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公的婚前貸款房產婚後協議給我一半該怎麼寫
任何協議和公證,不代表住房產權發生轉移。
只要沒有辦理你名字房產證,住房產權和你是無關的。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辦理完畢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然後夫妻倆憑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上住房三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加名字,重辦夫妻倆名字房產證。
『貳』 婚前房產在婚後可以通過夫妻雙方簽署協議成為共有嗎
可以的。婚內財產協議只要不違法都是有效的。只是請朋友進行公證不如到公證處進行公證的效力更高。
『叄』 婚前男方貸款買的房子,婚前協議可以作為夫妻婚後共同財產嗎
你好,可以的,但是需要做相關的公證,不然沒有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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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婚前貸款的房產可以婚前協議產權夫妻倆一人一半嗎
我讓婚前貸款的房產可以,婚前協議產權夫妻倆一人一半嗎?我認為婚前貸款的房產是個人貸款買的房子,應該歸自己,那貸款的錢也得自己付,如果在婚後雙方共同來付貸款的房子,就應該是婚後兩人共同的財產
『伍』 老公婚前首付買的房子,婚後我們一起還貸款,需要寫個什麼協議證明為夫妻共有財產。
雙方簽訂財產協議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陸』 婚前按揭房產婚後共同還貸協議怎麼寫
共同還款人承諾函
致: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本人 李四 ,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號碼: xxx ,目前在 xxx 工作,稅後月收入(人民幣大寫) xxx ( ¥ xx ),與 年 字 號《中國銀行個人一手房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 張三 系 夫妻 關系,現向貴行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自願為 張三 (身份證: xxx )在貴行
的購房借款(合同編號:2015年 字 號)人民幣(大寫) 整( ¥ xxx )的還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無論何種原因,如上述借款人不按時歸還貴行貸款本息,本人自動放棄抗辯權無條件承擔上述借款的還本付息義務,否則願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
本人授權:中國銀行在審核本人的個人貸款申請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查詢本人的個人信用報告,同時授權你行可以將本人的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報送。 特此承諾
共同還款人(簽字):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xxx 家庭住址: xxx
『柒』 婚前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協議書
現在很多小兩口在打算結婚之前都會先購買房子,但畢竟現在房子可以說是人的第一財產,所以在房子的所有權上面都比較注意,擔心將來萬一分開了糾纏不清,那新婚姻法規定中婚前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是否需要簽署夫妻共同財產協議書呢?為了避免財產糾紛問題,掌握一定的專業知識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一起來學習下吧!
什麼是共同財產
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
一、婚前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新婚姻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二、婚前貸款婚後共同還貸按約定處理房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三、婚前買房婚後辦證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結婚前一方已經買了一套房,婚後一年才辦理房產證,這樣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該房不屬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該房屋不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配偶婚前已出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和你結婚後,才領取該房屋的的產權證,只是對該房產賦予了外在的證明。
其次,該房產不能因為你的居住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據此,要將配偶的婚前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必須有雙方的書面約定,如果沒有書面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該套房產不因結婚以及你的居住時間的長短而改變。
四、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房產怎麼處理?
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解釋還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這里的出資指全額出資,如父母僅付了首付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僅視為對子女個人的贈與(本金+增值),如果登記在小夫妻雙方名下的,當然屬於共有,未做份額約定的,視為共同共有。
婚前買房注意事項:
一、婚前買房房產證署應進行充分協商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雙方都有出錢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響兩個人的感情而未在房產證或者相關證件中體現自已的房屋所有權利,那麼一旦雙方反目,在分割財產時難免會發生爭執並使得這一方處於不利位置。
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因為當房產證上同時出現兩個業主名稱時是要分大、小產權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產權後雙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或者承擔義務,這樣也不會產生糾紛。
二、各方出資贊助買房錢款約定清楚
年青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藉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追回這筆出資錢款,豈非不公平。所以,無論是父母出資還是其它親友贊助,在貸款買房前對於出資一方的錢款一定要劃分清楚,最好,跟父母或者親友打個借條,以免不能結婚分手時反目成仇。
三、婚前財產公證或協議十分必要
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穩定時不要充昏頭腦,明天會發生什麼事誰也無法預料,萬一最後婚沒結成怎麼辦?所以,在愛的承諾前加上一份法律保護會更加牢固。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後的房產糾紛。
四、貸款買房後還貸月供務最好簽協議
現在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的格外嚴格。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如刷爆信用卡,又無力償還的情況下)不能貸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後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麼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系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者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還貸義務。
五、對於婚前買房後決定轉讓的情況,如果經過以上途徑,那麼要求雙方同意才可以依法處分。
夫妻共同財產協議書
共同財產制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同立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甲方與乙方由_________、_________兩位女士的媒介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締結婚約並擬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公證處舉行公證結婚,茲為甲乙雙方協議結果願意於結婚之前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制,因乙方現為未成年人,故特經請其法定代理人_________的同意並邀請賽同媒介人兩位為證人,訂立本共同財產契約各應遵守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與乙方約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婚時起除法定特有財產外,對於甲乙雙方現有及將來取得的一切動產及不動產,暨精神上及勞力上所得的財產,願意合並為共同共有權登記。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約定將來取得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均應用甲乙雙方的名義為取得共同共有權登記。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對於共同財產各不得擅自處分其應有部分。
第四條 關於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由甲方任之其所需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一方對於共同財產處分時,除屬於純粹管理上所必要的處分外,則須由甲乙雙方共同為處分,或一方應事先徵得他方的同意始得為之。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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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婚前老公按揭買房婚後房產協議公證為夫妻共有是否有效、需要什麼
有效力,你去公證出公證就可以了 需要你們夫妻雙方的結婚證件 身份證 戶口本 還有房產證就可以了!(把公證內容寫好就可以了)
『玖』 我是結婚前按揭買的房子,結婚後也是我自己公貸款的,現在要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拾』 婚前一方首付、婚後共同還貸,並寫下協議書、房子是共同財產,這樣的協議有效嗎
有人認為,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按揭購買,但婚後雙方共同償還了貸款,而且房屋也是雙方共同使用,並且是為夫妻共同生活而為的行為,因此整個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以共同財產處理。
也有人認為,婚前一方給付的部份房款及房屋增值價值應屬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部份及增值部分應屬夫妻共同財產。
案例:
婚前一方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小霞與小亮於2003年10月結婚,小亮於婚前購置了黃埔大道的一套房產,二人結婚後一直共同供樓還貸,從2003年10月至2011年10月,八年間,小霞共還款10萬元左右。後來由於性格不合,二人矛盾不斷,長期分居。小霞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小亮支付補償款40萬余元(包括供樓款及增值部分)。
越秀區法院審理認為:該房產是小亮婚前購買,屬其個人財產,應歸小亮所有。但該房屋是向銀行貸款所買,購買後一直向銀行還貸,婚後發生的供樓款屬夫妻共同財產。依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小亮應按已發生的供樓款項二分之一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補償給小霞。
律師觀點: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共同還貸的,毫無疑問,該房屋應當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配偶一方享有債權,夫妻雙方存在一個債權債務關系,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予以返還的權利。
法規引用
《 婚姻法 》
《 婚姻法解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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