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房子婚後抵押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房產,婚後抵押的,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房產雖為個人單獨所有,但是債務產生於婚內,有可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⑵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丈夫將房子抵押貸款,妻子需要償還嗎
在結婚前進行借貸,並且提供了抵押擔保的,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負責清償。如果借貸的款項用於婚後家庭生產的,屬於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哪些屬於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婚前債務;
夫妻一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應當屬於婚前個人債務,除非是因為結婚而負債,比如購買的房屋在婚後有夫妻雙方共同使用等。
2.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債務,不如因為賭博、吸毒而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贈與他人或為資助沒有撫養義務的人而負的債;
4.夫妻一方因犯罪、違法所負的債務;
上述夫妻一方婚前個人債務,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主張,不得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除非有證據證明該債務用於債務人夫妻雙方婚後生活。
在夫妻雙方離婚時,一方婚前債務仍然是個人債務,不得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來處理,如果該債務確實用作夫妻共同生活,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該筆債務所購物品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債務人的配偶承擔的債務不得大於其接受的財產價值。
在結婚前進行借貸,並且提供了抵押擔保的,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負責清償。如果借貸的款項用於婚後家庭生產的,屬於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⑶ 丈夫婚前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需要妻子簽字嗎
需要妻子簽字。所問的這句話可以產生兩個不同的理解:一是丈夫婚前用房產向銀行辦了抵押貸款,但這樣的理解與問題的語境不符,因為婚前的房產,婚前的貸款,都是已經辦結了的事,成了過去時,當時未婚時就不存在妻子,到婚後也不可能再由婚後的妻子補簽字的了。二是婚後丈夫用婚前的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這時侯才會產生要不要妻子簽字的這個問題。回答是肯定的,處於在婚狀態的夫妻任何一方,作為家庭成員向銀行貸款,銀行必須由借款人的配偶到場確認是用於家庭支出(包括生產經營)的共同負債,必須由夫妻雙方以家庭共有財產償還。並且銀行考慮如果到期未還的話,銀行需要採取法律途徑來收回貸款,也會涉及到用家庭共有財產來還款的問題,所以丈夫貸款要妻子簽字。至於還有是否因為用房產抵押而由妻子簽字的問題,建議如果銀行從謹慎的角度考慮要求簽的話,簽也無妨,盡管房產不是共有的,但最終還款也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責任,何況妻子既然對貸款都認可了,簽字也不會增加任何成本和風險,早點辦好貸款去發展生產或是搞好經營多賺利潤會更好些。
⑷ 關於婚前個人房產婚後作抵押貸款投資的問題
房產屬於個人財產,投資收益或損失屬於共享財產和共負債務,婚後取得收益一般都屬於共同財產,
⑸ 婚前房產婚後抵押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您好,婚前房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所以對該房產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另一方的同意,也不需要雙方簽字。只有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即需要雙方簽字。
房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在離婚要求分割時依然會參考房屋的購買方式,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的,在加名字後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方有權要求分割,但是具體分割的比例,會參考對房屋的貢獻度,以及婚後是否有一方作為過錯方等情況,不一定會均分房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七十六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⑹ 婚前房產婚後抵押貸款離婚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婚前房產婚後抵押貸款的,那麼離婚後要按實際情況來處理。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是個人財產;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是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三十一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⑺ 婚前個人買的房,婚後想做房屋抵押貸款,簽字時需幾個簽字
婚後辦理住房抵押貸款,不管產權證是幾個人的名字,都需要夫妻雙方出面簽字,除非借款人可以提供未婚證明,辦理抵押貸款需要的資料如下:
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國土證(已婚提供夫妻雙方資料)。
本質: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
(7)婚前個人房產婚後作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四類房產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一、未結清貸款的房產 抵押消費貸款的房產必須是沒有任何抵押且無貸款的房產。如果是有抵押的房產或者此房產正處於按揭狀態當中,銀行已經擁有此房產的他項權利,借款人再對此房產進行抵押,銀行不是允許的。
二、部分已購公房 已購公房中有兩種情況不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一種是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已購公房,因為如果在購房合同中有原單位有優先購買權的條款,銀行無法取得他項權利,所以銀行也無法操作此套房產的抵押消費貸款。
另一種是已購公房中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因為這樣的房產不能夠上市進行交易,也就無法操作該項業務。
三、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 回遷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之一,一般按經濟適用房管理,或者其房屋性質歸屬於經濟適用房。根據國家的政策,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同樣無法辦理抵押消費貸款。
四、未取得房產證的小產權房 對於小產權房產,如果居住人沒有取得房產證的話,對房產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沒有取得此套房產的所有權證書,所以這類房產就不能上市交易,無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
⑻ 我的婚前房產在婚後抵押貸款,這房子算誰的
1、婚前房子A仍然是你婚前個人的房產,在產權歸屬不會產生爭議;
2、你使用房子A貸款用來購買房子B,房子B顯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房子A的貸款是婚後用於夫妻共同購買房屋,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4、還貸部分,其實已經轉移到房子B,這仍然是你婚前的貢獻,你老公無權就房子A主張夫妻共有;而只能主張房子B為共有。
⑼ 用婚前個人房產在婚後抵押貸款
房子仍然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只是用共同財產償還一方用於購房的個人債務。
要使該房產成為共同財產,夫妻之間必須簽訂協議,並變更房產證(添加共有人)。
⑽ 關於婚前個人房產,婚後作抵押貸款,現在要離婚的問題
這位知友,責任和利益是均等的關系,你作為擔保人「簽了銀行貸款方面的文件」,就已經和丈夫的貸款盈虧掛靠在一起。因為你是擔保人,不是款項的受益人,所以只負責這筆貸款相關的逾期不還的擔保責任。你想離婚,這個貸款沒有逾期,所以目前你沒有償還貸款的義務。盡管是在離婚協議上也可以註明此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