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哪些
隨著經濟時代的發展,人們越來越多的開始追求生活上的質量。買房將成為人們的首選,越來越多的人會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自己的家庭添置一套房,讓自己的住宿條件得以提升。但是當金錢不是相當充裕,又想要購房的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個人住房貸款來進行買房,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指的是借款人發放的錢用於個人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問題。
一、介紹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他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注意事項
1、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2、不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
3、未經貸款銀行同意,不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
4、不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配合貸款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不與其它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銀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時,借款人要按貸款銀行的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
個人住房貸款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償還人的能力不足都會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害。小編今天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問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有朋友正准備購買房屋,有意向進行個人房屋貸款的朋友,不妨可以看看小編上述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知識,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和要求。
2. 銀保監會:繼續對個人住房按揭實行更加審慎貸款標准
在25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銀保監會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對於房地產,總的方針是要促進房地產穩定健康發展,要繼續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實行更加審慎的貸款標准。
資料圖: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新社記者 賈天勇 攝
會上有記者問:今年預期經濟增長放緩,有些說法認為監管當局對於這方面的債務,比如影子銀行,或者是地方債、房地產債務監管力度會減弱,請問銀保監會的看法。
銀保監會副主席王兆星介紹,在過去幾年當中,不論是企業還是地方政府,確實增加了很多的融資、債務。這些是重要的潛在金融風險領域,也是監管的重點領域,同時也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重點關注、加以化解和處置的領域。總體來講,經過過去兩年多的降杠桿,化解地方政府和企業債務,現在的杠桿水平基本穩定,並有所下降。但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還要進一步深化,企業、地方政府降杠桿、減少債務的工作還要繼續下去。
王兆星提到,從監管部門來講,要嚴格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按照審慎的風險管理控制標准對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企業發放貸款和提供融資,切實防範相關風險,支持企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推進。對於房地產,總的方針是要促進房地產穩定健康發展,繼續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實行更加審慎的貸款標准。要區別對待,實施差異化的房地產信貸政策,對於那些解決住房困難和改善住房條件的,而且自身有財務支付能力的,要繼續給予相應貸款支持;而對於那些用來投資的,甚至是用來投機和炒賣的,要實行更嚴格的貸款標准,有的可能要提高首付比例,有的要調整利率的風險定價,有的甚至不能給予貸款支持。
王兆星明確指出,對企業的債務水平,對地方政府債務,以及對房地產,我們始終密切關注,實行更加審慎的融資標准,既要不斷地化解存量風險,也要有效控制增量風險,這是我們一貫的監管政策和監管路徑。
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則表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要做到「堅定、可控、有序、適度」。監管的職責首先是要回歸到「監管姓監」上來。對於違法違規行為必須要管,「無照駕駛」更得管,以前「無照駕駛」沒人 管,所以才出現亂加杠桿、層層嵌套、脫實向虛。現在監管目標是要讓它回歸本源,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關於地方政府債務、房地產債務過高的問題,周亮介紹,在處理各種債務問題時, 一是看它是不是合規的,二是分析債務水平有沒有過高,或者說是超出承受能力,這是判斷的標准。
在處置債務風險的過程中,周亮介紹,要貫徹中央「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十六字方針。穩定大局,是不允許局部的風險引爆點產生系統性風險,監管部門要守住這個底線。在穩定大局的前提下要加強部門的協調配合,要統籌協調。分類施策,就是要一企一策做決定。精準拆彈,要像中醫治病一樣,治病於未發狀態是最好的。對違規和高負債的問題要控制住增量,再逐步消化存量。但不能停下車來熄火了修車,這樣不行,中國經濟還要穩步發展,要保持經濟的平穩、可持續增長,在這個前提下做好防風險的工作。
3. 房貸政策
房貸政策是指買房貸款的政策。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體制改革會議召開後,1991年住房信貸業務開始了起步,各項住房信貸政策出台。1991年建設銀行、工商銀行都成立了房地產信貸部,辦理個人住房信貸業務,並制定了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管理辦法。2010年4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房貸新政策是什麼1、首套房是指買房者僅擁有一套住房,通常我國對於首套房的貸款要給予一定的優惠。2018年相關規定表明,目前我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是20%,商業貸款首付比例是30%。而2套房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即4成,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2、在公積金政策方面,根據現行公積金提取政策,買房的首付款是不能直接從公積金賬戶裡面提取的。必須先付首付款,再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首套房首付比例為20%;對於擁有一套房已結清貸款,再購買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為30%,此前首付比例則為60%。
3、對於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金融機構執行首套住房貸款政策。通常情況下房屋貸款可以貸到房屋評估價的70%,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的評估價要比市場價要低一些。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銀保監會聯手頒布了一條關於房貸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實行。這是自房地產領域「三條紅線」融資新規後的最重磅規定,且沒有給任何過渡期。
這個規定的全稱是《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對銀行業房地產貸款進行集中管理。按這條新規,以後銀行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給出了極其明確的比例限制。
根據《通知》,兩部門根據不同銀行的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成5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具體來看:
第一檔也就是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工農中建交郵儲6家國有大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32.5%。
第二檔也就是中資中型銀行,包括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以及資產規模較大的幾家城商行如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等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20%。
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包括除了第二檔以外的城商行、民營銀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22.5%和17.5%。
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17.5%和12.5%;
第五檔為村鎮銀行,兩項貸款的佔比上限為12.5%和7.5%。
4. 央行銀保監會祭出重大政策:房地產貸款再迎「兩道紅線」
2020年最後一天,央行、銀保監會祭出重大政策——為各大銀行發放房地產貸款規模及佔比設置了「兩道紅線」。
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禦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對超過上限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置過渡期,並建立區域差別化調節機制。
值得指出的是,根據通知,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夏丹認為,通知體現了對金融、地產兩個市場防風險和穩市場的考慮。對於房地產市場而言,強化房地產金融監管,是堅持「房住不炒」的一個環節;對於金融市場而言,防止樓市風險向金融領域傳導,有利於金融系統穩健發展。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房地產貸款「兩個上限」
12月31日當日,央行、銀保監會在就該通知舉辦的答記者問中表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中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其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相應上限。
這個「上限」設定,綜合考慮了銀行類型、存量房地產貸款業務現狀及未來空間,分檔設定。
第一檔為中資大型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32.5%。
第二檔為中資中型銀行,包括招商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進出口銀行、廣發銀行、平安銀行、北京銀行、上海銀行、江蘇銀行、恆豐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20%。
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包括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2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17.5%。
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1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12.5%。
第五檔為村鎮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1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7.5%。
同時,為體現區域差異,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可以有適度的彈性,並設置了過渡期,以保證政策的平穩實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通知,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
通知強調,當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密切監測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對異常增長的將督促採取措施及時予以校正。
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目前,人民銀行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有關意見,並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屆時對於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統計范圍。
2021年房地產貸款投向比例或收縮
長期以來,房地產貸款被銀行看作優質資產。從目前各大銀行投向房地產貸款的規模來看,部分銀行恐怕已觸及「紅線」。
根據上市銀行財報,截至2020年6月末,36家上市銀行房地產業貸款余額達7.04萬億元,較2019年末增加7201.78億元,增幅為11.4%。
從上市商業銀行類別來看,國有銀行和股份制行對房地產業貸款的投放力度較大。截至2020年6月末,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房地產業貸款余額合計分別為3.66萬億元和2.71萬億元,分別占房地產業貸款總額的52.02%和38.46%。
與此同時,房地產違規放貸屢禁不止。2020年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深圳支行、上海總部相繼突擊嚴查「房抵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的情況。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指出,房地產與金融業深度關聯,房地產是現階段我國金融風險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郭樹清表示,房地產與金融業深度關聯。上世紀以來,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機中,100多次與房地產有關。2008年次貸危機前,美國房地產抵押貸款超過當年GDP的32%。目前,我國房地產相關貸款占銀行業貸款的39%,還有大量債券、股本、信託等資金進入房地產行業。
這一切,都意味著房地產金融風險防控應得到足夠的重視。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建立,無異於給各大銀行投放房地產貸款及個人住房貸款佔比都設置了一道「安全閥門」。「有利於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答記者問時表示。同時,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在約束,優化信貸結構,支持製造業、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融資,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
「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具有非常好的導向作用,後續各大銀行在房地產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投放規模及比例方面都會進行調整,以更好地貫徹房住不炒,有利於更好地規范明年房貸領域,防範違規放貸,尤其是消費貸,同時也防止一些即便是合規的貸款過多地流入房地產,將更多資金導入其他領域,尤其後疫情時代急需發展的新興產業、領域。」易居智庫研究總監嚴躍進置評道。
5. 樓市大事件!央行、銀保監會聯手發文,48萬億房貸市場迎巨變
關乎樓市的又一大事來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建立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這是繼前不久監管部門出台「三道紅線」房企融資新規後,房地產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規。《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規定,央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本通知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在增減2.5個百分點的范圍內,合理確定轄區內適用於相應檔次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央行、銀保監會將對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確定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納入統計范圍。同時,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
央行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央行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有關意見,並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屆時對於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統計范圍。
新增房貸增速將受影響
實際上,今年以來,就有一些銀行進一步放緩了新增房企開發貸增速。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此前了解到,有銀行壓縮了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投放規模,還有銀行部分區域性分行因僅用半年時間就把全年的個人按揭貸款投放額度用完,使得後續該地區新的個人按揭貸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貸。
央行數據顯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余額 48.83 萬億元, 同比增長 12.8%,比上季末低 0.3 個百分點,連續 26 個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萬億元,占同期各項貸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個百分點。
曾剛表示,從分檔設計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預計超出上限的銀行不會太多,總體看對存量房地產貸款來說,調整的壓力較小。但《通知》的主要影響是未來的新增房地產貸款增速會受限,例如,前幾年個人房貸增速顯著高於平均貸款增速,對於接近上限或已經超標的銀行來相關貸款的新增投放增速會放緩。
央行有關負責人也表示,2019年以來,央行、銀保監會已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開展了廣泛調研,與金融機構進行了充分的溝通,相關指標設定充分考慮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情況,並採取了分類分檔、差別化過渡期、區域調節機制等多種機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銀保監會將要求其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保持房地產貸款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佔比基本穩定。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指標對存量房貸的調整壓力並不大,因為只要銀行保持現有房貸余額不變,隨著分母的貸款余額總規模不斷提升,該指標自然會下降。但對於接近上限的銀行來說,該指標就會影響其新增房貸投放規模,這意味著未來部分銀行的新增房貸增速和個貸增速不能超過平均貸款增速,否則相關佔比還會進一步提升。」曾剛稱。
銀行需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
當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央行、銀保監會將密切監測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對異常增長的,將督促採取措施及時予以校正。
具體來看,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業務調整過渡期分別設置。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穩妥有序整改過渡,充分考慮不同銀行的情況不同,《通知》提出,業務調整過渡期結束後因客觀原因未能滿足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央行、銀保監會或當地央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評估後認為合理的,可適當延長業務調整過渡期。
「對於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要求其合理選擇業務調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規模,確保調整節奏相對平穩、調整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上述負責人稱。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已出台個人住房貸款自律公約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獲悉,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已正式印發《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公約從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盡職調查、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合作機構監督、公平競爭、優質服務等七個方面對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出自律要求,同時也對銀行開展的關於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業務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針對公約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銀行業協會表示,目前北京地區會員銀行開展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主要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自北京市開展房地產市場調控以來,相關政府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出台了多項涉及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調控政策,但各家會員銀行對政策的理解不盡相同,造成部分銀行在政策執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異;二是,近年來北京地區房地產市場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場佔比逐年提升,房地產中介機構在二手房交易中成為關鍵環節,個別銀行為爭攬客戶而向中介「返點」、「返費」的現象死灰復燃。
在統一房貸政策尺度方面,《公約》規定:住房貸款記錄不區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過50%;對首付款資金來源進行實質性審核,不得使用「首付貸」等金融產品加杠桿、挪用其他個人類貸款資金或信用卡融資用於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個人住房貸款其所購房屋必須是主體結構已封頂的住房;必須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在涉及「返點」、「返費」問題方面,《公約》規定: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商、房地產中介機構(含關聯機構)及工作人員支付或變相支付財物從而獲取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並明確規定:支付或變相支付傭金、介紹費或其他性質類似的費用;免費或低於成本價提供服務,或出租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和設備;替其支付、承擔應當由其自己承擔的支出或費用;以超出正常價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務;租用其辦公場所或渠道(含線上、線下)向購房客戶營銷本行業務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圍之內。
據了解,此次《公約》的出台得到了業內銀行的廣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區開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43家銀行均已簽署公約承諾函。部分銀行表示,《公約》的出台有助於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競爭回歸到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方面上來,從而改變過去單純依靠「返點」、「返費」和放鬆政策執行尺度的市場競爭局面。
6. 最新通知!銀保監會:受疫情影響人群房貸可合理延期
1月26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 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以下通知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
通知詳情
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
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銀保監辦發〔2020〕10號
各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各會管單位: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全力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堅決落實各項工作要求。加大員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員工防疫安排。定期對櫃台、自助服務機具等設施進行清潔消毒,強化營業網點、辦公場所的衛生防疫管理。適當調整工作計劃和考核要求,減少人員聚集和客戶集中拜訪。
二、保障金融服務順暢。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時間,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對受疫情影響臨時停業或調整營業時間的網點,要主動做好解釋說明,提供替代解決方案。鼓勵積極運用技術手段,在全國范圍特別是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加強線上業務服務,提升服務便捷性和可得性。
三、開辟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疫區的支持,減免手續費,簡化業務流程,開辟快速通道。要充分發揮銀行信貸、保險保障、融資擔保等多方合力,加強對社會民生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
四、強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各銀行保險機構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及企業的服務對接,積極滿足衛生防疫、醫葯產品製造及采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方面的合理融資需求。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提供優質高效的疫情防控綜合金融服務。鼓勵向疫情防控一線的相關單位和工作者提供更加優惠的金融服務。不得借疫情渲染炒作金融產品。
五、做好受困企業金融服務。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通過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金融供給能力。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2020年1月26日(此件發至各銀保監分局和地方法人銀行保險機構)
7. 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滿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的組合貸款,支持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二、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三、加強政策指導,做好貫徹落實、監督和政策評估工作。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按照「因地施策,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工作,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蹤和評估住房信貸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有效防範風險,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外資銀行、村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5年3月30日
8. 銀保監會:在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上支持首套房購房者
10月21日,國新辦舉行三季度銀行業保險業數據信息暨監管重點工作發布會。會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負責人劉忠瑞表示,近年來銀保監會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堅決貫徹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要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主要的工作有這么五個方面:
第一,督促銀行落實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監管要求,配合人民銀行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房地產貸款增速穩中趨緩。
第二,保障好剛需群體信貸需求。在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對首套房購房者予以支持。目前,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中有90%以上都是首套房貸款。
第三,因城施策,指導派出機構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房地產調控,促進各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第四,嚴肅懲治違法違規行為。我們會同住建部和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指導各地開展專項排查,做好違規問題的整改問責,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問題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持續四年開展全國性房地產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第五,穩妥做好對住房租賃市場的金融支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力度,研究細化金融支持措施,會同人民銀行推進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