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房約定的份額多就能多貸款嗎
1、當然能改2、可通過贈與或買賣的方式變更份額3、變更後應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過戶或變更登記
❷ 婚後買房怎樣約定份額
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內的財產夫妻可以約定財產的所有形式,雙方可以以合同方式約定財產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❸ 夫妻婚後購房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上寫明份額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房產證上的份額是有法律效力的,房屋共有情況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夫妻兩人各佔一半,按份共有就是按具體所佔份額來確定產權。
❹ 如果夫妻雙方在房產證上約定了雙方的房產份額,但房產由一人購買並還貸,那離婚的時候房產怎麼分割
如果婚後夫妻共同還款」,即使房產證上是男方的名字仍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4)夫妻貸款買房約定份額擴展閱讀:婚前房產歸屬分類:一、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二、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三、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同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四、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對房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享有房子的產權。
❺ 夫妻共同買房要注意啥要提前約定好份額
現在很多夫妻都選擇共同買房,尤其是改善性住宅,大多是夫妻倆婚後共同置業;另外因房價不斷上漲,許多的小夫妻選擇先行租房,經濟條件寬裕一些後再買房,這種情況也屬於夫妻共同置業;小部分「准夫妻」為了共同承擔置業負擔,也選擇一起買房。夫妻共同買房時都需要注意什麼?
目前夫妻二人共同購房比較常見,這種共同購買的房子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那麼在辦理登記的時候就應該雙方同時到場、共同申請登記。因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如果說是不登記的話,是不擁有產權的。
需要特別注意幾個方面,諸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以及申請房貸等方面,也需要注意一些細節。
首先: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要辦這種夫妻共同共有的,則必須兩個人都來。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其次:要帶齊證件
辦理登記時,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最後:提前約定好份額
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如果說是准夫妻,還沒有領結婚證,是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的,因為還沒有領結婚證。那麼,建議雙方按出資額,辦理這種按份共有,就是在辦理手續之前提前約定好份額。
時下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而在共同買房時,依然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另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假如由於之前不了解政策,將共有的房子登記在了一方名下,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先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由單獨擁有的一方贈出一部分份額來,然後辦理手續就可以了。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作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1-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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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房產證上購房人該怎麼寫
夫妻之間房產證上加名字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結婚後買房的情況
不管房產證上是男方還是女方的名字,都理所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雙方可以均分房屋。
二、結婚前買房,結婚後一起還貸的情況
房產證一般是一方的名字,那麼房產歸有名字的一方所有。
另一方共同還貸的情況下可以獲得
1、共有財產還貸的一半;2、共有財產還貸一半的增值部分。
如果房產證是雙方的名字,共有比例按約定,如無約定則共同共有,無法舉出其他證據的情況一般是一人一半。
三、結婚前一次性購房的情況
這種房產屬個人婚前財產。新婚姻法中確實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個人財產轉化為共有財產這一規定。也就是說,如該房屋是你個人婚前購買,就屬你個人財產,不再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房產證上加名字具體的辦理程序:
1、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共同申請。
2、房屋登記簿記載為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申請登記為夫妻共同所有需要材料:登記申請書原件;申請人身份證明;關於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約定原件或轉讓協議原件;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房屋登記表、房產平面圖兩件;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
3、請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局辦理
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無需糾結,必須只能是一個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
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❼ 關於婚後買房,能在產權上註明雙方的份額嗎
夫妻買房寫明按份共有,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欺詐等情形,這樣的約定是有效的,在離婚時,房屋依照合同約定的份額由雙方進行分配。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❽ 婚前兩人共同買房如何約定份額
一、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需謹慎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雙方都有出錢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響兩個人的感情而未在房產證或者相關證件中體現自已的房屋所有權利,那麼一旦雙方反目,在分割財產時難免會發生爭執並使得這一方處於不利位置。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因為當房產證上同時出現兩個業主名稱時是要分大、小產權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產權後雙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或者承擔義務,這樣也不會產生糾紛。
二、婚前財產公證或事先協議很有效
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穩定時不要充昏頭腦,明天會發生什麼事誰也無法預料,萬一最後婚沒結成怎麼辦?所以,在愛的承諾前加上一份法律保護會更加牢固。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後的房產糾紛。
三、對出資方的錢款劃分清楚很重要
年青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藉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追回這筆出資錢款,豈非不公平。所以,無論是父母出資還是其它親友贊助,在貸款買房前對於出資一方的錢款一定要劃分清楚,最好,跟父母或者親友打個借條,以免不能結婚分手時反目成仇。
四、貸款買房後還貸款事項最好簽協議
現在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的格外嚴格。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如刷爆信用卡又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貸款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若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系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者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如果日後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麼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雖然說在婚姻關系開始之前就這樣「斤斤計較」可能看起來有些欠妥,但是這總比把麻煩留給以後好些,「防患於未然」才能使生活更加「安全」。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不妨咨詢專業律師,給生活帶來便利。
❾ 辦理房產證,夫妻一方不同意約定份額怎麼處理
如果不想離婚的話,房產證上就填寫兩個人的名字不用填寫份額,離婚的時候一人一半。
房屋產權證上如果添加的產權人姓名超過兩個,在辦理房產證時可以約定每個人的房產份額。最低的份額持有率為1%,如果沒有約定就為各50%。此前在「限購令」出台後,有購房者以親戚朋友的姓名買房來躲避「限購」,多為其設定1%的份額,這樣在親戚朋友改出房產證時可以產生最小的契稅和營業稅等稅費。但夫妻之間的慣例一般是不約定份額的,但也沒有規定不允許約定。有男性購房者戲稱,「讓你跟我算那麼清!我也跟你算清楚,首付男女雙方各家出了多少比例,再算上對貸款的貢獻比例,咱就約定多少產權份額。」也有女性購房者認為這個辦法挺可行,實在沒辦法說動男方,可以適當降低一下比例,例如男方70%,女方30%,這樣雙方還容易接受。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為這樣的分法太過精細,會讓婚姻中的利益感變得更強,適不適用值得商榷。確認兩者的財產分割關系,首先要查看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時,夫妻雙方有無書面或電子郵件等形式的「約定」,如果有「約定」按「約定」的內容分割,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的「婚內贈予」處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予人在贈予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予。」加名字之後,房產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的法律效力,即使想反悔,也只能按照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即以五五比例分割財產。
❿ 婚後買房,合同上寫明份額,離婚後如何分配。
夫妻買房寫明按份共有,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欺詐等情形,這樣的約定是有效的,在離婚時,房屋依照合同約定的份額由雙方進行分配。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