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雙方分居男方貸款給父母,妹妹買房,這個債務跟女方有關系嗎
你說呢!實是上夫妻之間已經分居,雙方的關系已經到了離婚的邊緣。男方貸款為父母妹妹買房,作為妻子的你,沒有任何受益。這個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你有權拒絕還款!
『貳』 婚前女方父母給女買房,有貸款,屬女兒名字,結婚前女將名字更改成父母婚後女繼
這個就是對了啊,不屬於這個女兒的丈夫,只屬於女孩子的,
『叄』 婚後女方的父母買房出首付,寫女方父母的名字,女方貸款還款,請問:男方在離婚時有份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結婚後女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那麼針對償還貸款的數額,一般會認定為這是女方父母像夫妻雙方的借款,離婚時針對還貸部分,男方是可以主張進行分割。但是,房屋仍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這個在離婚時是不能分割的。
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無法協議的,可以通過到法院訴訟進行解決。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照顧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該房屋登記在女方父母名下,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而並非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夫妻在離婚時是不能進行分割的。但對於婚後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貸款的部分,是可以主張債權的。如果夫妻婚內對於該債權有協議,按照協議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肆』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女方沒有流水,女方父親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嗎
女方父母不可以為共同還款人。
『伍』 自己女兒結婚貸款買房,為什麼需要女方父親的戶口本!
因為他戶口在你戶口本上!
而銀行要求必須要戶口本
所以就出現了你說的這個狀況
對父母木有啥影響的
單純的身份和家庭關系證明
『陸』 婚後夫妻貸款買房,男方父母出資付的首付,錢打在女方卡里交首付款,男方還月供女方未參與離婚如何分割
『柒』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女方的名字么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女方的名字。但是前提是需要經過男方和他的父母的同意,因為加了女方的名字後,財產就有女方的一份。
『捌』 先訂婚後結婚期間男方父母匯款給女方用於買房子離婚時匯款被說成借款要求返還法院會認定是彩禮還是借款
您好,您這種情況,在一定證據的支持下一般會認定為彩禮。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並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彩禮」必須是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其具體認定標准,一般為「以結婚為目的的大額贈與或符合當地風俗的贈與行為」。涉及房產的轉賬,一般比較大額,在足夠證據的支持下,一般會被認定為彩禮。
關於彩禮是否返還,通常情況下,已經結婚的,在離婚是不需要返還彩禮的,但是會存有一些特殊情形,具體如下:
如果夫妻雙方辦理了結婚證,但是很快就選擇離婚,彩禮應予以返還。因為結婚的時間過於短暫,法律上通常不會認定雙方構成事實上的共同生活,那麼彩禮的給付目的並未達到,解除婚姻關系後也應當返還彩禮。
2.婚前給付導致一方生活困難,也應當返還彩禮。根據民間風俗,在談婚論嫁之前,都會涉及彩禮的給付,給不起彩禮,則意味著女方父母很難同意婚嫁事宜,所以男方也會想盡辦法籌得款項,家境不好則會導致男方存有負債,如果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不管是否離婚,男方若提起返還彩禮,則也需要返還彩禮。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5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