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揭房二次抵押給個人需要什麼手續
轉按揭的辦理方法:
1、找到新銀行,尋找一家可以為房貸給出更大利率優惠的接收銀行。
2、帶齊申請材料,包括原來的借款合同、購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無復印件也可)、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還款記錄(一般是供銀行扣月供的存摺復印件),到接收銀行網點填寫「轉按揭」申請表。
3、信用查詢,申請後,欲「轉按揭」者須授權接收銀行進行「個人信用檔案」查詢。
4、記錄要良好,若申請者個人信用記錄中沒有惡意拖欠貸款的記錄,接收銀行一般會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轉按揭」的決定,同時會電話通知申請人;若個人信用記錄中有拖欠貸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記錄,接收銀行可能會拒絕接收「轉按揭」。
5、提前還完款,獲得接收銀行認可後,向原來的貸款發放銀行申請提前全額還貸。由於許多銀行要求「提前全額還貸」須提前一個星期申請,所以此過程大約需要半個月。
6、簽訂新合同,向原貸款發放銀行提前全額還貸並拿回抵押的房產證後,到接收銀行網點簽訂新的個人房屋抵押貸款合同。
7、重新辦抵押,拿著房產證、全額還款證明(由原貸款銀行出具)、與接收銀行簽訂的個人房屋抵押貸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記部門(一般在房交所),先辦理解押手續,後辦理新的抵押手續。
8、手續交銀行,將房產證、解押手續、抵押手續交給接收銀行。
B. 有產權證的房子在銀行己貸款,可以再抵押給個人嗎
有產權證的房子在銀行己貸款,不可以再抵押給個人,用產權證在銀行貸款就相當於已經抵押了
C. 房產抵押給銀行後可以二次抵押給私人嗎
不可以的,抵押手續具有法律效應,二次抵押是無效的。
D. 貸款房子可以二次抵押貸款嗎
可以的。只是貸款房二次抵押貸款流程相對來說比較復雜,房產二次抵押,簡單來說就是將已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再次抵押給他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
E. 按揭房可以二次抵押給個人嗎
按揭房已經抵押給銀行了,不能上市流通並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F. 專業辦理青島貸款青島房屋一次二次抵押...
好啊,這個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