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二手房貸款時出賣人是否必須提供結婚證
現在有的地方需要提供結婚證,有的地方不需要提供結婚證,具體還要根據當地的政策,每個城市都不一樣,每個城市的不同區域也不一樣。
B. 我們(買方)買二手房,需要到銀行申請住房貸款,需要賣方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嗎
辦理公證委託書,全權由女方辦理該房屋出售的所有事宜。
C. 二手房貸款時 賣方夫妻雙方需要配合幾次
正常來說,第一次簽訂買賣合同必須到場,第二次,銀行貸款簽字必須到場,第三次,房管局過戶必須到場,如果有小土地證還需要去國土局簽字。
D. 買二手房貸款需要賣方的證件嗎
需要。
買賣雙方與經紀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買方付定金給賣方(由經紀方託管)
(賣方房地產抵押中)
賣方辦理申請贖樓手續
買方將首期款存入經紀方指定銀行帳戶作資金監管,並交納傭金和相關費用,買方向指定銀行辦理申請按揭手續。
按揭銀行出具貸款承諾書
賣方贖出房地產證並注銷抵押登記後,交經紀方或經紀方指定按揭擔保公司託管,經紀方或將託管之定金煒給賣方,賣方支付傭金 (賣方持證在手)
買賣雙方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遞件過戶
10個工作日(以當地房管部門規定為准)
國土局出稅單,買賣雙方交納稅費,買方領取新房地產證
(買方按揭付款)
買方和按揭銀行到國土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監管銀行將首期款(留總樓款5%作尾款)劃入賣方賬戶
10個工作日(以當地房管部門規定為准)
按揭銀行將按揭貸款劃入賣方帳戶
賣方結清該房地產相關費用,稱交該房地產給買方,監管銀行將尾款劃入賣方帳戶
E. 我買二手房按揭,銀行需要賣方夫妻雙方都到場嗎(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
賣方夫妻雙方必須到場,如果一位不能到場,要出具公證的委託書。
F. 購買二手房,買賣各方都必須是夫妻雙方到場嗎
是的,二手房在交易過程中需要出示買賣雙方夫妻有效證件並出面。
買方需要提供的資料:
1、身份證(夫妻雙方)、暫住證(外地人口);
2、戶口本(夫妻雙方);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喪偶證明、單身證明);
4、收入證明或償債能力證明(單位出示);
5、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單位出示);
6、學歷證明(大專以上提供);
7、申請人的貸款銀行活期存摺;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G. 二手房買賣需要房東夫妻雙方簽字嗎
如果婚後買賣的房屋,應當由配偶雙方分別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第九十一條 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並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需經原批准機關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共有財產進行處分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否則處分無效。因此,在二手房買賣中,買賣雙方應對房屋權利是否存在共有情況予以特別注意。
由於房地產所有權採用記名登記制度,因此交易時房屋的所有權利人,均應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上簽字,買家應注意這些簽字的真實性。除未成年的簽字可以由父母代簽外,其他代簽行為代簽人必須有合法的書面授權書,該授權還應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當作夫妻共有財產的房屋子產權僅登記了一方的名字時,買家需要確認夫妻雙方出售房屋的意願是一致的。
在實踐中,有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屬於共有財產的房屋子未經全部共有人同意而被個別人出售後,其他共有權利人提起拆訟要求確認買賣行為無效時,如果買家是善意購房,即不知道賣家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且房屋已經過戶,法院一般不會判決二手房交易無效。
這是從穩定房地產交易秩序並便於司法操作角度考慮的。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出售房屋的個別權利人追究責任。
(7)二手房貸款需要賣方夫妻擴展閱讀:
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
1、出售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並且已辦理房屋權屬登記。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確認無誤。核實出售方身份是首要,二手房和一手房不同,一手房是和開發商做交易,一般不存在這個問題,所以買二手房的一定要核實與交易的對方的身份。
2、如果出售方有抵押貸款,那麼出售方必須先還清貸款,並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後才能交易過戶。在這種情況下,出售方一般會要求購買方先支付一定的首付,用以償還銀行的貸款以便取消抵押。
但是,如果購買方將首付交給出售方後,出售方就有可能未按原來的約定去取消抵押而是挪作他用。
3、在看房的時候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築狀況、房屋小區狀況、房屋權利情況,有無共有人、有無抵押、有無出租等情況。這些情況的核實,有利於控制好交易的實際成本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