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貸款,另一方的公積金能取出嗎
可以取, 每次取的額度不超過貸款一方一年還款的總額就可以。
不過公積金是要有一定余額的,那個額度是取不出來的(不能取完)
Ⅱ 夫妻一方公積金貸款 可以提取另一方公積金還貸款嗎
一、夫妻雙方用一方的公積金貸款,另一方的公積金可以提取的。婚後購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公積金貸款的,該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是符合公積金提取的要求的。
二、公積金提取步驟:
步驟一:首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待單位對購房情況進行初審後,出具加蓋了單位印鑒的《成都市職工購建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步驟二:持《購建房提取申請表》、身份證明及相關的購房證明資料到中心辦理提取審核 步驟三:經中心審核後,由單位開具轉賬支票到公積金繳納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三、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住房貸款時應提供:
所在單位填制並蓋章的《成都市職工購建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本人住房貸款合同原件;
還貸存摺或還貸儲蓄卡(須在存摺上列印出或提供最近月份的還款記錄);
配偶方提取時,還應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四、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交房款時應提供:
所在單位填制並蓋章的《成都市職工購建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本人和開發商簽訂的經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原件;
房地產開發商收款賬號、收款銀行;
配偶方提取時還應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Ⅲ 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都可以取嗎
是的,可以雙方共同提取還貸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Ⅳ 配偶有公積金貸款,可否提取自己的公積金
可以,但兩人一年支取額之和不能超過一年月供之和
Ⅳ 房產證寫夫妻雙方的名字,老公用公積金貸款,老婆的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按照公積金政策,是可以提取的,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下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Ⅵ 用公積金貸款後配偶的公積金還能取出來嗎
1.一次性還款是可以用公積金賬戶里的錢還。一般不允許取現。
2.3 公積金賬戶的錢的提取是有條件的,如買房、修房、裝修、(無房戶)租房或者生活困難。否則退休後提取。
4.
在還清後(不論是到期還是提前還),連續正常繳納6個月,理論上有可以具備申請公積金貸款資格。
不過二套房貸目前收緊,有些地方的公積金就不允許貸款,即使允許貸款,二套房貸的首付比例增加到5成,貸款利率上浮10%。
你們早該辦理公積金沖還貸款的申請,有月沖,年沖兩種方式;如月沖方式公積金賬戶每月沖抵月供。這樣你們就不要打現金入還款卡里了。
Ⅶ 夫妻一方有公積金貸款,能提取另一方還商業貸款嗎
如果有一套公積金房貸和商業貸款,那麼各提各的公積金歸還房貸本息。
因為不能一個人同時有兩個房貸,那就各提各的公積金還款。
Ⅷ 夫妻一方公積金貸款另一方能取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Ⅸ 夫妻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兩人的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嗎
1、泰安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允許全部取出,提取金額受限。
2、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滿1年,本人及配偶無公積金貸款保證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不可以全部取出。
3、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提取金額不能超出年度內償還貸款本息的金額。先提取貸款職工本人公積金賬戶資金,余額不夠時再提取配偶公積金賬戶資金。
4、提取時應出具《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及最近一個年度內的銀行還款單據,提取配偶公積金賬戶資金,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年度內償還貸款本息金額。
6、財政統發工資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單位經辦人員填制好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單後,先到各級財政工資發放管理機構審查確認,隨後將手續提報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
7、僅供參考,最終以泰安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