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兩一起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如果要離婚怎麼弄
夫妻兩一起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如果要離婚有協議的根據協議來辦,沒有協議的按照夫妻的工同財產來處理,因為夫妻二人己婚都屬於共同財產,不論誰交納貸款多少都一樣。
② 我們想離婚可剛買房子,准備辦理公積金貸款婚姻那一塊怎麼填呢
想離婚不是沒有離婚嗎?那你要辦貸款,婚姻肯定要填已婚了,怕產生糾紛,可以簽婚內財產協議,如果,你現在買房是你收入買的,就有對方一半。
③ 如果離婚,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離婚對公積金的貸款是沒有影響的,公積金本來就是可以個人申請的,只要是職工,有穩定的工作,有還款能力就可以,這和離不離婚是沒有什麼影響的。總之,員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和存在離異沒有直接關系的。依然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買房。
所以在離婚案件中,一般對於住房公積金採用以下方法:
對於當事人雙方都尚存有住房補貼或者公積金的,計算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尚存的資金總額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積金數額,考慮到雙方各自名下的公積金數額不均等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條件,可以考慮由一方給予另一方合理的差價補償,使雙方所得資金相當。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的條件:
1.借款人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並且已經連續繳納6個月或者6個月以上了;
2.借款人有穩定工作,並且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擔保,也沒有不良的銀行借款記錄;
3.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因單位原因斷繳3個月(含)之內,單位全部人員補繳到位後可以視為連續繳存;
4.職工因調動原因斷繳3個月(含)之內,新單位開戶後補繳到位的可以視為連續繳存;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非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關系共同購房的,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
7.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關系共同購房的,以借款人的繳存情況認定其貸款額度。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貸款
④ 離婚了公積金貸款怎麼辦理
離婚了公積金貸款的,離婚時還沒有還清的,那麼該筆貸款應該屬於共同債務。離婚時,夫妻雙方應該就該筆債務的分擔作出約定。如果約定不成承擔,可以起訴到法院,通過訴訟離婚解決爭議。如果判決房產歸其中一人,另一人享受相應的補償,那麼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⑤ 雙方離婚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後,公積金貸款的分割: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做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⑥ 夫妻有公積金房貸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有房貸離婚的,在離婚時,房貸一般是由兩個人協商償還的,或者就是由離婚後取得房子產權的獲得者進行償還。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進行財產分配,如果房子的貸款在離婚之前並未償還清楚的,都是由在離婚時房子的所屬人也承擔起相應的單款償還責任。否則就是自行協商解決,解決不行的,可以請求法院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⑦ 離婚後公積金貸款買房怎麼辦理
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流程是:1、提交材料。2、貸款審批。3、簽訂合同4、銀行審批。5、銀行放款。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需要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婚姻關系證件、還款的銀行卡等。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