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能提取公積金嗎
如果能滿足條件的話,是可以提取的,如果不能滿足條件就不能提取,所以是否能提取,是根據情況來看的。如: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等等。
一、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貸款材料
一手房
濰坊一手房公積金貸款材料
二手房
濰坊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材料
貸款額度與利率
貸款額度:
交存比例合計為20%到24%的,貸款上限為40萬元;
交存比例為16%到20%的,貸款上限為37萬元;交存比例為16%以下的,貸款上限為35萬元。
貸款期限:
1.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一手房最長不超過30年。
2.申請自住住房公積金個人建造、翻建、大修貸款,最長不超過15年。
3.申請購房貸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年限應與申請的購房貸款年限一致。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長於借款人法定離退休時間後的5年。
貸款利率: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00%;
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50%
貸款還款
濰坊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手續
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
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二、貸款還款:
濰坊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手續
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
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Ⅱ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情形:(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用公積金貸款後還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用公積金貸款後還可以提取公積金。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Ⅳ 公積金貸款後就不能支取公積金了嗎
如果裡面還有錢,以下情況是可以提取的
用途一:購房
1、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2、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
3、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4、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用途三:租房
1、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2、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給兒女購房
1、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2、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3、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用途五: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1、離、退休的;
2、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3、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6、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7、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用途六: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用途七: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Ⅳ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公積金貸款,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如果符合下列法定條件時,則能夠提取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如果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即使個人賬戶內有餘額也不能申請提取。如果每月公積金貸款賬戶內余額,可以提高每月公積金貸款的還款額度。
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或者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Ⅵ 用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用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具體是否由提取期限的要求,可以咨詢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積金存款人發放的優惠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是指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又向受託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兩部分貸款一起構成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性貸款由受託銀行審批。
房地產開發商與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簽訂《商品房按揭貸款合作協議》,由房地產開發商為借款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並按貸款總額一定比率繳存保證金,待產權證辦妥完成抵押登記後,結束保證擔保責任,轉為所購住房抵押擔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獲得批准後由受託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辦理用款手續。
個人住房公積金置換組合貸款:是先由銀行用 銀行資金對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商業性住房貸款後,再由受託銀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控制在其公積金基本貸款額度內且不超過商業住房貸款金額的70%,其公積金基本貸款期限比商業住房貸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Ⅶ 使用公積金貸款之後,還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是不能同時進行的,如果選擇了提取公積金,就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反之也是一樣,如果使用了公積金貸款就不能提取公積金。
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是,您之前買首套房時提取了公積金,二套房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的。
如果辦理公積金貸款之前,你沒有取出過公積金的,可以在還貸一年後,辦理公積金支取。
首次辦理提取金額是首付房款+當年還貸總額的本息,其後,可以每年申請辦理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額是當年還貸總額的本息,直到還清該套住房所有的貸款。
最後一次的提取不受時間限制,可以多累積些金額後再辦理提取(即必須符合與上次提取公積金間隔滿一年,滿一年後的任何時間內都可以隨時辦理,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一次支取時間至供樓最後一期的還貸額。
Ⅷ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法律分析: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使個人賬戶內有餘額也不能申請提取。如果還完貸款每月公積金賬戶內還有餘額,用戶可提高每月公積金貸款的還款額。如果用戶辦理貸款之後還剩下有餘額的話,公積金裡面得預留一年的繳費額就行,以後可以按月還貸按月提取或者以還貸款為由提取。
簡單來說,公積金貸款之後是不可以提供公積金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中: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Ⅸ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首先告訴大家,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我們先來看看有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