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能否收購公司股權
可以,要是全部收購的話,收購之後就要變更公司類型,就不能是原來的外商獨資公司了。也可以部分收購股權,收購之後可變更為中外合資公司。
2. 公司收購個人股權的法律問題是怎樣的
公司收購個人股權的法律問題是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存在關聯關系的股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變更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為了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個人如何收購公司股權
個人收購公司股權流程:
1、收購意向的確定(簽署收購意向書)。
2、收購方作出收購決議。
3、目標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其它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4、對目標公司開展盡職調查,明確要收購對象的基本情況。
5、簽訂收購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公司收購個人股權的法律問題有什麼
公司收購個人股權有以下法律問題:
1、在全部資產中,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具體比例需要分清。
2、需要釐清目標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首先要掌握各股東所持股權的比例,是否存在優先股等方面的情況;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關聯關系的股東。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自然人股東貸款,在公司的股權會受影響嗎
這個在法律層面,是有必要當事人所屬的個人資本來進行償還。如果他有實際的股份,按照市值進行拋售進行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