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對象 > 夫妻一方對外隱瞞貸款

夫妻一方對外隱瞞貸款

發布時間:2022-02-18 16:26:09

1. 丈夫隱瞞妻子像銀行貸款那麼妻子回承擔責任嗎

會承擔責任的。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 夫妻一方想瞞著對方單獨買房貸款 有什麼方

理購房和貸款都是以家庭為單位, 購房和貸款都需要出示你和配偶兩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收入情況證明,你一方,辦不成。

3. 夫妻一方偷偷貸款不告知對方屬於侵犯私人財產嗎

我不認為是侵犯私人財產,畢竟夫妻一方自己貸款是以自己的名義,並不是以對方的名義,所以並不屬於解放對方的私人財產。

4.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是屬於個人債務,如果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就是夫妻共同的債務,需要一起還清。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判斷債務是否屬於個人債務,最重要的是看債務是否用於家庭共同支出,或者是否用於家庭生活,而不是夫妻雙方都知道。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 夫妻一方隱瞞對方進行信用貸款可以舉報嗎舉報後會影響其徵信記錄嗎

信用貸款不需要夫妻雙方出面,貸款只要正常還款,就不會在徵信上造成什麼問題。

6.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怎麼辦

婚後債務,基本是屬於夫妻共同承擔的。即使離婚,債務也會一起平攤,除非你能舉證出夫妻債務,沒有用於你們的共同生活,並請法院裁決劃清債務關系,這種情況通常也需要你的丈夫,配合的情況下,才可以和他畫清界線,與你沒關系。

7. 夫妻一方隱瞞另一方單獨大額借貸且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開銷 是否需要共同償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的規定,法律進一步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標准。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債務應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負債時由夫妻一方簽字,但事後另一方以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認可該債務的,也應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則無論另一方是否簽字或事後認可,則都應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3、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將先推定為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只有在債權人有證據證明該債務被用於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夫妻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8. 夫妻一方隱瞞對方的情況下借款,債務如何承擔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婚姻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最高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百七十一條 如依有關實體法的規定有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權利義務承受人或受益人為被執行人。

一、您可以先通過與對方協商解決糾紛
1、如果能協議離婚,最好協議離婚,這樣比較快;
2、雙方可以對於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
3、雙方准備好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離婚協議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4、對於其個人債務,你可以拒絕承擔;

二、若調解不成功,建議您找律師打官司
1、如果無法協議離婚,你可以帶著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戶口薄、離婚起訴狀以及其他材料到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2、收集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同時收集對方的債務未用於家庭生活的證據;
3、即使訴訟離婚,在庭前、庭中還是可以調解的,盡量友好協商解決;
4、無法調解的,積極舉證,等待法院公正判決

9.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向別人借款,別人有責任嗎

1、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配偶要承擔償還責任,債權人沒有責任;
2、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和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3、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復》((2014)民一他字第10號)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14)蘇民他字第2號《關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性質如何認定問題的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傾向性意見。在不涉及他人的離婚案件中,由以個人名義舉債的配偶一方負責舉證證明所借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不足,則其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於案涉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閱讀全文

與夫妻一方對外隱瞞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男人要你貸款擔保 瀏覽:104
事業單位小額貸款的規定 瀏覽:212
過戶不滿6個月的經營貸款 瀏覽:731
貸款要求夫妻雙方的流水 瀏覽:885
貸款過戶需要注意什麼 瀏覽:346
2個公司老闆不同可以貸款嗎 瀏覽:107
網上的貸款軟體安全嗎 瀏覽:192
怎樣在農商銀行貸款最便宜我是農村人 瀏覽:903
個人我企業貸款擔保 瀏覽:34
珠海個人貸款小額貸款 瀏覽:667
創業就業擔保中心貸款貼息 瀏覽:726
老是貸款工作 瀏覽:882
網上點廣告能貸款 瀏覽:877
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要求 瀏覽:352
貸款還完在上海買 瀏覽:550
哈爾濱二套住房貸款利率 瀏覽:247
擔保的不良貸款 瀏覽:448
離婚小額貸款 瀏覽:469
網路小額貸款線下 瀏覽:955
二手房銀行貸款沒到賬能過戶嗎 瀏覽: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