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們是婚後借錢貸款買的房子,寫的是丈夫的名字,那離婚時房子是屬於誰的
你好,婚前房子的首付是老公借的,婚後是你們按揭還銀行貸款,雖然房產證上只寫你老公的名字,但是你可以就婚後按揭還款的部分和房子的市場增值部分依法平均分割。
若你老公借錢付首付,而由你們婚後還錢的話,你如果能拿出證據證明是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房子的首付,那這房子是你和你老公的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主張平均分割。
② 房子貸款夫妻共同簽字,男女雙方離婚後,如果男方不還,女方需要償還嗎
若之前你們是共同貸款即房產證上是雙方共同名字,且辦理貸款時候,也是共同貸款,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共同還貸。若只有男方一方貸款名字,則女方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共同還款。
如果離婚時已經析產歸其中一人所有,那麼另一人不再需要償還貸款。
③ 新婚姻法,婚前男方付首付,寫男方名字,婚後共同還貸款,一旦離婚,房產歸男方,共同還貸部分怎麼處理
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了的,到法院起訴,由法院裁定;需要補償女方的;工資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同樣是需要分割的,具體如下:
財產分割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共同財產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3)房子名字夫妻貸款丈夫還離婚擴展閱讀:
房子是父母贈與的夫妻分配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④ 男方婚前首付購房,房產證上男方一人名字,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款,離婚的話如何分割
根據目前的判例,房屋歸屬於男方,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雙方的共同還貸部分的金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還多還少,都按一人一半算。舉例說明:比如50萬買的房子,首付20萬,共同還貸30萬,先房屋價值100萬,女方僅能主張共同還貸的30萬中的15萬,而無權主要房屋份額及房屋增值部分。所以一定要注意房產證的名字問題。
⑤ 房子只有男方名字,兩人共同還的貸款,離婚時房子有女方的那部分嗎
女方有房子的所有權
婚前著付部份為男方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和增值部分為共同財產。
⑥ 房子上的名字是我和老公的,按揭的,離婚後房子歸我,離婚前他用的信用貸款還不
他的信用貸款是在你們婚姻存在的時候貸的,應該是你們的共同債務,但是如果你們離婚的時候有明確說明債務歸誰那就歸誰,但是如果你根本就不知道這么一回事,那應該也和你沒關系,不會影響到你,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⑦ 夫妻房產只有男方名字貸款是倆個人的名字但是離婚了房子歸男方我還需要還款嗎
房子歸男方,女方不需要還款,而且女方還可以主張離婚前的房產共有的部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