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所得稅「累計減免稅額」是根據什麼算出來的
累計減免稅額=月減免額x計算月數。
累計減免稅額是減免稅額的累計合計金額。
減免稅額是個稅納稅人根據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的可享受減免項的累加之和。
B. 個人所得稅申報中的收入額和免稅收入額怎麼填寫
所得稅總額為增值稅發票和普通發票的不納稅總額。
具體的計算:
應納稅額=(增票不含稅+總票)*稅務局確定的所得稅率*25%。
所得稅率由稅務機關決定,各企業略有不同。
應交的所得稅多多少少,不能抵扣成本,而是根據你的總收入來設定。
(2)個人稅收收入貸款減免額擴展閱讀:
稅前扣除規定和企業的實際會計處理:
稅法優惠原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措施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註: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
例如,在員工福利基金的范圍內,財政部門與國稅函有相關規定和不一致,而國家稅務總局在稅務問題上就所得稅按照國稅函的文件處理;在會計處理中按照財政部的財務通文件。如果沒有,按照稅法的標准。
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注意稅法優惠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例如,合同規定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承擔,但這部分費用由另一方承擔。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來承擔責任。
稅法的協調原則:企業財務會計系統的基礎上,與實際支出已確認在金融和會計處理,誰不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准,應根據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15號通知
稅法空白原則:稅法法規未明確規定的具體扣除額,在不違反稅前扣除額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財務會計規定進行計算。
C. 房屋貸款利息個稅免徵額是1000元。那麼是一個人減免1000元呢還是夫妻倆都減免1000元呢
房屋貸款利息個稅免徵額是1000元,可以從夫妻雙方中選取一人扣去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個人稅收收入貸款減免額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D. 2019年個人開工資,個人所得稅,有減免政策吧60歲上的,孩子3歲以上,首套房屋貸款,租房子等
建議到稅務局網站查詢相關政策,那裡說明很詳細。
E. 個人所得稅有哪些免稅或優惠規定
個稅一共有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個稅,具體如下: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葯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5.住房租金: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據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6.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F. 個人所得稅『免徵額』,"免徵額"指的是什麼
免徵額就是不要交稅的部分,比如現在的免徵額是2000元,2000元之內的就不要交稅,超過2000元的部分要交稅。
G. 個人所得稅免稅收入額包括哪些
一般來說,個人所得稅的「免稅收入」是指,個人享受減免稅政策的免稅收入金額。
那麼,個人所得稅免稅政策有何規定呢?根據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51個稅提醒,常見的免徵個人所得稅情形如下:
1、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2、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
3、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對按國發〔1983〕141號《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和國辦發〔1991]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傑出高級專家暫緩離退休審批問題的通知》精神,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
5、隨軍家屬、軍轉幹部、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免徵個人所得稅。
6、取消農業稅從事「四業」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7、符合條件的房屋贈與免徵個人所得稅。
如有疑問,可向當地的稅務局咨詢。
H. 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社保、住房公積金、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以及殘疾人根據各地政策不同所減免的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8)個人稅收收入貸款減免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稱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所稱應納稅所得額,是指計算扣除捐贈額之前的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十條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應當分別合並計算應納稅額;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應當分別單獨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