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離婚貸款房如何過戶男方的名字,男方還貸,現在想轉為女方名字,女方還貸
該房產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在婚姻存在的情況下,就沒有過戶的問題,因為你們是法律認可的一家人。其實房產的歸屬在離婚的時候是應該面對的,這個財產的分割如果你們雙方達成協議,法院是應該支持的,關於銀行是否接受貸款由你一個承擔,這個應該咨詢銀行,可能需要重新辦理貸款申請。父母的房產應該由父母向銀行抵押貸款,然後父母可以將貸得的款項借給你,用這部分錢來償還原來的貸款。建議如下辦理:
1、先到法院協議離婚(房產已經抵押給銀行,所以你們還不算完全擁有產權)、明確夫妻關系解除,男方願意將房屋的權利放棄。
2、父母房產抵押獲得一部分的貸款。
3、到銀行轉按揭
4、房地局更名過戶
手續比較繁瑣,建議向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咨詢。
⑵ 夫妻離婚,有貸款的房產如何過戶給另一方
有些夫妻可以白頭到老,也有一些夫妻因為一些原因不能一起走到老,所以他們就會選擇離婚,離婚雖然已經不做夫妻了,但是他們的財產也要分配好,有一些情況使得夫妻離婚房子過戶給另一方,但是房子是按揭的,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離婚之後分配按揭房是比較復雜的事情,涉及到房子的歸屬權,而房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大家在辦理的時候一定要咨詢好專門的部門,問清楚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才能避免出現錯誤。
⑶ 離婚的話,房子是夫妻名字,有貸款,貸款夫妻名字,房子更名給一個人的話需要還清貸款嗎,
你好,是的。
通過你的描述,目前房屋仍然在償還銀行的貸款,也就是說房屋依然處於抵押狀態,被抵押的房產是不能對房屋所有權進行處分的。即便是離婚,雙方可以就房屋的預期歸屬以及貸款的負擔進行約定,但在未還清貸款之前,是無法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的。
⑷ 離婚房貸變更共同貸款人的依據是什麼
離婚房貸變更共同貸款人的依據是什麼?
1、如果是貸款人本人不變,只變更相應的個人信息,如改名換身份證、換電話號碼等信息,直接去原銀行房貸中心申請變更個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變更貸款人或產權人,如:離婚財產分割、原產權人死亡繼承、或要出售給他人等原因變更的,則無法直接變更,需要將欠銀行的貸款結清,再辦理過戶交易手續。
夫妻離婚房產貸款還未還清怎麼分割?
離婚時房貸未還清,房產的分割問題,要根據房屋購買的時間區分兩種不同的情況:
1、房屋購買於婚後。這種情況下,房屋無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未還清的房貸也就屬於,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並分割。
2、房屋系一方購買於婚前。這種情況下,根據於誰的名下,又分為兩種不同的情況:
於婚前付款買房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下的房產分割,第10條第2款有明確的規定,即「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顯然,這種情況下,房屋應歸婚前付款買房一方,但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婚前付款買房方給予補償,同時,尚欠的房貸也由婚前付款買房方承擔。
於夫妻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尚欠的房貸也就屬於,離婚時,房產與房貸應一並分割。至於一方於婚前所付的房款,應作為債權處理。
(華龍網綜合)
⑸ 夫妻離婚後貸款的房子怎麼更名
如果判決書上寫明房子歸你
對方就要協助提供相關手續去房產部門辦理
建議帶著離婚證、判決書、房產證等去當地方便部門咨詢。
⑹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要怎麼更名
法律分析: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首先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其次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然後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再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並繳交登記費;最後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⑺ 夫妻房產如何在抵押貸款和要離婚的情況下實現更名或過戶
第一、婚前我自己購置了一套房產,我的理解一直是這是我的個人財產,即使我離婚了這套房產也屬於我,我愛人沒有任何主張的權利,但是我朋友說這套房產結婚5年後就屬於共同財產了。請問是否如此?我的理解正確嗎?
:是你個人財產。不會轉化。
第二、婚後我和丈夫買了另一套房產。目前兩人分居。出於對我的歉疚他一直表示離婚後要將房產完全給我。該房產目前處於抵押貸款中,房主的名字當時登記了他的名字。為免夜長夢多,我希望盡快落實這事。我咨詢過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說夫妻婚姻期間的房產如果想辦理更名,則必須抵押貸款全部還清辦理注銷抵押後才能辦理更名。那麼我想我是否可以通過公證的形式來確保我的權益呢?
:可在離婚協議中具體約定此事。
我想公證的內容就是如果我們離婚,該房產雙方同意一切權利屬於女方所有。但是公證處會作這樣的公證嗎?
:可去公證處咨詢,原則上離婚後可以做。
如果公證處不做,那我還有別的辦法嗎?是否可以我們雙方之間簽一個協議,表示如果離婚後房產歸女方所有,但是這樣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當然可以。
我在准備和簽署協議的時候又需要注意哪些條款才能保證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達到我的目的?
:與當地律師面談吧。
⑻ 夫妻房產如何在抵押貸款和要離婚的情況下實現更名或過戶現在協議離婚,房子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向銀行抵押
摘要 可以但沒必要,可以直接過戶的,不用說離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