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法人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法律分析:如果法人僅代表企業辦理貸款業務,那麼不需要其配偶簽字,銀行會查詢法人和企業的徵信情況,貸款達成後,法人與貸款就無關系了,不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法人以個人資產作為擔保,那麼資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置的時候需要配偶簽字同意才能生效,一旦企業貸款出現違約情況,法人擔保的資產可能會被用於還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Ⅱ 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在銀行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
Ⅲ 關於企業貸款必須要法人夫妻雙方都簽字嗎
� 你老公雖然不是法人,但是是投資合夥人之一,那麼就需要你們夫妻雙方簽字。不止你們夫妻雙方其他主要投資人也是如此。 企業在銀行貸款,投資人不止要承擔分到自己名下的債務份額,而且當其他投資人不能償還時,要承擔連帶性的義務。由於是個人承擔,所以必須要夫妻雙方共同來作出承諾。
Ⅳ 企業貸款需要法人夫妻簽字嗎
法律分析:企業貸款需要法人夫妻簽字。1、公司貸需要法人妻子簽字。2、公司貸款的條件:借款人和配偶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信用良好,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合法的經營資格,能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Ⅳ 法人為公司貸款擔保需要配偶簽字,法人和公司老闆簽協議還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的法人,為公司貸款做了擔保,而且跟配偶一起簽字了,那麼即使法人跟公司老闆簽訂了協議,也依然承擔擔保的責任,一旦公司貸款還不上。擔保人,也有還款的義務。
擔保貸款,是這樣的情況。
債務人到期沒還債權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因此擔保人是具有還款義務的,但是這一還款義務也是進行限制了的。更多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相關知識,接下來我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擔保人要還錢嗎?
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要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
二、還款義務是怎樣
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法律依據:《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工資等方式。
三、擔保人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擔保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並不建議您輕易當他人的擔保人。以上內容就是為你整理的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
Ⅵ 我是公司法人向銀行貸款是不是我老婆必須簽字,她不簽字是不是合同就不生效了
不用吧。網上銀行小微貸款100萬秒到賬的啊。用電腦在網銀上就可以操作了。你可以問一問你們的對公賬戶開戶行客服人員。
Ⅶ 公司貸款需要法人妻子簽字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與貸款機構簽訂貸款合同的,只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即可,無需由法定代表人的妻子簽字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