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買房如何算個人財產
去公證處做財產公證,證明財產只屬於一方所有,與另一方無關。
⑵ 婚後買的房子是貸款的,如何才能變成個人財產
婚後買房怎樣算是個人財產呢?
第一個辦法,寫夫妻財產約定,兩個人明確約定,這個房子只歸一個人所有。
第二個辦法,由父母出全款,就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就算自己的個人財產。
父母出的首付,貸款是小兩口還的,這父母所出的首付部分,到底能否按比例算作是對子女的個人贈與呢?這個可以有,一般在判決的時候,法官會根據出資情況,算作是一方對房屋貢獻大,而酌情多分些。
⑶ 婚後如何買房,才算是個人財產
你好,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5、准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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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婚後買房怎樣才屬於個人財產
在如今這個速食愛情和快餐婚姻的年代,很多人為了自己的財產安全,在結婚前就早早買了房子。以免對方是圖自己的錢財才和自己在一起的,就算是快要結婚的准夫妻都要對財產進行公證。大家都知道,婚後買房是屬於共同財產的,那麼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呢?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有什麼區別
1、婚前買房,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未來離婚,房產不參與離婚的財產分配。而婚後買房,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參與離婚財產分配。
2、婚前買房,兩人都是未婚成年人,在有限購的城市,各自按一個獨立家庭計算,各自都可以買一套房。而婚後買房,兩人只能作為一個家庭計算,在有限購的城市,只能買一套房,在沒有限購的城市,買第2套房的過戶稅費和首付比例等,都比第1套房要多。
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
1、婚前訂立財產協議
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並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後財產就會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了。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結婚,都會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原因。
2、父母買房,然後贈與子女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寫在出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旦離婚,不參與婚後財產分割的!
也就是說,比如男方把錢給父母,由父母出面全款買房,再贈與男方。購買行為是男方父母,房產登記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然後再辦理贈與手續,受贈人是男方,這樣房子也屬於個人財產。
上述的這種方式有一點不好的地方,就是房產贈與的稅費比較多。要想減少稅費可以讓父母可以立遺囑,過世後,房子歸男方繼承,房產繼承稅費就會比較少。
3、婚後買房協議
其實在婚姻法當中也有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而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另外,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夫妻可簽訂婚後買房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哪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並且在辦理房產時,將公證書交給不動產權證辦理機關就行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小編認為,夫妻雙方從初識到走上婚姻聖殿,要經歷興趣、感情、生活方式等的多重磨合,房子固然重要,如果兩個人選擇堅定的維護得來不易的緣分,讓房子成為愛情持久的見證,何樂而不為呢?亦或者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在房產證上寫上雙方的名字,理性地對待夫妻共同財產,都將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紛擾,為雙方的感情給予一個圓滿的結局。
來源:網路
⑸ 婚後怎麼買房算個人財產 6個你不知道的套路
昨天是白色情人節,又是送禮送花送房子的節奏!婚房該什麼時候買?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貸款由誰來還呢?怎樣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很多小夥伴對於婚房都有這樣那樣的疑問,那麼現在我們就來從法律的角度,為大家簡單分析一下。
問題一: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的區別是什麼?
一句話總結:婚前買的,基本都是個人財產,婚後買的,基本都是共同財產。
1、婚前:婚前買的,如果是全款,寫一個人的名字的話,肯定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
如果婚前辦理的按揭貸款,無論房產證是婚前取得還是婚後取得,首付部分也註定是個人財產。
2、婚後買的,不論是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寫兩個人名字,首先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在正常情況下,離婚是要平均分割的,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平均分割,看誰對房屋的貢獻比較大。
問題二:寫誰的名字有區別嗎?
一句話總結: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區別太大。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區別不大。
1、婚前:婚前買的房子,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那就是個人財產,至少首付部分是個人財產。寫的如果是兩個人的名字,在同居期間就已被認定為共有房產了。
如果自己出錢,寫的是對方的名字呢?例如有一個網友問:我女朋友有購房指標,我們家裡出的錢,在結婚前就寫了她的名字,後來結婚了,如果我們離婚了,怎麼分割?
一般的家庭,買了唯一一套房子,寫的是對方的名字,就是為了兩個人結婚用的。那很可能就判決為夫妻共同的房產,判決平均或者多分給出資方一些,但是具名而不出錢的一方,肯定是能得到部分房產的。
2、婚後:婚後買的房子,一般來講,無論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都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有人說,我房產證上可是寫的「單獨所有」的呢,「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也不影響這個房屋是在婚後所購的。
問題三:婚後買房怎樣算是個人財產呢?
第一個辦法,寫夫妻財產約定,兩個人明確約定,這個房子只歸一個人所有。
第二個辦法,由父母出全款,就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就算自己的個人財產。
父母出的首付,貸款是小兩口還的,這父母所出的首付部分,到底能否按比例算作是對子女的個人贈與呢?這個可以有,一般在判決的時候,法官會根據出資情況,算作是一方對房屋貢獻大,而酌情多分些。
問題四:首付是誰付的是不是誰就能多分房產比例?
1、婚前:一方付的首付,寫在一方下的房產,那首付部分,以及所對應的增值,就是自己的個人財產。
2、婚後:誰付的首付,變的不那樣重要了。因為房子是婚內購買,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是誰出的錢,都是在婚內出的錢,視同於自己同意將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的房產。
但是如果是自己或者自己家父母給出的首付,可以在法院分割的時候,證明自己貢獻大,要求多分一些。
問題五:貸款是誰來還的重要嗎?
1、婚前:房子寫的自己的名字,自己還貸款,當然自己享受增值。
2、婚後:男方婚後靠個人工資來還貸款,女方是家庭婦女,不掙錢,從來不幫忙還貸款,這樣是不是房子男方一個人的?
我們首先要反問,你們是不是沒有簽署過這樣的夫妻財產約定:將各自掙的錢約定為各自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簽,誰掙的錢,都是共同掙的錢,那麼當然誰還的貸款都算是共同還的貸款。
唯一例外是,如果是父母出的首付,父母還的貸款,說不定可以爭取認定為父母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問題六:離婚時,共同還貸款部分的增值怎麼計算?
很多人問到,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姻期間有幾年的還貸,到離婚時候怎麼計算給對方的增值呢?這里有個公式,是法院判決案例時候常用的。
這個公式用白話解釋一下是這樣的,房屋現在的價值,除以房屋購買的成本,就得出房屋增值的倍數,用這個倍數乘以夫妻婚姻期間共同所還的貸款,再除以二,就是夫妻另一方應該分得的貸款及增值部分。
購買婚房、支付首付、償還貸款,幾乎是家家都面臨的問題,學習法律知識,不是要去算計別人,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是要避免父母一生積蓄付之東流。做到心中有數,婚姻才能更穩固。
法律問題都搞清楚了,想娶媳婦的小伙可以去看看房子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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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婚後買房怎樣算個人財產,還款期間能加名嗎
1、婚後買房,要想房子成為個人財產,可以用個人的婚前財產來買,也可以用父母的名義來買,並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
2、還款期間是否能加名,建議你咨詢銀行。
⑺ 婚後如何買房才屬於個人財產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個人財產則是在婚姻締結後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一、婚後財產—夫妻雙方協商約定為個人的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具體如下: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只要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沒有違法法律,那麼他們約定的內容就是有效的,並受到法律保護的。這就表明婚內的任何財產都可以是個人財產。二、婚後財產—法律規定屬於個人的財產: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具體包括: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2、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為個人財產。3、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⑻ 婚後獨自買房 怎樣才能算自己的個人財產
自從前些年新的婚姻法出台,買套房子做嫁妝也成為房產開發商的宣傳口號。確實,一些家庭條件好的女孩,家裡都會在婚前給她買套房子來當嫁妝,這樣去到婆家也硬氣。然而,並不是的女孩子都這么幸運,有個有錢的父母。更多的女孩子則是在結婚後,通過自己的努力工作攢夠了一筆錢,然後籌劃著給自己買個房子,也算有個保障。
問題來了,現在和老公一起住的房子是老公結婚前貸款買下的,房子登記在老公名下。女方結婚後,自己出錢買的房子,算作是婚後共同財產,老公也享有一部分。那麼,婚後自己買的房子想要自己獨有,不想房子被老公分一半,該怎麼辦呢?
有以下3種方式:
1、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經過公證,這樣婚後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但是這個很多人是沒有的。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結婚,都會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原因。
2、把錢給父母,婚後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給女方買房,寫女方的名字,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這種情況下,即使婚後買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前提是以女方父母名義購買房產,然後贈與給女方這樣來操作。購買行為是女方父母,房產登記的是女方父母的名字,然後辦理贈與手續,受贈人就是女方。這種方式不好的地方就是房產贈與的稅費比較多,或者父母可以立遺囑,過世後,房子歸女方繼承,房產繼承稅費比較少。
3、《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可以商定購買的房屋歸哪一方,建議在買房前女方可與丈夫簽訂一個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女方個人,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把公證書交給房產證辦理機關就可以了,房子就永遠屬於女方了。
房子一直都是一個敏感的話題,談「房」比較傷感情。不少小情侶也在結婚時,為了買房的事情而鬧矛盾,甚至把婚事給搞黃了;也有夫妻在離婚時,為了房子而鬧上法庭。婚後獨自買房,想要房屋產權完全歸個人,需要夫妻雙方好好商量,互相理解,避免因為房子而傷了夫妻和氣。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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