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額度是多少
一、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優勢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可以設立「共同參貸人」,主要的原因在於擴大貸款的額度。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 半。假如大劉家申請的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500元,而大劉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達到銀行的這項要求。劉太太一起來貸款的話,這個問題就迎 刃而解了,雖然在教育機構工作的劉太太月收入不高,2500元上下,但是兩位貸款人的月收入和達到了8500元,超過了每月還貸額的兩倍7000元,因此 符合了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如果其他條件都滿足的話,他們就可以成功地申請到銀行貸款了。
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因素當然就是住房公積金。夫妻一起去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提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商業住房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要低1.07個百分點,夫妻共同申請住房貸款,可以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提高了,為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所需材料:
證件准備是關鍵: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
2、戶口本:最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3、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4、購房合同
5、結婚證:拿一個就可以
6、首付款收據
1、2、5、6、全部要復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三、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2、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3、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 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B. 婚前兩人共同買房如何約定份額
一、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需謹慎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雙方都有出錢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響兩個人的感情而未在房產證或者相關證件中體現自已的房屋所有權利,那麼一旦雙方反目,在分割財產時難免會發生爭執並使得這一方處於不利位置。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因為當房產證上同時出現兩個業主名稱時是要分大、小產權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產權後雙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或者承擔義務,這樣也不會產生糾紛。
二、婚前財產公證或事先協議很有效
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穩定時不要充昏頭腦,明天會發生什麼事誰也無法預料,萬一最後婚沒結成怎麼辦?所以,在愛的承諾前加上一份法律保護會更加牢固。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後的房產糾紛。
三、對出資方的錢款劃分清楚很重要
年青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藉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追回這筆出資錢款,豈非不公平。所以,無論是父母出資還是其它親友贊助,在貸款買房前對於出資一方的錢款一定要劃分清楚,最好,跟父母或者親友打個借條,以免不能結婚分手時反目成仇。
四、貸款買房後還貸款事項最好簽協議
現在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的格外嚴格。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如刷爆信用卡又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貸款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若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系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者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如果日後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麼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雖然說在婚姻關系開始之前就這樣「斤斤計較」可能看起來有些欠妥,但是這總比把麻煩留給以後好些,「防患於未然」才能使生活更加「安全」。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不妨咨詢專業律師,給生活帶來便利。
C. 婚後買房,合同上寫明份額,離婚後如何分配。
夫妻買房寫明按份共有,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欺詐等情形,這樣的約定是有效的,在離婚時,房屋依照合同約定的份額由雙方進行分配。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D.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注意事項
①准備好共同貸款買房所需的材料:
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戶口本(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購房合同、結婚證、首付款收據。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②辦理手續時,需雙方共同到場
若合同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則簽約時雙方需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③申請房貸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④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
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所以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⑤「主貸人」的身份,一定要確定好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確定主貸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且穩定者。因為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還貸保證責任險,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
注意:夫妻雙方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E. 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及注意
第一,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如果要辦這種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須兩個人都來,這是第一點要注意的。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第二,要帶齊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這樣才能完成登記。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第三,提前約定好份額
對於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如果說是准夫妻,還沒有領結婚證,是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的,因為還沒有領結婚證。那麼,建議雙方按出資額,辦理這種按份共有,就是在辦理手續之前提前約定好份額。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另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如果是由於之前不了解政策,將共有的房子登記在了一方名下,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先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由單獨擁有的一方贈出一部分份額來,然後辦理手續就可以了。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作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
F. 如果夫妻雙方在房產證上約定了雙方的房產份額,但房產由一人購買並還貸,那離婚的時候房產怎麼分割
如果婚後夫妻共同還款」,即使房產證上是男方的名字仍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6)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約定份額擴展閱讀:婚前房產歸屬分類:一、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二、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三、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同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四、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對房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享有房子的產權。
G.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房產證上購房人該怎麼寫
夫妻之間房產證上加名字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結婚後買房的情況
不管房產證上是男方還是女方的名字,都理所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雙方可以均分房屋。
二、結婚前買房,結婚後一起還貸的情況
房產證一般是一方的名字,那麼房產歸有名字的一方所有。
另一方共同還貸的情況下可以獲得
1、共有財產還貸的一半;2、共有財產還貸一半的增值部分。
如果房產證是雙方的名字,共有比例按約定,如無約定則共同共有,無法舉出其他證據的情況一般是一人一半。
三、結婚前一次性購房的情況
這種房產屬個人婚前財產。新婚姻法中確實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個人財產轉化為共有財產這一規定。也就是說,如該房屋是你個人婚前購買,就屬你個人財產,不再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房產證上加名字具體的辦理程序:
1、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共同申請。
2、房屋登記簿記載為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申請登記為夫妻共同所有需要材料:登記申請書原件;申請人身份證明;關於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約定原件或轉讓協議原件;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房屋登記表、房產平面圖兩件;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
3、請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局辦理
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無需糾結,必須只能是一個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
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H. 夫妻共同買房要注意啥要提前約定好份額
現在很多夫妻都選擇共同買房,尤其是改善性住宅,大多是夫妻倆婚後共同置業;另外因房價不斷上漲,許多的小夫妻選擇先行租房,經濟條件寬裕一些後再買房,這種情況也屬於夫妻共同置業;小部分「准夫妻」為了共同承擔置業負擔,也選擇一起買房。夫妻共同買房時都需要注意什麼?
目前夫妻二人共同購房比較常見,這種共同購買的房子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那麼在辦理登記的時候就應該雙方同時到場、共同申請登記。因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如果說是不登記的話,是不擁有產權的。
需要特別注意幾個方面,諸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以及申請房貸等方面,也需要注意一些細節。
首先: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要辦這種夫妻共同共有的,則必須兩個人都來。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其次:要帶齊證件
辦理登記時,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最後:提前約定好份額
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如果說是准夫妻,還沒有領結婚證,是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的,因為還沒有領結婚證。那麼,建議雙方按出資額,辦理這種按份共有,就是在辦理手續之前提前約定好份額。
時下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而在共同買房時,依然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另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假如由於之前不了解政策,將共有的房子登記在了一方名下,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先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由單獨擁有的一方贈出一部分份額來,然後辦理手續就可以了。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作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1-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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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 如何選擇「主貸次貸」
在房價不斷上揚的今天,貸款幾乎是「工薪族」擺脫購房窘境的唯一選擇。可是,由於某些貸款額度的限制,如果僅靠其中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話,壓力依然不小。因此,許多夫妻會選擇雙方共同貸款,以此減少房貸帶來的壓力。
不過,問題的關鍵在於應該由誰來做「主貸人」?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選擇「主貸次貸」有講究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
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所以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要根據以下三種主要情況而定。
確定主貸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且穩定者
一般來說,夫妻共同貸款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減輕還貸壓力,另一方面則是僅靠一方的資質很難獲得銀行的貸款,所以便會選擇共同貸款。
舉例來看,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比如小明家申請的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500元,而
小明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達到銀行的這項要求。但小明還有在教育機構工作的老婆小紅,月收入雖然不高,只有2500元上下,但是如果小紅可以作
為「共同貸款人」一起來貸款的話,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由於兩位貸款人的月收入和達到了8500元,超過了每月還貸額的兩倍7000元,因此符合了銀行
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大大提高了房貸的審批通過率。
其次,應當是選用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
先要明確的一點是,由於夫妻辦理房貸將會以家庭為單位,所以只要有一方徵信存在問題都會影響到房貸審批。但不同的是,主貸人徵信記錄有問題,銀行是肯定不會受理貸款申請,即便是可以受理,貸款額度及利率也會受到影響。
而如果選用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次貸人需在申清之前還清欠款及滯納罰金,雖然貸款的額度及利率也會受到影響,但是由於主貸人的徵信良好,因此可以提高貸款的審批通過率。
此外,還要注意年齡的限制
按照大多數銀行個人貸款的規定,在中國貸款的年齡限制是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較大,在辦理時可能會超出銀行規定年限,因為在我國,
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年限均為30年,而大多數銀行的規定是,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70歲。
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
字,則應雙方親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較大,在辦理時可能會超出銀行規定年限,因為在我國,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年限均為30年,而大多數銀行的
規定是,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在此提醒購房者注意,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
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巧用主貸人可降低還貸風險
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
但是,仔細查看保險條款,我們可以看到,還貸保證責任險只保障「主貸人」發生意外或是傷殘的情況。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
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婚姻觸礁房貸債務如何處理
由於是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佔多少的問題。但是,份額的確定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原則上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屋屬於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也可以由雙方協議去定份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是否身為「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夫妻都有償還
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作為「共同貸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如果單方面地認
為自己沒有參與貸款合同,就不用繼續履行償債的義務,無疑是他對住房貸款理解上的誤區。
最後想說,夫妻共同貸款首先要能理解共同貸款中的「主貸人」和「共同還款人」,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理解上的誤區。然後要明白夫妻雙方共同買房對於住房貸款的一些優勢,不論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雖然比一個人做貸款手續上要麻煩多樣一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7-2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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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夫妻雙方共同買房,想知道購房合同的份額如何約定
首先是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約定。比如100萬的房屋,一方出資40%,另一方出資60%,可以在購房合同上約定一方4成,另一方6成。上面的是一種理想狀態,而且是全款購房。在一般情況下,大多數人還是需要按揭的。在按揭的情況下,因為按揭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在按揭范圍內份額,應該是均攤的。比如同樣100萬的房屋,按揭70%,首付先撇開,那麼在按揭范圍內,雙方各佔35%。贈與雙方的情況。如果是購買婚房,父母出資屬於贈與的財產,如果是贈與夫妻雙方的,那麼這個贈與的份額,有兩人均攤。當然贈與的人有份額分配方案的,按照方案分配。同樣的道理,贈與一方的情況下,就屬於一方的出資部分,另一方是不可以分配的。協商分配的情況。人們通常是沒有這么麻煩的,很多人不論出資多少,夫妻雙方在份額分配上都是五五開。這就是約定,不論你出資多少,都可以用協商的方式自己約定份額。以上就是購房合同中約定份額的大致方法。在購房的時候,將約定的內容寫入合同條款,經過公證之後,在辦理的房產證中,也可以約定份額的記載。##您好,就您購房合同怎麼約定份額的問題,做出如下解釋:共同買房時,一般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候,購房人有二人以上,開發商會提供一份份額協議給購房人填寫。裡面主要有兩條約定:一是明確寫明各個購房人佔有房屋的份額,二是不約定各人佔有份額,直接按照平均分配的額度來確定佔有份額。 確定各自的份額後,購房合同上會明確寫明,這也會影響到後續的房產證上面的記載。 然後回到最初的問題,如何確定份額?一般可以按照購房人各自出資的比例來確定佔有份額,誰出的資金多,誰就佔有的份額多,都可以計算出來的。例如AB雙方共同購買100萬的房產,A出資70萬,B出資30萬,那麼雙方佔比是7:3,記載在購房合同內,日後房產證上也會註明雙方各占份額是多少。或者是夫妻雙方一起購買的,多數會按照五五的比例來確定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