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協議書雙方簽字貸款問題
這是是夫妻商議,法律上是要看主借款人是誰,誰就還,具體的還要看雙方的。
B. 夫妻離婚前貸款離婚協議書寫明所有債務歸男方所還、但是男方坐牢、女
婚前貸款與女方無關除非女方做出過同意還款的承諾。
C. 離婚前夫妻一起貸款,離婚協議寫了債務歸男方,現在男方還不出,銀行起訴的話,女方名下車子會被拖走嗎
不會的、這與女方不相幹了!由男方負責了!銀行沒有權力向女方追債還貸!
D. 夫妻銀行共同貸款離婚協議表明歸一方承擔,銀行會要求另一方負責任嗎
你好,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雙方對外承擔連帶償還責任。銀行有權找任何一方,你們之間的協議只約束你們雙方。祝好運!
望採納,祝好運!
E. 離婚後所有財產歸男方,但婚前雙方簽字的銀行的貸款,在協議上也歸男方還貸,女方還有還貸的責任嗎
夫妻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只有對內效力,就是說,雙方可以約定由哪一方來承擔夫妻共同債務。但是這個約定僅限於你們兩人之間的責任劃分,對外不具有法律影響力,銀行依然可以要求女方還貸,女方還了後,可以找男方追償。
F. 離婚協議書貸款歸男方,還完後還要女方簽名才能撤銷抵押嗎
這種情況應該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確認才可以的,因為當初辦理抵押的時候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所以解壓的時候也是需要男女雙方都簽字才可以撤銷抵押。
G. 如果在離婚協議上註明了一切債務由男方承擔,但如果男方無力償還,女方是不是需要負責
離婚協議書上寫所有債務由男方償還,與女方無關,該協議只在男女雙方有法律效力,不影響債權人向女方主張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7)夫妻共同簽字貸款離婚協議歸男方償還擴展閱讀:
案例:離婚一方「凈身出戶」不免除還款責任
「凈身出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而是民間約定俗成的一種說法,而且具有不同的情形。近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時,就碰到了這樣的情形。
這是一起上訴至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案件。2017年,惠某與張某經法院調解離婚,雙方約定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均由惠某享有,所有夫妻共同債務也均由惠某承擔。2018年8月,惠某的姐姐將惠某及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其二人共同償還借款30000元。
張某在庭審中抗辯,其與惠某已經離婚,該筆30000元的債務在離婚時已經作出處理,由惠某承擔,故其不承擔該筆債務。
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離婚時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債務的約定是夫妻內部約定,不能對抗其他債權人,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清償。
法院因而判決:惠某與張某共同向債權人償還該筆債務。
審理此案的法官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上述規定表明,雖然雙方離婚時可以約定如何清償債務,但夫妻之間的債務承擔約定只在夫妻之間有效,不得對抗合法債權。離婚時,當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的債務時,不管夫妻雙方的內部約定如何,夫妻雙方都負有全部清償的責任。
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清償。一方全部清償了債務後,有權要求對方償付其所應承擔的份額。
H. 夫妻共同簽字貸款,丈夫是主貸人,離婚後妻子應負啥責任
婚內貸款而且夫妻雙方都簽名,即使離婚,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是由連帶償還責任。
I. 老公貸款老婆有簽字離婚協議由老公還 請問要怎麼樣才能解除老婆的徵信
這個可能要到盤溪自行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