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雙方共同按揭買房,誰做主貸人有影響嗎
需要注意的是在辦理房貸時,首先要確認申貸主體是否具有申貸條件。這包括:是否具有穩定收入可滿足申請貸款的收入償債比要求;是否具有良好的資信條件,借款人自身徵信報告中不得出現貸款行規定不得出現的不良情況。其次,要簽訂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所購房產要確認產權清晰。 如果在辦理二手房貸款時,涉及到房產過戶手續,需要注意以下幾點: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土地證、契稅證);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即是否已被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等狀況;交易房屋是否正在租賃中;房屋是否存在違規搭建等情況,否則無法辦理過戶;是否在合同中明確相關細節(違約賠償責任等),選擇正規中介機構辦理交易。 針對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佔多少的問題。該行有關人士表示,夫妻共同買房,份額的確定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原則上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屋屬於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也可以由雙方協議去定份額。另外,夫妻共同去貸款,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部分銀行會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
② 婚後共同貸款買房主貸人該怎樣確定
商業貸款中,如何選擇主貸人?
一般來說,夫妻中選擇主貸人可以考慮以下幾點。
1、選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這樣有利於貸到更高額度的貸款。
2、選擇較年輕的一方,這樣貸款年限會更久。
3、選徵信情況較好的一方,如果主貸人的徵信出了問題,銀行極易拒貸。當然,作為共同貸款人的另一方,如果徵信不良,也不利於貸到款。
如果夫妻使用公積金共同貸款,誰做主貸人?
根據規定,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的職工,在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時,可作為主貸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那麼一方為主貸人,另一方為參貸人;並且公積金貸款的主貸人必須為實際購房人或房屋所有權人,其配偶只可作為參貸人。
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2、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3、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③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誰來做主借款人最合適
年輕、有穩定工作、收入高的做貸款人比較好,不僅額度高,利率也會低一些
④ 夫妻買房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區別
具體差別如下:
一、貸款記錄在徵信的顯示不同:
申請房屋貸款的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徵信報告上,而次貸人的徵信報告不會有該條貸款記錄。
二、資質要求不同:
資信狀況較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則是次貸人。
三、貸款年限不同:
申請房貸的年限是按照主貸人的年齡來進行計算的,而非根據次貸人的年齡計算。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