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子怎麼分呀
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寫明份額,離婚後房子平分配。。。
因為房產是屬夫妻的共有財產,如果離婚時,沒有其它要求和說明,就是不均分配了。
如果要有、棄權或其它要求,並達成共識,就按協議執行
㈡ 房子只有男方名字,兩人共同還的貸款,離婚時房子有女方的那部分嗎
女方有房子的所有權
婚前著付部份為男方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和增值部分為共同財產。
㈢ 夫妻離婚後,還有貸款的房子寫的的兩個人的名字,約定是兩個人一人還
通常不可以,必須先還完貸款,然後才可以過戶,修改房產證名字。
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㈣ 兩人已離婚,但有房貸房產證上還是兩個人的名字!這房子怎麼弄呢
一 、沒有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如何過戶
1、 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2、 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配合的。
二、有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如何過戶,怎麼過戶
有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過戶就比較好辦理了。按照正常的過戶手續辦理即可。
離婚按揭房取得房產證的,過戶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戶免徵契稅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戶時就需要繳納契稅。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手續,具體的過戶流程有: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㈤ 第一套房子寫的兩個人名字,貸款還沒還完,離婚後再買房,算首套還是二套。
貸款還未還完,若該按揭房離婚後在個人名下,再買房就屬於第二套房產,需要按照第二套房的相關規定來購房。
按揭房辦理流程如下:
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請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後,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繳納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
開發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蓋章;
貸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
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並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通知開發商領回借款合同並由開發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機構;
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保險單;
貸款行銀行工作人員將貸款檔案歸檔。
註:光明網:《第二套住房標准確定》http://www.gmw.cn/01gmrb/2010-06/05/content_1143376.htm。
㈥ 房子是婚姻存在的時候寫了兩個人的名字貸款買的,離婚後需要去更名嗎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屋,不管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的時候要進行分割。要看你們離婚的時候對房屋是如何分割的,房屋歸誰所有,離婚後要根據分割的情況,也就是房屋權屬的情況進行變更。如果房屋權屬沒有發生變更,就無需更名。
㈦ 離婚 房子是倆人的名字 貸款是一個人的 怎麼分
我對你的問題很懷疑。如果貸款是房產按揭抵押貸款,那麼房產證的名字,與按揭貸款的還款人名字必須是一致的。所以不存在你說的那種情況。
另外,如果真的有你說的那種問題,那麼法院會判貸款應由所有人還,分了房產,就要分貸款。
當然,如果你的貸款不是房產按揭貸款,不能證明貸款跟房子的相關性,那麼分房產與還貸沒關系的。
㈧ 如果離婚,房子貸款怎麼分,房產證有兩個人的名字
如下
二、 借款主體變更
(一)辦理規定
1、借款人離異、死亡,抵押物權屬發生轉移,抵押物承受人須在正常還款情況下申請辦理主體變更業務,原借款人存有逾期須先辦理逾期還款。
2、因離異原因辦理主體變更的,需借款人及抵押物承受人(原配偶)親自到場辦理,如不能到場辦理,必須提供公證書委託辦理。法院判決或裁定離婚,抵押物承受人自願承接還款義務且具備中心認可的還款能力,原借款人不予配合辦理借款主體變更手續的,抵押物承受人須持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及生效裁判文書,申請辦理借款主體變更手續。
3、因死亡原因辦理主體變更的,財產繼承人持繼承法律文書親自到場辦理。
4、抵押物承受人不具備市管理中心認可的還款能力的,可追加連帶責任擔保人,擔保人簽署《不可撤銷擔保書》。擔保人既可為自然人,也可為具有擔保資質的法人機構;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原則上應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二)辦理場所
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的市管理中心管理處。
(三)辦理要件
提示:借款主體變更業務,主要適用於借款人因離異、死亡抵押物權屬發生轉移,而導致的借款主體變更。
1、因借款人離異發生借款主體變更辦理要件: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民事調解書、裁判文書;
(3)《借款合同》;
(4)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尚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辦理房產證相關材料);
(5)變更後借款人收入證明;
(6)變更後借款人公積金聯名卡。
(7)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
2、因借款人死亡發生借款主體變更辦理要件:
(1)抵押物承受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借款人死亡證明原件、復印件;
(3)財產繼承公證書原件、復印件;
(4)變更後借款人收入證明;
(5)《借款合同》;
(6)變更後借款人公積金聯名卡;
(7)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
(四)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變更抵押登記→審核→審批
1、申請
借款人離異、死亡,抵押物權屬發生轉移,原則上應一次結清貸款業務,抵押物承受人確實無力一次性結清貸款,抵押物承受人提出借款主體變更申請。借款主體變更,原借款人及配偶曾申請支取劃付業務的,需先注銷此項業務,再提出主體變更申請。
2、受理
申請人提交變更材料,簽訂《借款合同主體變更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變更協議》,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如抵押權證審定的抵押權人非市管理中心,需到相應的受託銀行辦理簽章手續。
3、抵押登記變更
申請人與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約定時間,一同到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變更手續。
4、審核、審批
取得抵押登記變更材料後,通知申請人辦理還款卡變更手續,列印未來還款明細,審核審批後,變更後的借款人按合同約定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