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鬧離婚分居期間 一方私自貸款用於個人消費 不知情一方被銀行起訴 該怎麼
現在一般銀行消費貸款是需要配偶簽字確認的吧。按照婚姻法或者說新的民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沒有配偶確認的非用於家庭生活的貸款屬於個人債務。可以請個律師收集相關材料吧。
2. 起訴離婚期間男方貸款女方需要負責嗎
既然是在起訴離婚期間,說明雙方在事實上已經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這完全是屬於男方個人的債務,女方是不需要負責的,除非女方有參與。
3. 兩口子起訴離婚期間一方貸款會受牽連嗎
貸款是家庭用,就是共同債務
4. 在離婚訴訟期間房貸款一方借款還貸的錢怎麼辦
1,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一起平擔。
2、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承擔一半。
5. 如果夫妻離婚期間,房產證被一方私自拿去抵押貸款,怎麼辦。
如果那是還沒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建議另一方趕緊起訴,撤銷掉對方的抵押合同
6. 起訴離婚期間房貸一方不還怎麼辦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中明確了雙方對債務的承擔問題,則可以按照協議約定或判裁定履行。其中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告知債權人關於債務的分擔情況,如果債權人起訴了雙方或者一方,在承擔償還責任後可以向另一方清償。對法院判決依舊不執行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7. 起訴離婚後對方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貸款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償還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8. 離婚訴訟階段一方借款產生的債務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階段一方借款產生的債務的承擔:如果是夫妻一方私底下借款而另外一方不知情,需要借款一方單獨承擔。如果適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用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離婚訴訟階段夫妻債務依舊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