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按揭主貸人和次貸人有什麼區別
1、借款記錄的歸屬不同
一筆借款業務只會產生一條借款記錄,且只會顯示在主借款人的徵信上,共同借款的次貸人的徵信上是不會顯示有借款記錄的。
2、公積金沖還貸款的順序不同
若辦理了公積金沖還貸款的手續,公積金的沖還順序是:主借款人基本賬戶余額-主借款人補充賬戶余額-共同借款人基本賬戶余額-共同借款人補充賬戶余額。即當主借款人所有公積金賬戶余額全部扣完了以後才會動用次貸人的公積金賬戶裡面的余額。
3、貸款年限的計算不同
無論是商貸還是純公積金貸款,貸款年限的計算方法之一:按照借款人的年齡計算,是根據主借款人的年齡計算,而不是根據共同借款的次貸人年齡計算。
4、銀行對於借款人資質的要求不同。
銀行會傾向於讓夫妻雙方資質(收入、徵信)較好的一方作為主借款人,以達到降低壞賬風險的目的。
『貳』 貸款買房夫妻一方有徵信有問題,用另一方主貸可以貸不
前段時間,在網上有看到一條新聞報道,引起了房太子的注意,關於夫妻買房徵信的問題。
事件很簡單:
女子林某與男子陳某相識並結婚。但婚後,林某貸款買房,一查才發現陳某徵信有不良記錄,銀行的貸款申請被拒。
林某一氣之下,一紙訴狀將陳某告上法庭,要求離婚。這時兩人結婚才剛剛15天。
這只是一件因買房問題而引起的離婚事件,但因為裡面涉及到了一個購房的知識點,我覺得很有必要分享給大家。
那就是關於夫妻徵信貸款購房的問題。
相信很多第一次准備買房的朋友在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一定會有很多疑問,帶著這些疑問,咱們繼續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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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不好,娶老婆都成問題?
如今的二代徵信系統被譽為史上最嚴徵信,有人戲謔稱,徵信不好,連娶老婆都成問題了。
並且在之前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央行副行長陳雨露也曾如此說過:
「現在徵信很多都用到了社會領域,我們看到很多女孩找男朋友,未來的岳母都會說,你得把人民銀行的徵信報告拿來看看。」
當然,娶不到老婆,這個說法太過誇張,開玩笑的成分佔據較多。
房太子想要強調的是:徵信,在未來會越來越重要,會對你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深刻的影響,不單單是貸款買房這塊。
在新版徵信系統中,徵信記錄更加多樣化,而且對不良記錄有嚴格展示。
個人的資產負債情況統統會體現在新版徵信系統里,包括:房貸、車貸、信用卡賬單、大額貸款、小額貸款、共同借款、寬頻業務等等。
有網友甚至提議,結婚前必須要互查徵信,只有認清對方最真實的信用情況,才能確保對方是否可靠。
這要是真的流行起來,有徵信污點的小夥伴們,說不定未來想要娶老婆將會是難上加難啊!
那麼,哪些屬於徵信不良記錄呢?
只要目前仍然有欠息,逾期,展期,借舊換新,信用卡套現,眾多第三方的小貸記錄,以及在兩年內累計六次逾期或連續三次逾期等行為,都被列為徵信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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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有哪些
配偶的徵信對另一方影響很大。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產生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
夫妻雙方在法律上是一個經濟實體。
無論是個人消費貸款還是個人經營者貸款,金融機構在考察個人信用狀況以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時,會同時考察貸款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
也就是說,婚後申請貸款,會查詢夫妻雙方的徵信,如果有一方徵信較差,很可能會影響家庭辦房貸。
一般來說如果一方徵信有問題,會被秒拒貸,即使銀行勉強同意貸款,額度和利率也會大打折扣。
其次,新版徵信系統對離婚後的雙方的負債信息進行了更新。
在舊版本的徵信中夫妻結婚貸款買房,離婚以後只有主貸人的徵信上會顯示負債記錄,而另一方還可以以無負債記錄的身份去貸款買房。
但新版本徵信夫妻雙方在離婚以後,雙方徵信上都會顯示負債記錄。
從某個角度上可以這么說,徵信系統已經把夫妻二人牢牢的綁在了一起。
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徵信所造成的影響,都不再只是其中一方的事情。
簡單總結就是一句話:夫妻一方徵信不好,一定會影響購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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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
正如我文章開頭提到的新聞一樣,有人甚至因配偶徵信問題導致無法貸款購房而鬧著離婚,這種事情已經屢見不鮮。
那麼碰到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辦呢?
這里要分情況。
1、短期逾期,忘了還款日。
這時候,要第一時間聯系銀行、貸款平台,說明自己並非有意逾期,並及時還清借款。解釋欠款的原因。
情節不是很嚴重的話,可以要求銀行為自己開具非惡意欠款的證明。這樣,也還是能夠貸到款的,只是額度可能會有所影響。
2、如果你是因為經濟原因無法及時償還,那麼只能靠時間來消除。
個人徵信也不會跟隨自己一輩子,央行對個人徵信的不良記錄會保持5年,需要注意的是,5年是從還清欠款後開始算起的。
而且,這5年裡面,需要保持良好的還款記錄,杜絕不良記錄的再發生。消除後,你的徵信就能恢復到正常狀態了。
3、非個人原因造成的逾期
還有一種情況並非都是個人使用不當造成的,也有可能是銀行失誤或者是我們的信息被泄露,被別人惡意使用,而不怪我們自己;
如果發現徵信報告有誤,必須及時去當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提交異議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進行依法申訴;
銀行在核實情況之後,如果情況屬實,一般都會給予修復,那麼到了下個月之後,這些不良徵信就會得到修復。
還有一點,房太子要提醒各位。
千萬不要相信那些所謂的「中介」, 市面上那些打著花錢就能消除徵信的機構或個人的幾乎全是騙子,擁有修改徵信權利的只有央行。
為了避免不良信用記錄的產生,除了要養成良好的用卡還款的習慣。
最好每隔兩年可以查詢自己的徵信記錄,如果發現什麼不妥之處,要及時採用相應辦法及時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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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貸款買房要注意什麼
最後我們再來聊一下,在夫妻雙方徵信都沒有問題的前提下貸款,應該要注意些什麼?
相信有很多人也非常關注這個問題,畢竟涉及到房子的事,都不是小事。
我們要注意下面三點:
1、確定主貸人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話,是要劃分主貸人和次貸人的。
至於選誰做主貸人,購房者需要根據自己家庭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房太子建議主貸款人應選擇經濟更高更穩定的一方,便於貸出較高的額度。
2、提前約定房產份額
如今因為財產爭議離婚的家庭還不少,夫妻兩人共同貸款買房的話,最好是提前將房產份額的劃分確定好。
如果只是口頭上的承諾,雙方感情破裂的時候,很有可能無法實現,最好是以書面的形式來進行約定。(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
3、雙方共同到場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的話,在辦理很多手續的時候都是需要雙方一起到場簽字的,這不是說信不信任的問題,而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
比如說簽購房合同和辦理銀行貸款手續,銀行方面會對夫妻兩人的資質都進行考察,另外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並且在購房過程中,夫妻一起到場的話,兩個人的意見相結合,對於選好房是有幫助的。
最後,我想要說的是,買房子畢竟不是小事,還是需要慎重,夫妻二人一定要多討論,千萬不要因為買房子的問題搞得雙方都不愉快。
還有,當今社會,徵信對每個人來說,真的是很重要的,每個人的信用都要靠自己去努力,去維護。千萬不要不當回事,不然後悔都來不及。
『叄』 主貸人和次貸人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1、主貸人和次貸人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主貸人和次貸人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連毛毛都分不到。
3、主貸人和次貸人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如何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比較復雜的情況。
4、主貸人和次貸人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另外,最 高 院 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5、主貸人和次貸人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肆』 你好,如果夫妻雙發按揭房子,主貸是我老公,次貸是我,但是我還有信用卡沒還清楚,會影響貸款嗎
如果你的信用卡是正常欠款,不會影響貸款。但如果是處於逾期狀態,則會影響貸款。
『伍』 房子夫妻共同貸款,次貸人不還款。可以要求銀行強制次貸人還款嗎另
『陸』 主貸人和次貸人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其次,主貸人和次貸人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分割時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再次,主貸人和次貸人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分割時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最後,主貸人和次貸人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財產分割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九條的規定: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註: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後,以上分析內容與我國《民法典》沖突之處將參照《民法典》規定,結論可能不同。《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柒』 婚前買房可以和家人分主貸和次貸嗎
可以,貸款時可以選擇其他人作為共同貸款人,也就是主貸人和次貸人。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1、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2、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3、朋友合夥買房辦貸款的時候可能會麻煩一些,部分銀行對沒有親屬關系的兩人購房放貸會相對謹慎一點。如果出具的收入證明沒有問題,找一家政策寬松的商業銀行,可能相對容易一些。聯名貸款需分主貸人和次貸人,共有人之間還款能力的不同,也容易對房屋產權歸屬造成分歧。
『捌』 夫妻買房貸款主貸款和次貸款有什麼區別嗎
您好,夫妻買房子,兩個人簽字,那麼產權證上就是兩個人的名字,至於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區別如下:
主貸人就是申請銀行貸款的人,次貸人就是共有人;
一般只有主貸人的徵信上才會顯示購房貸款,次貸人的徵信上不會顯示;
不過兩個人對房子的份額都是一樣的(如果有約定份額的話按照約定份額來看);
其他就沒什麼不同的了;
望採納
『玖』 公積金夫妻組合貸款中主貸人和次貸人有何區別
你們辦理的應該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賬戶里的金額既可以沖公積金貸款,也可以沖商業貸款,只是組合貸款優先沖還公積金貸款。只要你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沖還貸申請,那你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會按你所選擇的沖還貸方式優先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後,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仍有餘額的,繼續沖還商業住房貸款的本息。
你們沖還貸的順序是:主貸人的基本公積金帳戶余額、補充公積金帳戶余額;參貸人的基本公積金帳戶余額、補充公積金帳戶余額,如這四個賬戶都無金額的話會從您簽借款合同時和貸款銀行約定的還款卡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