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名字是誰房主是誰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產證會顯示為共同所有人,房主為夫妻雙方。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1)夫妻貸款買房還款做誰的名下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代理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託書,但授權委託書經公證的除外。境外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處分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
B. 夫妻之間房貸還款人如何更換
如果是因為離婚,房產分割達成了協議,這時候需要變換還款人,直接向銀行申請就可以了。而仍舊處於婚姻關系中,主貸人在申請房貸時,銀行已經將次貸人的還款能力也計算進去了,這時候要變更還款人的話,銀行需要重新計算風險,大部分影響是不會同意變更的。
因此,用戶如果想要變更還款人,需要提前咨詢銀行,如果銀行不受理該業務,那麼就沒有辦法。
離婚後再買房如何認定
很多銀行執行認貸不認房政策,公積金貸款執行認房又認貸政策。由於離婚房產分割的前提是結清相應貸款並解除抵押,只要夫妻雙方辦理完離婚房產分割手續就可以自己再買房了。
1、夫妻商貸買房且沒有結清相應貸款,只辦理了離婚協議,沒有經過離婚房產分割將房產過戶到一方名下的,離婚後再買房會受到婚內房產的影響。
2、夫妻間的商貸房只要經過離婚房產分割至一方名下,另一方再買房以及辦理產權證都屬於首套房。
3、夫妻間公積金貸款買房,使用過一方的公積金辦理貸款,經過離婚房產分割過戶至一方名下,另外一方只要名下無房且沒有使用過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後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屬於首套房。
4、夫妻間公積金貸款買房,使用過雙方的公積金辦理貸款,就算經過離婚房產分割過戶至一方名下,離婚後另一方就算名下無房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仍然屬於二套房。
如果是購買的期房還沒有辦理產權證就離婚了,那麼必須辦理以下兩個手續:
一是:婚後買房先辦理至夫妻雙方名下(婚後買房辦證之後再離婚的略過這一手續)
二是:結清銀行貸款並解除抵押(一次性付款或已結清相應銀行貸款的略過這一手續)
C. 夫妻買房,用夫妻貸款,還貸的銀行卡是誰的有關系么
都可以的,但是用誰的卡還的話誰就是主貸人,以後用房子貸款的話要用主貸人名名義
D. 夫妻買房辦按揭還款賬戶是誰的名
夫或妻都可以,不管是以誰的名義借款,兩人都屬於借款人,都得簽借款和抵押合同,即夫妻共同債務。
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財產份額相等,其權利義務是相等的,之所以分為所有權證和共有權證,只是房管部門為了便於登記管理而已,就像戶口簿,要登記一個為戶主一樣也是便於公安部門登記管理。
E.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夫妻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同一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所有權。財產是指擁有的金錢、物資、房屋、土地等物質財富:國家財產、私人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的總稱。大體上,財產有三種,即動產、不動產和知識財產(即知識產權)
F. 貸款買房誰還款寫誰的名字嗎
不是,誰貸款寫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