使得貸款者在利率上升周期中出現貸款違約的可能性加大。
(三)貸款中的操作風險
從操作風險的角度看,由於缺乏必要的相關法律約束,再加上各大商業銀行之間激烈的競爭,銀行的房貸部門有時為了擴大其業務范圍,競相降低貸款人的首付比例,或者放鬆貸款人的審批條件。在操作過程中,沒有嚴格的抵押住房登記制度,貸款的前台、中台與後台沒有進行責任上的嚴格區分,對客戶的資信情況沒有進行嚴格把關。從當前的情況看,目前各商業銀行在同一城市經辦個人房地產信貸業務網點偏多,在授權不嚴格的情況下,貸款者可以在多家銀行的經營網點同時申請小額住房貸款,一旦貸款人無力償還,抵押物往往很難處置,資產無法分割,也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拍賣、折價程序的順利實施。 完善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管理
(一)改善個人信用風險的識別與評估環境
較為理想的目標,當然是要著手建立一個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該體系的核心是個人信用制度,即能證明、解釋與查驗自然人資信,能夠監督、管理與保障個人信用活動規范發展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制度與行為規范,包括個人信用登記制度、個人信用評估制度、個人信用風險預警制度、個人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個人信用風險轉嫁等。這就需要設立專門的信用機構,信用授予人將信用消費者日常在金融機構和商業機構的信用支付情況連續地提供給信用機構,由信用機構將這些信息匯同來自司法、稅務等機構的公眾記錄加以整理、分析,記入該消費者的歷史檔案,當授信人面對消費信貸申請時,可以從信用機構獲得申請人的信用報告,並據此做出決策。由於信用機構的建立還有待時日,銀行為了化解信用風險,必須在其審批個人住房貸款的過程中扮演好信用機構的角色,將個人信用作為考查的重點,設立相關的個人信用檔案,這里最為關鍵的就是建立專業化、規范化、初具規模的資料庫,為信用管理打好基礎,對已有借款人以及貸款申請人違約的可能性做出預測,並建立信用缺失的預警機制,一旦發生信用危機,就可以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目前,我國的部分城市建立了針對本市居民的個人徵信系統,實際上這些信息的採集對於進行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判斷並不足夠,同時,還應當鼓勵個人信用信息在金融機構之間的共享,因為貸款人可能同時在不同的金融機構或者同一金融機構設立在不同地區的營業網點申請住房貸款,信息的共享使借款者更加高效、准確地做出決策。 (二)應積極鼓勵商業銀行採取市場化的手段轉移風險
首先,逐步推行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建立,即房地產抵押債權轉讓市場,房地產貸款由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創造出來以後,再轉售給其他投資者,或者以抵押貸款為擔保、發行抵押貸款債券的市場。通過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銜接,提高銀行資金的流動性,一方面,銀行通過發行抵押貸款債券可以獲得充足的資金滿足個人信貸需求,另一方面,貸款的額度與債券發行量相匹配,分散了流動性風險一在此基礎上,住房貸款的證券化應當提上日程。
(三)推進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其作用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轉移風險
住房抵押貸款經過證券化處理以後,發行的證券可以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自由地流通轉讓,這樣住房抵押貸款面臨的各種風險均可以通過證券市場得到轉移。另一方面以住房抵押貸款為擔保發行證券之後,集中在銀行的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就被分散到眾多的投資者手中,使每個參與者都能把風險控制在與收益對稱的可接受范圍內。由於抵押證券不以具體的房地產為標的物,而是一組房地產的組合所對應的住房抵押貸款集合,是一種住房抵押貸款的投資組合,個別違約或抵押風險就顯得微不足道,因而可以有效地分散違約風險和抵押的風險,使損失得以減少。
(四)預警機制防風險
從完善和健全制度的角度出發,制定了《個人住房貸款操作規程》、《個人貸款檔案管理規程》以及其
他各類相應的補充規定,將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具體操作標准化、統一化;從建立內部制約機制著手,嚴格按照信貸新規則的要求,執行審貸分離,落實貸款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出發,採取一些較為有效的風險防範措施,如充分利用市房地資源局數據資料庫提供的資源,以確保房地產交易的真實性、房產抵押登記的有效性;藉助個人徵信系統的資源,對借款人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了不良貸款的發生。
(五)推進房地產融資的多元化
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以債權融資為主,股權融資比例較小,其融資格局較單一。根據統計估算,80%左右的土地購置和房地產開發資金都直接或間接地來自商業銀行信貸。而在成熟的房地產金融市場上,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融資不僅有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兩種基本形式,且在債權和股權融資一級市場以外,還存在著發達的證券化二級市場。推動房地產融資的多元化,有助於降低房地產融資對於銀行信貸的過分依賴。
(六)提高個人按揭貸款的成數
這對購房者來說,肯定要增加個人承擔貸款風險的壓力,擠壓一些個人住房虛假的需求。同時可以減小商業銀行的貸款風險。不過,這些影響與作為不會太大。最為重要的是,近年來,國內一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信貸翻倍地增長,不在於按揭成數高低,而是對個人住房貸款審查往往是只是形式,例如,不管個人收入水平如何、信用如何,只要在律師事務所開出所需要的證明就可能辦理。如果對個人住房貸款審核按銀監會的指引執行(即個人住房貸款每月還款額不得少於個人收入50%),那麼就可以把一些貸款條件不合格的人拒絕在外。這樣做不僅可以讓整個房子需求降下許多,也減少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可以面臨的風險。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管理需政策支持
在一些發達國家中,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提供擔保,購房者違約,政府機構代為承擔清償貸款本息的責任。如美國聯邦政府設有聯邦住房管理局、退伍軍人管理局等機構,為中低收入家庭和退伍軍人提供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不僅使美國眾多的家庭取得貸款購買住房的機會,而且降低了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同時還吸引了私人保險機構介入住房抵押市場。政府提供保險、保證,乃至出資設立金融機構,並不意味著政府要拿出大量資金,它只是表明政府堅定地立於一種「最終貸款者」的地位上,其要旨是給借貸雙方以信心,並為整個融資活動確定規范。這種政府對抵押貸款市場的干預,是一種間接干預。
總之,近幾年,國內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它在帶動國內經濟走出通貨緊縮,保持國內經濟持續快速增長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於一些地方的房地產投機炒作嚴重,一些房地產商用種種方式來製造民眾非理性消費,從而造成一些地方住房價格快速上漲。如果這種趨勢任其發展,導致房地產泡沫,不僅會增加銀行的巨大風險,也可能會傷害整個國內經濟持續穩定的發展。因此,本次政策調整不僅強化民眾的利率風險意識,強化了需求者對未來資金價格形成較合理的預期,也有利於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管理及風險定價機制形成。夠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