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離婚後貸款買房子怎樣分配
夫妻離婚共同貸款買的房子按共同財產均等或者協議分割。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婚後家庭的收入均屬於雙方共有,即使一方沒有收入,另一方的收入均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還貸部分也能享受一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㈡ 夫妻離婚後,還在按揭的房子會怎樣分配
當下很多年輕人的住房都是按揭的,然而年輕人的離婚率也是每年呈上升趨勢,所以遇到按揭的房子麻煩就在繼承和離婚分配上,很多人都比較頭疼財產分割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離婚之後按揭的房子如何分配,一共有四個方案可以走。
其實不管是折現還是要房,我相信每個人的初衷都是善意的,也沒有人願意走到離婚這個地步,能夠協商就做好協商的事項,畢竟這個是止損最有利的方案,不薄了彼此的面子,也讓彼此之後互相往來有個好的開端,當然不能完全的感情用事,為了彼此之後的瓜葛,也還是要明確清楚財產的歸屬人和繼承人的,按揭的房子法律規定明明確確,但是不得不承認按揭的房產分割與一次性付清的房產分割確實麻煩許多。
㈢ 按揭貸款房子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該套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無論由哪一方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均應由該方給予另一方房產價值一半的補償。因此,如果雙方能夠協商解決房產歸屬問題,該房產的分割並不困難。比如由一方取得房產支付對方補償金並承擔銀行剩餘債務即可。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而通過訴訟解決房產歸屬的,由於該套房屋雖然取得了房產證但尚未還清貸款,銀行對該房屋享有抵押權,故通常認為此種房屋屬於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法院一般不會對房產的歸屬直接做出判決,而是判決該房屋歸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記的產權人即借款人),並告知當事人在還清銀行貸款,塗銷抵押登記後再通過訴訟解決房屋產權的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㈣ 夫妻離婚後房子貸款怎麼分
倆人離婚房子貸款情況下房子先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對於貸款買房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子,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㈤ 夫妻共同按揭買房離婚怎麼分房產
夫妻共同按揭買房後離婚的時候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或者起訴分割,如果是雙方婚前共同按揭貸款購房用於婚後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或還貸款,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並辦理了房產證,那麼屬於一方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