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已夫妻雙方貸款買的房屋,首付是我拿的,離婚了該怎麼辦
您好!為您解答如下
1.你們是婚後買房,房子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
2.如果你們不選擇協議離婚,法院會為你們協調(財產和孩子問題)並寫下協議書(你們必須簽字認可),所以首付的費用,你可以向法院提出:「首付款,我要拿回。」
3.如果你們是協議離婚,你們倆自己商量後,自己解決。
4.建議:你把房子買給一方(產權證上只有一個人名字)並繼續還貸,另一方 拿錢走人。
❷ 婚後用共同財產貸款買的房子屬於誰
法律分析:婚後用共同財產貸款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無論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登記雙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❸ 我是已夫妻雙方貸款買的房屋,首付是我拿的,離婚了該怎麼辦
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❹ 夫妻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有貸款的房子離婚按照以下規則處理:如果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子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分割方式,協商不成,由法院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個人財產則不用分割,誰的房子就歸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❺ 夫妻貸款買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1、在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且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所有,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3、如果夫妻一方在結婚前買房,但是房產證卻是結婚之後才辦理下來,這樣的房子是不屬夫妻共同財產的。4、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❻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要怎麼辦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
(3)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也就是說,對外或者說對於銀行來說,債務人仍然是雙方,銀行可以向任何一方進行追償。但是夫妻內部是可以約定房產歸屬以及債務如何分擔的,但僅在夫妻雙方之間生效,不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銀行向約定不用分擔債務的一方主張了債權後,該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
我家小區物業和宅貓找房合作,有問題都去物業咨詢,不知道是不是所以的小區都有合作,你可以去物業問問。
❼ 辦理夫妻貸款買房子的流程
申請個人一手住房貸款業務,需要您提交以下資料:1.借款申請書。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或其它有效居留證件)。3.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未婚人士簽署統一格式的未婚聲明)。4.支付所購住房首期購房款的證明。5.貸款人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經濟收入的證明、納稅證明、銀行對賬單、銀行儲蓄簿及有價證券等的原件或復印件)。6.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它有效文件。7.借款擔保的抵(質)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及抵押物估價文件。8.保證人同意為其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及其資信證明。9.授權貸款人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並記錄查詢結果的相關文件。10.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11.外籍人士貸款所需提供的資料(全部外文資料須由國內正規的翻譯公司進行翻譯並加蓋翻譯公司公章):1)護照、外國人居住證(台灣籍人士提供身份證、台胞證或回鄉證,港澳同胞提供身份證,往來通行證)。2)工作證明。3)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若公司注冊地在外地,則公司營業執照、工作證明、收入證明須由公司注冊地公證處公證。若公司在國外,其工作證明、收入證明需經中國駐當地使館認證)。因各地區存在一定差異,需要請您申請貸款時詳詢當地經辦機構。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❽ 婚後用共同財產貸款買的房子
婚後用共同財產貸款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無論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登記雙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❾ 婚後夫妻雙方貸款買的房屋,首付是我拿的,離婚了這套房子怎麼分
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對於房產的分割都是不清楚的,因為現在的房價那麼高,大部分的夫妻都是貸款買房,貸款買房就涉及到首付和分期付款的問題,若是夫妻中其中一方付了首付的話,那麼在財產分割的時候,這部分首付的錢,也應該歸當時出首付的那一方,而不是平均分給夫妻二人,所以大家不必擔心自己交首付,未來會吃虧。
最後,在中國的離婚案件中最常見的就是丈夫掙錢而妻子當家庭主婦,很多黑心的丈夫認為妻子並沒有出錢買房子,所以離婚後的房子自然也是歸自己所有,其實這種想法也是大錯特錯,因為女生當了家庭主婦也是屬於給家庭付出了,所以在不動產的分割上,不可能女方一點也分不到,大部分情況下只是女方分得少一些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