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共同財產單方面拿去銀行做抵押可以嗎
夫妻單方面用夫妻共同財產去銀行抵押貸款,即使銀行同意,也是抵押無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拿去銀行做抵押必須經過另一方書面同意,銀行貸款審查審批時,需要查閱時夫妻雙方均已簽字同意抵押的表述。所以,抵押貸款不是夫妻一方就可以辦理完畢的。
❷ 夫妻一方單方面造假材料用房產證抵押貸款,要怎樣才能將房產證取回
你要證明房屋的所有權是你倆個人共有的,但婚姻的另一方在你拒絕同意將房屋進行抵押貸款的情況下,實施詐騙貸款,並訴訟至法院,法院審理後,判決另一方有罪並法辦,同時撤銷該抵押行為,這樣你就能收回房產證。否則,你只有將款項歸還銀行後才能收回。
❸ 夫妻一方私自在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若夫妻一方能夠證明是個人債務,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若不能證明,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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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婚內夫妻共同以一方名義向銀行貸款,到期銀行起訴誰
誰向銀行貸款,銀行起訴誰,但是另一方要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雖然另一方沒有被起訴,但因為是婚內財產,所以另一方有承擔還款的責任和義務。
❺ 夫妻一方把房產偷偷的拿銀行貸款,離婚協議書上寫房產歸另一方,那該怎麼辦
貌似我已經被你的一方和另外一方給繞暈了
到底是哪一方那錢出去貸款的呢,我這里姑且用假定發來吧
假如是a去貸款的,到最後房子是要過戶給a的,a只需要按時還貸款,b那一方寫一個房子無關的協議,去公證處公證即可。
假如是a去貸款的,到最後房子給b了,a和b需要去公證處,協商a給b多少錢的房子差價,處理這個問題。或者a和b協商房子還清後的歸屬問題,並且公證處公證。
反過來,如果是b去貸款了,也是一樣的。
❻ 銀行房產證抵押貸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未經另一方同意,銀行貸出款,是不是違法
銀行房產證抵押貸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未經另一方同意就是違規行為。
❼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未經同意擅自抵押給銀行貸款,現在鬧離婚,是否認定合同為無效,是否要共同承擔債務
要看具體情況,抵押財產寫的哪個的名字?辦理抵押的各種手續怎麼簽訂的,不能武斷認定。建議來電或當面咨詢。
❽ 夫妻雙財產一方拿去銀行低壓貸款,在對方不知情旳情況下,銀行應付什麼責任
銀行負審查不嚴的責任吧,如果你們追究銀行這個責任了,銀行可能反過來追究貸款人騙貸的責任,這個就嚴重了,畢竟是國有資產
❾ 如果夫妻有一方要把房子拿去貸款,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可不可以拿...
結婚了房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婚姻財產,一方能去辦理的話說明有作假的,貸款能拿到,但是被另外一方知道後這個貸款就屬於無效合同了,你要背負兩個責任 1 提供虛假證明,銀行搞你欺詐,2 夫妻共同財產處置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