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可以夫妻共同貸款嗎
可以。只要符合夫妻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即可:
1、夫妻雙方都需要有繳納公積金:這是一個最基本的條件,公積金都沒有繳的話,是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所以,如果夫妻雙方都是共同還貸人的話,那就必須得兩個人都在當地有購買公積金,並且賬戶上得有一定的余額。
2、夫妻雙方都必須繳納公積金1年以上:可能有些夫妻中一方,之前的公司沒有提供購房公積金,而他們為了買房就換了一份可以購房公積金的工作。但是,如果繳納的年限不夠1年的話,也是不可以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
3、夫妻雙方都必須沒有在還的公積金貸款:如果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在婚前有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並還在還貸中的話,是不可以用夫妻名義再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4、房子的不動產證上必須要有夫妻雙方的名字。
5、需要提供夫妻雙方收入證明。
夫妻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注意事項
1、簽約、過戶、辦房貸時一定要夫妻雙方到場
因為通常情況下如果是夫妻共同買房,房產證上要寫兩個人的名字,雙方都要到場。一方不能到場的,要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書,由配偶持公證過的委託書到場辦理。
申請公積金共同貸款買房的夫妻,銀行需要審核兩個人的貸款資質,也需要2人到場簽字確認。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夫妻共同購買房產的,要在合同中體現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這些也要在產權證上體現出來,因此在辦理過戶的時候,同樣需要夫妻二人確認簽字。
2、選徵信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
夫妻申請公積金共同貸款,貸款銀行需要審核兩個人的資質,其中徵信是較為重要的一項。如果主貸人徵信有問題,會影響到貸款申請,即便接受了,也會被提高貸款利率。要是讓徵信好的一方當主貸人,雖然次貸人的徵信也會影響貸款申請,但是貸款通過率相比前者會有所提高。
3、注意銀行對貸款人年齡的限制
公積金貸款對貸款人年齡和貸款期限的要求是,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最長可算到貸款人70周歲,因此,年齡大的一方申請貸款,貸款期限也會縮短。所以年齡較小的一方申請貸款比較好。
② 夫妻雙方是否可以共同用公積金還貸
如果都是首套房是可以的。
但還要你兩人公積金歸屬情況,如果都是省屬或者都是市屬公積金的話可以一起貸款,貸款最高額度根據所在地不同會有差別。
如果不是屬於同一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話,就只能一方貸款,另一方每年到公積金中心提取一次公積金用來還款。
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能同時累加扣劃。每月還款優先從借款人公積金賬戶扣劃當月還款額,若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小於當月還款額時,直接從配偶的公積金賬戶扣劃當月還款額;
若配偶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小於當月還款額時,直接從還貸的銀行賬戶中扣劃當月還款額,待夫妻雙方中任意人賬戶余額大於當月還款額時,再從其賬戶中扣劃當月還款額。
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③ 夫妻中一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雙方都清空負債嗎
這個的確是這樣,但是主要的還是簽字的那一個人,但是對方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④ 住房公積金可以夫妻兩人一起申請貸款么
可以。且必須連繳12個月公積金方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若是夫妻的,必須夫妻兩人一起申請貸款,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二人都是要參與到貸款中的,因為要共同確認債務關系。
二、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4)公積金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嗎擴展閱讀:
一、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5、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7、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⑤ 夫妻雙方一方有公積金貸款另一方
不可以。
對夫妻而言,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以一方名義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以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
因此,若夫妻一方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另一方又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就等於對同一對象實施了兩次放貸行為,這種行為是禁止的。
而且,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規定,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如果其中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不能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所以,夫妻不能分別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
(5)公積金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嗎擴展閱讀:
根據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而2010年,有關部門出台的文件要求,實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嚴禁三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根據新政策,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據業內人士介紹,這些中間費用一般占公積金貸款總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達千分之八。
假設繳存職工申請到10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取消4項收費,意味著最高可節省8000元。劉洪玉說:「這些中間費用涉及不少中介機構和人員,現在一下子取消4項收費項目,可見政策力度很大。」
當前,各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發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對貸款條件要求過嚴,住房貸款發放率較低,影響了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為此,新政策提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⑥ 用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讀者問:我與吳某是大學同學,畢業後我進了國家事業單位,他進了一家外資企業。婚後不久,我們以按揭方式購買了一處76平方米的小兩居住房,產權證上寫的是雙方的名字。為了少繳納一點利息,就用我的公積金辦理了貸款,貸款期限為30年。後來,他在我們結婚第7年和同事玩起了辦公室戀情,甚至發展到同居的地步。我決定與他離婚。請問,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律師解答:你作為國家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享有住房公積金福利,從表面上看,住房公積金是你的個人財產。實際上《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各種福利性收入、補貼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更加明確: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此可見你用夫妻共同財產——住房公積金辦理貸款取得的房子當然算夫妻共同財產。不過,根據《婚姻法》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遭遇背叛的你對離婚沒有過錯,可以要求取得房子的大部分甚至全部產權作為損害賠償。只要你能證明吳某和別人同居,他做了錯事還想平分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可能的。
⑦ 婚前用公積金貸款不是買房至今沒歸還是共同債務嗎
婚前用公積金貸款不是買房至今沒歸,不屬於共同債務,因為是在婚前購買的住房,屬於婚前財產,同樣債務也一樣,屬於婚前債務。
關於新婚姻法婚前債務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權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後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或已成為婚後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但債權人對此應當承擔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後,債務人的配偶只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那麼如何掌握債務人婚前所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證明標准?在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後共同債務的轉化有多種類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總之,判斷一方婚前債務與婚後共同生活的因果聯系,應當結合債務人舉債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後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諸多因素綜合判斷。
⑧ 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共同債務嗎
男方在婚前買的房子,產權登記是男方一個人,買房幾個月後辦理結婚登記,結婚後男方去申請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用男方的公積金),女方只按公積金貸款要求為其提供了身份證,收入證明並在房屋抵押合同上簽了名字(與男方一起簽),還款由男方銀行卡扣。結婚十個月後,由於感情不合要離婚,男方提出這公積金貸款是共同債務,要女方一起還,而女方認為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貸款也是他貸的,錢也沒有用在家裡(結婚的房子裝修及所有家用電器生活用品都是女方買的),是他一個人拿去的(還以前買房的借款),所以女方不該還。請律師給解答一下,女方到底該不該還?謝謝!急盼迴音!
⑨ 公積金貸款夫妻共同還款是怎樣扣款的
如果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都辦理公積金代扣業務,以一方公積金賬戶為主扣款帳戶,當主扣款帳戶扣款後還不足以償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時,就再扣另一方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夫妻倆公積金賬戶余額累計不足以償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時,就不再「代扣」,委託人應在每月還款日前向還款儲蓄帳戶(申請貸款時提供的)存入能夠按月足額劃轉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