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公以他個人名譽向銀行貸款,如果我跟他離婚,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這筆貸款是你們夫妻之間貸的,當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以後離婚如果他還不起貸款,銀行一樣可以要求你還,因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任何一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 丈夫私自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丈夫私自貸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要看貸款是否用於家庭生活而定,如果用於家庭生活的,並且不超出范圍的,可以認定為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 丈夫背著妻子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若該筆借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無論女方是否知情,該筆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女方需要償還該筆債務;若該筆借款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例如:男方用於賭博的,女方無需返還該筆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 公司貸款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丈夫私自貸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貸款是一方借款用於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產經營,或者是不知情一方事後追認認同該筆欠款的,是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 婚後男方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結婚後男方借的錢是否屬於共同債務,要分情況進行討論。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如果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的,不屬於夫妻共同的債務,如賭博的支出、贈與、請客實施行為支出的銀行流水,可以向法院進行舉證。對於夫妻共同的債務可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或者一方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6. 老公向別人借款後夫妻離婚,這個債務算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老公向別人借款後夫妻離婚,債務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要看具體情況。
很多人在離婚之後,發覺對方在離婚之前借錢,而自己毫不知情,但是因為借錢的時候,兩個人仍然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因此債務算夫妻共同債務。這種情況下,除非能夠證明對方借錢沒有用於夫妻生活和經營,否則作為共同債務,另一方只能分擔債務。
一、在婚姻存續期間借錢,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屬於共同債務。兩個人結婚之後,雙方的關系就變成了夫妻,兩個人對外表示的是同一個家庭,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作所為,另一方都有承擔的責任。老公在婚姻存續期向別人借錢,然後提出離婚,借的錢如果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經營,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兩個人哪怕離婚,也需要承擔責任,有償還債務的責任。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只要無法證明是單人債務,都算夫妻共同債務。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7. 婚姻存續期間丈夫貸款 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有證據顯示夫妻二人認同或簽字,法院一般認可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一方債務數額較大,且不是用於生活必須費用,另一方並不知曉的情況下,法院則按不會認可為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參考最高法院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最新若干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