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家幫忙頻評論下 女友要求我父母還房貸,我應該怎麼辦
這要求的確有些過分,如果對方是真心的也不會要求這么不近人情,實在不行就分手吧,對於這種人,不知道結婚後還會提出什麼其他過分的要求。
❷ 女方父母要求我要有房子還不許貸款,我該怎麼辦啊。。。。。
女友說讓我父母把大房的戶頭過戶到我頭上?這樣的女友,吹了吧!老婆可以換一個,老爸老媽可沒的換的,原則問題,不容談判!女方父母如果真看中你這個人,不會這么叫板的。自己的生活自己掙,跟你女友說清楚,誰家父母都不容易,婚愛結不結!
❸ 女友要買婚房讓我爸媽還貸款,應該怎麼辦
我覺得可以和女朋友溝通。把家裡的情況說明,如果願意接受一起還債就買,如果不能接受可以考慮分開,畢竟三觀不同。
❹ 婚後,然後每個月由女方父母給女方現金幫忙還貸!應該如何證明是父母幫忙還貸款
您好!若證明父母幫忙還貸,需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
首先,需要提交父母名下銀行卡的取款憑證,你存入銀行賬戶的存款憑證,每期還貸取款與存款時間是否一致?
人證方面,父母可以出庭作證,但父母系利害關系人,證明力有限。
如果男方願意承認該事實,可以通過錄音或書面約定的方式固定證據。
從訴訟技能的專業性考慮,建議委託專業律師代理。
❺ 女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由女方父母還貸款,這個房子沒用男方一分錢,
她一分也分不到,你可以看一下現在的婚姻法就知道了。現在保護婚前購房者財產
❻ 我見了女方父母,我給他們說貸款買了房子,他們要求我還清剩餘的貸款,才讓他們女兒嫁給我,還剩40多萬
我覺得這個最主要的是在於你的女朋友是怎樣的,看法應該和他交流一下,如果他也是這樣子的話,我覺得你就沒有必要和他再繼續交往下去。因為他的父母是這種情況才會讓人嫁給你,只能說明他害怕他的女兒嫁給你和你一起償還,這些貸款會影響的,潘女兒的生活。
❼ 要結婚了可是女方家長為要我父母還貸款怎麼辦
我覺得女方家不是不想讓你們結婚,而是想盡量幫女兒爭取些東西。
我建議你去找女方的父母真誠的談一次,就說自己有能力償還房子貸款,以後會給他女兒幸福的生活。父母一輩子操勞不容易,他們也是做父母的,肯定知道這些辛苦,你是肯定不會向自己父母要錢還貸的。你很愛他們的女兒,如果他們還是固執的認為女兒有房子是背債,那就只能推遲婚期,什麼時候還完貸款什麼時候結婚。
你要和他們父母說明你們是很相愛的,也要你女朋友盡量表達,如果你們不結婚,你女朋友肯定會痛苦,不幸福。他們總不能讓自己女兒不幸福吧。
如果他們還堅持,那就冷處理一段時間,和女朋友該怎麼過就怎麼過,不過暫時不再提結婚的事情,我想他們會著急的。
❽ 婚後女方父母掏的首付,女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上寫有女兒女婿夫妻兩個的名字,離婚的時候怎麼分配
這個是沒有任何疑問的,首付款是女方的,還貸款也是女方的,離婚後這個房子就是女方的,雖然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但是房產跟男方沒有關系的,這可是天經地義的。
❾ 父親貸款,子女需要償還嗎
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父債子償」的觀點在當前法律下是否有效的問題。
接力貸指以某一子女(或子女與其配偶)作為所購房屋的所有權人,父母雙方或一方與該子女作為共同借款人,貸款購買住房的住房信貸產品。是沒有可能不動產是子女的,而貸款只是父母的,必須是子女與父母為共同借款人,所以兩人均有還款義務。
不動產都是抵押貸款,所以如果逾期不還,銀行有權將抵押房產拍賣,償還錢款。
❿ 女方婚前由父母出首付買房,並還貸款,婚後由父母還貸款,會不會被認作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雙方之間沒有明確的協議的話,婚後的所貸款的部分,應該是屬於夫妻的二人的共同財產的啊。
婚前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女方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
因為: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不清楚 具體 財產分配與擁有情形時,較清楚是去 去 問哈 律-師 的 啊。例如啊~~http://tieba..com/p/4889271296 ==的 法律 工作者 的喔