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購房合同寫夫妻雙方名字,辦貸款一定要兩個人的銀行流水嗎
購買合同是夫妻雙方的財產,已婚辦理按揭買房貸款,是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流水的。
按揭買房貸款的條件:
年齡為18-65周歲的自然人;
具有有效身份證;
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
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或意向書;
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
在銀行開設個人結算賬戶以及具有有效的擔保;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按揭買房需要准備的資料: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協議書正本;
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收入證明;
銀行流水;
學歷證明;
銀行存單;
其他財力證明;
開發商的收款帳號;
銀行規定的其他材料。
按揭買房貸款的流程:
選擇房產;
確認開發商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辦理按揭貸款申請;
簽訂購房合同。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簽訂樓宇按揭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定期還款。
『貳』 夫妻買房可以只寫一方名字可以貸款嗎
「北京偉嘉安捷」解答:夫妻買房,即使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共有財產,寫幾個人的名字無所謂,貸款也要審核雙方的資質的。
『叄』 夫妻買房房產證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貸款怎麼辦理
可以。房產證寫誰名字,幾個人名字,是依據購房合同上標注名字來定,不能增減和更改。所以,夫妻購房,簽署一方名字購房合同,就可以一方名字房產證,住房婚後購買,不管登記人是夫妻誰,都是一人一半,屬於婚後共有財產。
『肆』 情侶買房貸款怎麼寫兩個人的名字
一,可以署名為兩人共有財產,也可以註明出資比例,在領結婚證之前進行財產公證,保護各自財產.也可在婚後辦理產權登記,那麼無論登記為誰的名字都將將作為共有財產.
二,未婚夫妻由於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婚姻法>
夫妻財產分為兩部分:1、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是指: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指定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是指:
一、一方婚前的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對於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或者在離婚時,夫妻雙方有平等處分的權利。對歸屬夫妻個人所有財產,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號法釋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伍』 夫妻貸款買房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法律並沒有規定買賣一定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貸款購買的,一般只能寫貸款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如果有特別的約定,是指夫妻雙方私下怎麼分配財產的協議,並做了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陸』 婚後貸款買房,是寫貸款方的名字還是夫妻雙方名字,如果有貸款的情況怎麼辦
婚後買寫一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財產。不用公證
要是實在想寫兩人名字,那麼夫妻合貸吧。
『柒』 夫妻一起買房可以用一個人的名字貸款嗎
可以,一個為主貸人,另一個為共同貸款人。目前,最常見的就是貸款買房,但是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額度有一定的限制,對還貸也有要求,需要貸款人的收入是每個月還款額度的兩倍。
一、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二、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7)買房寫夫妻雙方名字怎麼貸款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
1、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在具體分割過程中,如果夫妻雙方就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處理,即: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按揭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