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一方隱瞞大額借款怎麼辦
建議另一方書面告知債務人,你不同意該借款
㈡ 夫妻一方隱瞞對方進行信用貸款可以舉報嗎舉報後會影響其徵信記錄嗎
信用貸款不需要夫妻雙方出面,貸款只要正常還款,就不會在徵信上造成什麼問題。
㈢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怎麼辦
婚後債務,基本是屬於夫妻共同承擔的。即使離婚,債務也會一起平攤,除非你能舉證出夫妻債務,沒有用於你們的共同生活,並請法院裁決劃清債務關系,這種情況通常也需要你的丈夫,配合的情況下,才可以和他畫清界線,與你沒關系。
㈣ 夫妻雙方銀行貸款老公在法院有案子如果向銀行隱瞞婚姻事實關系銀行查的到嗎戶口本沒在一起沒有註明已婚
夫妻雙方貸款是由雙方身份證及雙方簽字等手續辦理,若隱瞞婚姻事實關系,銀行通過相關部門會查出想要的結果,兩人即使戶口本不在一起沒注己婚但也有事實證據證明。
㈤ 丈夫隱瞞妻子貸款,妻子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借錢隱瞞不屬於個人債務,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以及立法精神,對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所借債務,債權人是很難弄清楚到底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如果把這個舉證的責任推給債權人的話,那就明顯的存在顯失公平,所以《民法典》就把這個舉證的責任規定為由債務人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㈥ 我是妻子,丈夫隱瞞我貸款開了個店,最後也因為丈夫經營不行,獨攬經濟大權而欠的債我需要承擔嗎
需要共同承擔貸款:因為是夫妻,是一個家庭,雖然丈夫隱瞞你貸了款,開店經營多賺錢,出發點是好的,目的是為了家人幸福,只是他經營不善導致背責,在法律上是要還貸的,而不會債務取消的,所以你作為家庭一員,有,義務和責任承擔,而不是躲避。
㈦ 夫妻一方隱瞞大額貸款,最後還不上,貸款人又生病去世,該怎麼辦'
沒辦法,只能還了
㈧ 夫妻一方隱瞞私自貸款離婚時算是過錯方嗎
1、婚後夫妻共同買房,即使登記在一方名下,一般也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所以,第一條價值不大;
2、撫養權歸屬和撫養費承擔問題。撫養費可以進行約定,但是,離婚時,若男方確實無力支付,具體數額方面,可能有所變動;
3、第三條的約定不嚴謹,交付「所有」和「佔有使用」不同,雙方在所有權約定方面,需要進一步明確;
4、債權債務關系可以這樣約定,但是這樣的約定一般不能約束債權人,除非債權人知曉該協議,否則,債權人可以要求您夫妻雙方或一方承擔責任,當然,責任承擔以後,可就此協議追究責任。
㈨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是屬於個人債務,如果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就是夫妻共同的債務,需要一起還清。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判斷債務是否屬於個人債務,最重要的是看債務是否用於家庭共同支出,或者是否用於家庭生活,而不是夫妻雙方都知道。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㈩ 夫妻一方隱瞞對方的情況下借款,債務如何承擔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婚姻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最高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百七十一條 如依有關實體法的規定有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權利義務承受人或受益人為被執行人。
一、您可以先通過與對方協商解決糾紛
1、如果能協議離婚,最好協議離婚,這樣比較快;
2、雙方可以對於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
3、雙方准備好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離婚協議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4、對於其個人債務,你可以拒絕承擔;
二、若調解不成功,建議您找律師打官司
1、如果無法協議離婚,你可以帶著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戶口薄、離婚起訴狀以及其他材料到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2、收集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同時收集對方的債務未用於家庭生活的證據;
3、即使訴訟離婚,在庭前、庭中還是可以調解的,盡量友好協商解決;
4、無法調解的,積極舉證,等待法院公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