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剛買的房子,現在不想要房子了,也不想還房貸,銀行會怎麼處理
你剛買的房子如果已經完成首付和房屋按揭手續,現在不想要房子,也不想還房貸,銀行就會收回房子拍賣,拍賣所得扣除相關費用,如有差額的話將成為銀行對你的債權,銀行可以起訴凍結你銀行存款和名下財產,所以你如果辦了房貸不想要房子也必須還錢,否則你不但虧了房子首付,該負的責任也逃不了。
B. 夫妻離婚,按揭的房子誰也不想要,誰也不想交房貸,那現在要怎麼處理這件事。不交房貸會怎麼樣。
不交房貸的話涉嫌貸款詐騙罪。雙方都不主張房產的所有權的話,可以將房屋拍賣或轉讓
C. 請問貸款買了房子,現在夫妻離婚都不想要,法院會怎麼判
可以協議,一起籌資還清貸款,或是找買家出資還清房貸,辦理完畢房產證,契稅證和土地證之後,賣掉過戶住房,
拿到房款,雙方分錢,各走各的。
D. 夫妻倆共同買的房子,現在倆個人發生矛盾,都不願意交房貸,但還房貸卡是老婆的名字,會影響老公的徵信嗎
你去中國銀行或者徵信中心,打一份徵信出來,看看,在房產一欄有無按揭兩個字,有的話,就會影響,沒有的話,恭喜你,不會影響你!!!
E.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一方一直不交房貸怎麼辦
可以像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我國婚姻法有相關的規定: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如果自行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雙方還貸支付的錢和房子增值的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沒涉及到離婚問題,就算一方不還款,另外一方也可以選擇繼續還款,反正以後房子最終分割是根據還款金額和增值部分來算
只要符合其他銀行的貸款條件,都是可以貸款的。 在銀行貸款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1、持有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於擬購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願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出具及提供的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
4、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摺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F. 請問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的房子,現在鬧離婚,都不願意還貸款,男方為主貸款人!只有男方的徵信受影響嗎
共同貸款的話,雙方都有影響的。如果逾期了被銀行起訴的話,兩個都是被告
G.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買房,現打算離婚,不想繼續供房貸,房子會怎樣處置
像你說的准備離婚,不準備繼續供房子了,那可以考慮賣掉房子,把之前交的首付賺回來。否則你們單方面終止還貸,最終的結局就是銀行起訴你們,申請執行,拍賣房子來抵償貸款和違約金以及律師費,最終你們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所以,感情不在了也不要盲目停止供房,可以考慮出租,拿房租來還貸,這樣壓力小些,將來升值了再賣,離婚的時候離婚協議註明大家到時候怎麼分錢就是了。打算老死不相往來的,就先一起供著房子,一邊找中介掛出去賣,用首付或者自己墊錢把貸款還清把證贖出來過戶給買家,過戶後賺的錢再兩個人分,或者讓法院來判。
H. 銀行房貸不想還了,房子不要了,該怎麼辦
你說了不想還貸款了,銀行肯定會與法院聯系對銀行做財產保全,由法院出面對你名下財產及房屋車輛等進行強制執行。也就是說如果你不還的話一來你這個商鋪還是屬於銀行的,此處商鋪你將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也就是說你只能自己用,賣不出去。
若你是用房產做抵押的話銀行完全有權利對你的房屋進行強制拍賣。從此以後恐怕你們夫妻倆都與涉及到徵信的業務無緣了。至於是否會佔用你夫妻二人財產就要看主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所達成的協議了。一般而言婚後除特別聲明外的家庭負債都屬於夫妻共同承擔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